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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檢何勇書記,這是你給一個訪民的結果嗎?

 2006-12-25 23:4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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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桂榮,住在遼寧省遼源市西安區東山街

我是一名最榮幸的舉報人,也是全國被殘害最深的家庭,因為我得到了中央紀委書記何勇的兩次批示。第一次批示,遼寧省紀委兩次調查沒有結果,把我打殘送進吉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用法西斯的行為鎮壓,手段殘忍,他們目的明確:非法至我於死地......。五歲的女兒被殘害六年多,至今無法將她接回家。

第二次批示,吉林省領導得知吳書記來檢查,省紀委又下大力度,查辦九個月,共花費十萬多元。調查後,在何勇書記的認可和支持下,經過長達五個月的時間,不知從哪裡造出的假材料,交給了我一份省紀委研究決定、沒有公章的答覆意見。

在依法治國、嚴懲腐敗的今天,在全國人民關注下,在中央紀委的督辦下,明目張膽地造假,說了不做,強迫給我立「八項」要求,要我按照他們的要求去做,不允許我進京上訪放映意見。欺騙我說:如果你同意,案子就不能進行下一步。調查組威脅我:再告,就讓你死在上訪路上......。

11月出臺的答覆意見,在我的一再要求下,12月19日我才接到了一份沒有公章的答覆,並被告知:如果再不簽字、不服,就給公安打電話抓我。

現在,由於我不答應他們的要求,繼續上訪,地方政府派了很多警察、官員在到處追殺我,我到處躲藏,不敢回家,我的生命隨時有危險,請大家幫助我!!!

由於我向中央紀檢書記反映情況,繼而遭到這樣的悲慘遭遇,請問:這是你何勇書記所要看到的結果嗎?


怪怪怪!

大家瞧,大家看,吉林紀委真能幹,調查李桂榮冤案,九個月花掉十多萬。
中央紀委何書記,兩次批示來督辦,答覆意見沒公章,簽署意見不兌現。
訪民有家不敢回,流離失所去討飯,幼小女兒受牽連,六年孤苦無人管,
警察官員滿街追,送去勞改做囚犯,勞教打殘架雙拐,恐嚇還說不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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