渭南民政局非法集資 數千老人賠「棺材本」(組圖)
塔園「植福之地」的字樣很醒目,卻讓許多投資老人看著傷心
老人出示的塔園權位使用證書
核心提示
國家規定,只有持死亡、喪葬證明才能購買骨灰塔位。但渭南市沋湖塔園公司近年來不僅面向在世的老人銷售塔位,還違規大肆銷售「投資型」塔位。在購買者拿到的塔位永久性使用權證上,竟然有渭南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的鋼印。
正是因為民政局的參股,自1998年到2005年,先後有近萬人投資了沋湖塔園塔位,其中絕大多數是老人;他們少的投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元。後來數千老人不僅沒有領到承諾的「高回報」,連投資的「養老錢」一時也要不回來了。目前,沋湖塔園一事已引起渭南市政府的高度重視,警方也以「涉嫌非法集資」行為介入調查。近日,本報記者對此事也展開了深入調查。
2003年9月19日,家住西安市的七旬老人李偉(化名)傾畢生積蓄十餘萬元,做了生平最大的一次投資:購買渭南市沋湖塔園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塔園公司)的8份塔位。然而兩年後,當他拿著權證按期去銷售服務處領20%的投資回報時,工作人員卻稱沒錢兌現。
「那什麼時候有錢呢?」李老問。對方搖搖頭,說不清楚。由於投資的十餘萬元本金也拿不回來,李老頓感陷入「泥潭」。「買的時候,公司人員說塔園是公司與民政局合作的項目,我想,既然是政府搞的,就該沒啥問題,可現在還是出了問題。」
自1998年4月到2005年7月底,近萬群眾投資了沋湖塔園塔位,而其中大部分都是西安城區的一些老人。他們少的投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元。涉及金額達上億元。而至今有數千人既無法領取「投資回報」,也拿不回本金。
一念之差 投資十餘萬元購塔位
2003年7月的一天,李偉和老伴在省體育場晨練時,一位姓張的老人稱可乘免費車輛帶他倆到渭南沋湖塔園去看看。為慎重起見,他叫上了家屬院的其他幾位老人同去。看到塔園山清水秀,金碧輝煌,李老一行遊興頗濃。塔園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塔園是公司和渭南市民政局合搞的,主要是讓老人們百年後有一個安妥的去處。聽此,李偉等幾位老人不覺心動,並在對方請求下留下了聯繫方法。
回家後,塔園公司工作人員劉某開始不斷給李老家裡打電話,勸他購買塔位。得知劉某也買了塔位,李偉和老伴動心了。於是,他就為他和老伴買了塔位。等買完了,工作人員又告訴他,還可以多買幾個塔位來投資。
「當時工作人員告訴我們,凡投資塔園的,除了可把塔位自由更名外,還可享受公司兩年期的還本獲利。兩年期滿,憑‘五證’(本人身份證、塔位永久使用權證、塔位購買發票、塔位合同書、本人電腦識別卡)到公司領取20%的紅利。」李偉說,塔位投資的回報很高,而且是兩年期的,如承購人願意保留塔位,無論是否更名,都可憑「五證」到公司確定塔位編列。如不願保留塔位則將塔位退還給公司,取回原購買金額款項。
李偉還被帶到了塔園公司設在西安南大街的一個銷售服務處,他親眼見到很多老人都興奮地忙碌著,有的拿著到期的合同來兌付利息,有的拿著大筆現金購買塔位。詢問正兌付利息的幾位老人,聽已如期獲得了收益,顧慮徹底被打消。李偉於是回家取出十多萬元積蓄投資了8個兩年期塔位。
一籌莫展 數千老人陷投資泥潭
得知李偉投資沋湖塔園的塔位後,他的一些親友也紛紛加入到「投資者」行列。2005年9月29日,李偉來到當年繳費的地方領取回報。沒想到得到的回答卻是:「企業資金週轉困難,沒錢兌付。」聽到這樣的答覆,他蒙了。連忙找到當年遊說他購買塔位的宣傳人員,問可否不要利息,盡快把本金退還給他。
「就算不要利息,企業也沒有錢還!」面對如此回答,李偉感到不妙,就去找其他投資者詢問情況,結果發現其他老人的遭遇也和他一樣。於是,他便和其他老人結伴到渭南塔園公司討說法。而公司答覆:願買願賣,沒有人強迫,塔位按照國家規定就不允許投資,是企業宣傳人員違規宣傳,老人們違規購買,雙方都有責任,企業現在財務困難,有錢逐步解決,沒錢只能等……
老人們意識到「被騙」後,對各自的損失進行了登記匯總,匯總(有名冊)顯示:從1998年4月到2005年7月底,已先後有近萬人投資了沋湖塔園,其中7000餘人至今沒有拿到回報。
2006年10月中旬,記者先後走訪了塔園公司設在西安的市場部以及下設的7個銷售處、一個售後服務處。發現除建國路的一個塔園售後服務處尚在,其餘均不見了蹤影。售後服務處一位姓張的工作人員證實:塔園公司設在西安的7個銷售處已於2005年年底撤銷,目前西安僅剩下他們這個售後服務處了,主要是負責塔位售後服務等工作。
