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兒也不可樂的可樂故事

那還好多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我因為決定出國比較倉促,趕著考完托和季,拿到錄取通知已經到了五月底,再加上國內辦各種複雜手續,等我九月初到美國的時候,學校已經開學一個多星期。我四處找房子,意外的在學校的研究生宿舍找到一個兩臥室公寓。當時的合約是一個中國人簽的,她在樓裡換了住處,所以要轉讓租約。另外同住的一個人,是菲律賓人,男的,已經畢業了,在城裡上班,圖這裡的房子便宜所以畢業了也不搬走,但是沒有資格簽約。除了一起住的是個男的之外,我算是運氣很不錯了,沒費太大周折就接過租約,算是有了住處。

開始的三四個月相安無事。他每天走的時候我還沒起,我回家的時候他基本都睡了。客廳裡有些前面學生傳下來的傢俱,飯桌椅子什麼的,菲律賓人剛工作,窮的跟學生差不多。有一天,我當家教輔導的一個學生說要換個電視,聽說我沒有電視,就把他的舊電視給我搬過來,放在客廳裡,這下那個菲律賓人下了班沒事就坐在那裡看電視。

12月,最後一門期末考試前一晚,我特意提前一點兒回家,準備突擊複習。回到家吃了點東西要開始學習,聽見他把電視聲音開的很大,我就出去請他關小聲一點,說我得準備明天的考試,他特不高興的把電視一關就回他自己屋了。我緊著道歉,說就今天一天,你可以小一點聲音繼續看,他不理我。

第二天上午,我醒來看了一會兒書,迷迷糊糊的去廚房找水喝,拿出冰箱裡的大可樂,倒了一杯,看見上面好像浮了一層油乎乎的東西,覺得有點奇怪,就喝了一口,一進口就覺得大事不好,趕緊吐在水池裡。湊近瓶口一聞,是除蟑螂噴劑的氣味,可是在廚房裡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平時就放在牆角的那瓶噴劑。沒辦法只好一邊拚命的漱口,一邊想,我該怎麼辦?

其實我也才到美國三個多月,能有什麼主意,只好給住在隔壁的一個中國同學打電話,他來美國好幾年了,聽了我說,就告訴我應該報警。我給學校的保衛處(Security Office)去了電話,他們說第一,你可以選擇報警,第二,你有權趕走菲律賓人,因為他的名字不在租約上。我說那我報警吧。

接到報警後不久,就來了幾個警察,為首的一個個子最高,負責跟我談話,其他的幾個在廚房翻騰,最後終於在冰箱頂上一個放米的塑料桶後面找到了顯然是被故意藏在那裡的蟑螂噴劑。他們問能不能拿走,我說可以。那個高個子的警察,詳細詢問了我整個過程,關鍵是問了我兩遍有沒有喝下去,我說肯定沒有。一開始我不知道怎麼稱呼他,根據香港電影的誤導,管他叫sir,他糾正了我,第二次我一緊張就又忘了,只記得不是sir,就叫他officer,在他的再次糾正下我終於記住了,是detective。

等幾個警察走了以後,又來了五六個學校的保安,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大門的鎖給換成新的,然後告訴我:放心,這下菲律賓人進不來了。然後他們問我還讓不讓他繼續住在這裡,如果我說不,他們幫我趕他走。保安們臨走的時候告訴我:等菲律賓人下班回家就通知他們,他們會來處理。等他們都走了,我一看表,馬上就到考試時間,連忙給老師打電話,說了今天的事情,老師特好,同意我過些天補考。我思前想後,突然發現一個問題:菲律賓人回了家,我怎麼通知保安啊,我一說英文他不就知道了麼?我又給鄰居那家中國人打電話,就說到時候請他們幫我叫保安來。

六點左右,在客廳聽見大門響,知道是他下班回來了,我趕緊通知鄰居,然後去給他開門。他一開門就問:「換鎖了?」我說是。他問:「問什麼?」我說:「你不知道?」他什麼也沒說就進了廚房。我心裏緊張的要命,廚房裡警察取指紋的黑粉還在,他一定發現了,不知道他會不會拿著刀出來,想到這裡我悄悄的蹭到門口,隨時準備逃跑。

過了一小會兒,他從廚房出來,怪異的看了我一眼,什麼也沒說,回了他自己的屋。這時,那五六個保安來了,他們叫出菲律賓人,對他說:「這個房子Miss勤跟學校租的,現在你是她不歡迎的人,現在你必須十分鐘之內離開這座樓。」我站在一邊,大氣不敢出,沒想到菲律賓人很冷靜的問:「我的私人物品怎麼辦?」保安說:「你什麼時候回來取,通知我們,我們幫你安排。」菲律賓人不再說話,背著一個書包就走了。保安又囑咐我,如果他有什麼騷擾動作,趕緊通知他們。

隨後的幾天,我接到兩三個菲律賓人找的中間人打來的電話,主要意思就是說他那天早上是不小心在殺蟑螂的時候噴進可樂瓶子的,不是故意的,讓我去跟警察解釋一下。我說其實我解釋什麼都沒用,可樂瓶子也被警察拿走了,瓶子本身在冰箱裡是蓋著的,瓶壁上有沒有被噴到只有問警察才知道。接了這幾個電話,我感到有一些放心,看來這個人應該就是小心眼加一時糊塗,幸好還不是歹徒,如果他一點動靜都沒有,我反而會更擔心。再後來有一天,保安帶著他回來拿走了他的東西。

那個高個子警察又給我來過兩個電話,第一個電話說他已經被逮捕了,第二個電話說他所在的公司(一個聯合國機構)保了他,因此不必坐牢,會有一個犯罪記錄,而且永遠不得和我有任何方式的聯繫,不許在我周圍200碼的地方出現。至此,這個小案子算是結了。

多虧那會兒住的是學校的宿舍,有學校的保安幫助我,不然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這件事我和他們成了朋友,我老公來美國後請他們來家吃過飯,其中有兩個在我教書的時候還選了我的課。再後來,這倆人一個離開學校開了間畫廊,另外一個排隊等到機會去了北卡當警察。

今天看到有人說起可樂,我也湊個熱鬧,回憶一下這件跟可樂有關的不可樂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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