「自塔園公司出事後,所有的本息返還業務全部停止了,現在我們的工資也是幾個月才能發一次。」張某說。這位工作人員沒有解釋「出事」的具體含義。在調查過程中,服務處依然不斷有老人前來兌付「回報」和本金,但得到的答覆僅是:「現在還不能兌付,還得等一段時間。」
一頭霧水 沒死亡證明咋買到塔位
渭南市沋湖塔園有限責任公司是1998年7月註冊成立的,總佔地面積為100畝,有骨灰格位8萬個。2000年3月,沋湖塔園主體工程建成並開業。與此同時,塔園公司先後在西安設立了7個銷售服務處,開始銷售存放骨灰的塔位和「投資型」塔位。
經調查,2005年2月以前的投資型塔位雖然基本按期獲得了「回報」,但多數群眾在辦手續時,又在售後、銷售服務處工作人員的勸說下連本帶利轉購了「投資型」的塔位。
一位老人稱,無論是投資型塔位還是購買自用的塔位,拿到的都是「塔位永久性使用合同」和《沋湖塔園權位使用證書》(簡稱權證書)。不過在合同與權證書的形式上存在很大差別。所謂「投資型」塔位,就是在塔位永久使用合同和權證書中沒有標注塔位編列,並且,也無「公司不負責更名」的印章。而 「使用型」塔位則在合同和權證書中均注有塔位編列,並加蓋有「公司不負責更名」的長方形印章,其餘全部一樣。而購買了「投資型」塔位的人們,除可把塔位自由更名外,更可享受塔園公司兩年期還本獲利保證。購買「使用型」的只能自用。
依照國家規定,只有憑死亡、喪葬證明才能購買塔位,而且不允許通過轉讓、傳銷等方式投資塔位獲利。但實際上大部分老人都是在世的情況下購買的塔位以及「投資型」的塔位。對此,公司是「明知故犯」嗎?
10月20日,記者來到塔園,而工作人員則以負責人在渭南市內總部辦公,無法聯繫而拒絕採訪。無奈,記者只好來到位於渭南市中心的某大廈7層的塔園公司總部。但總部的工作人員又稱負責人在塔園,他們是打工的,情形一概不知。當記者要求電話聯繫公司法人惠某以及詢問營業執照挂於何處時,工作人員既不知證照在哪兒,也不知惠某的聯繫辦法。只是稱塔園是民政局和塔園公司合搞的,勸記者到渭南市民政局瞭解情況。一姓李的工作人員說:「你們到民政局去,民政局能給你們說清,民政局是管我們的……」
一語道破 原銷售經理自揭內幕
對當年銷售「投資型」塔位的具體情形,曾擔任塔園公司西安市場部南門銷售服務處經理的劉剛(化名)最為瞭解。
劉剛是2002年8月至2005年11月擔任的銷售經理。他介紹,當時7個銷售服務處都歸公司的西安市場部管,主要是做塔位銷售業務。當時的口號是:「以投資市場帶動使用市場」。從1998年4月開始,公司的銷售主要是做「投資型」塔位,而「使用型」塔位則是2004年公司員工建議後才推出的,當時,公司西安市場部要求各銷售處每月「使用型」塔位的銷售額不得高於5%,而「投資型」塔位每月的銷售任務必須達到50萬元。
「2002年時,西安每個銷售服務處每月吸收的投資資金都在50萬元左右,2002年最高的一個月有100萬元左右。2003年,一般情況下每處每個月不低於50萬元,最高的達到160萬元左右。到了2003年8月,7個銷售服務處加起來總共吸收投資達800多萬。」劉剛說。
按照他的推測,當時的塔園公司應該是有盈利的。不過,除用於塔園建設、員工工資、辦公費用等,其他錢去了什麼地方,公司中層以下人員是不清楚的。劉剛說,當時的7個銷售服務處,每個處每月完成100萬元的任務,就會有1萬元的辦公費用,而這1萬元除了員工獎金外,剩下的就歸銷售經理,當時有些經理一年能掙到三四十萬元。
當記者問:「聽說塔園是與渭南市民政局合作的,這是否屬實?」劉剛回答說:「公司在對我們員工宣講時曾稱,渭南市民政局持有塔園公司30%的股份。」
劉剛說,當時公司的負責人在2003年的年終大會上宣稱,只要公司員工願意幹,就永遠不會退休,並且公司有30%的儲備金留給客戶兌現,所以請員工放心投資,到時一定會給兌現。基於這種情況,凡進塔園公司的員工都買了「投資型」塔位,他本人也投資20萬元買了「投資型」塔位,至今也沒有兌現。
「塔園公司在賣給投資者塔位時,會給他們一個塔位權證書,這些證書是從民政局領的,領的時候每個證書要給民政局交50元錢。」劉剛說。
事實上,在《沋湖塔園權位使用證書》上,無論「投資型」還是「自用型」的塔位權證書,不僅蓋有塔園公司公章,還都蓋有渭南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的鋼印。而按照《殯葬管理條例》以及《陝西省殯葬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骨灰公墓的骨灰安放格位和墓穴,必須憑殯儀館、火葬場出具的火化證明辦理手續,那麼,如果塔園公司沒有看到證明就出售了塔位,難道民政部門也沒看到嗎?
到底為什麼在沒有見到火化證明的情況下,渭南市民政局就為尚在人世的老人購買、投資的塔位權證書上蓋了鋼印?對此,渭南市民政局一位負責人解釋:「《塔園權位使用證書》是殯葬管理處事先制好的,塔園公司賣塔位時從這領的,不是賣一個給蓋一個鋼印。」
針對老人還在世,市民政局就把《塔園權位使用證書》開了的問題,渭南市民政局表示曾經也查處過,「但是按照關中的風俗,老人在世時就要給買墓穴,置辦壽衣。所以,只能採取這種比較中性的辦法。」
雖然記者無法理解「中性的辦法」是否合法,但市民政局卻明確表示曾就塔園公司存在違規經營的情況認真查處過。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會有那麼多的老人陷入「泥潭」呢?
一口否認 渭南市民政局稱沒參股
事實上,大多數老人投資塔位是看到了塔園的政府性背景。可是,渭南市民政局在是否參股塔園一事上,卻予以否認。據渭南市民政局黨組成員、雙擁辦主任張戰輝介紹,塔園是由渭南社會福利工貿公司與蘇州康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聯合興辦的,當時裝修成的塔位有5萬個。由渭南社會福利工貿公司投資100畝土地,折價300萬元,蘇州康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出資100萬元,惠某個人出資228萬元,註冊資金為628萬元,由惠某擔任法定代表人。
「當時計畫塔位8萬個,按照合同,南方人(惠慶祥、蘇州康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營5年,如果銷售了80%,南方人撤出,不到80%延長經營期限到10年,因沋湖塔園公司資本金不足,所以他們採取邊賣邊建的預售形式。」張戰輝說,為組織資金,公司在社會上進行宣傳時有誤導、欺詐投資者的違規經營行為。隨著殯葬業管理力度加大,後期買塔位的人越來越少,資金鏈出現斷裂,就出現了現在西安很多人投資塔位的錢退不出來的情況。
記者:聽說沋湖塔園(公司)最早是咱們局跟蘇州康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夥做的,有沒有這事?
張戰輝:(以下簡稱張)一開始是民政局和蘇州康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搞的,後來不准黨政機關辦企業,民政局就退了出來。
記者:那渭南社會福利工貿公司是不是咱們局的?
張:不是,人家是自然人公司。
記者:我還聽說民政局收了塔園公司5%的管理費?
張:有這事,民政局一共收了500萬元,是行業管理費。
記者:您的意思是說咱們民政局始終沒有加入到塔園公司的經營行列?
張:沒有!
記者:有沒有佔任何股份?有沒有任何分成?
張:沒有!沒有!
一目瞭然 檔案顯示民政局參股
為了核實參股沋湖塔園公司的究竟是渭南市民政局還是渭南社會福利工貿公司,記者到了渭南市工商局檔案室,查到塔園公司1998年成立時的註冊登記檔案,結果大大出人意料———
從渭南沋湖塔園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檔案看,1998年7月17日渭南市沋湖塔園公司在渭南市工商局註冊成立時,公司股東只有渭南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和蘇州康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麗公司),並沒有渭南社會福利工貿公司這家公司。而且直至2004年公司的年檢報告中,也未見該公司出現在股東、發起人一欄裡。
而公司發起人、股東之一的渭南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是1998年3月24日才由渭南市機構編製委批復民政局成立的事業單位。短短三四個月,該處便以100畝的土地投入(折合人民幣300萬元出資),佔到了投資比例60%。另一股東蘇州康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則出資200萬元,佔到了投資比例的40%。註冊後,法定代表人由在渭南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的法定代表人劉伍元擔任,公司董事會7名成員中,有4名是渭南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公司經營範圍為骨灰存放和殯葬祭祀用品的銷售。
令人奇怪的是,僅過了一年,即1999年年檢報告中,乙方法定代表人由康麗公司變更為惠某,甲方法人名稱也由殯葬管理處變成了市民政局。直至2004年年檢公司的股東「法人名稱」一欄,再次由渭南市民政局變回渭南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
此外,檔案中還有很多無法解釋的問題。如2000年年檢報告中,塔園公司經營情況一欄出現虧損,但反映虧損情況的損益表卻不在年檢報告中,只是說明:「本公司屬房地產類行業,現處於投資初級階段,所以無損益表,特此說明。」
本來是塔園公司,怎麼就成了房地產企業呢?而且,沒有損益表,如何說明公司的收益和虧損情況呢?到了2002年年檢中,公司繼續虧 400萬元,虧損原因之一是「公司對外長期投資虧損較大,直接影響財務效果」。可問題是,作為公司,檔案中並沒有顯示公司投資了哪裡,投資了多少,尤其在前兩年虧損的情況下,公司為什麼還有錢投資?
10月23日,渭南市民政局紀檢委書記梁斌告知李偉,該局已從渭南銀監支局獲悉,稱沋湖塔園公司有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目前,警方已依法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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