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霍元甲》被霍家後人訴稱醜化一案,26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認為電影《霍元甲》並未侵權,主演、製片的李連杰和中影公司等被告打贏了官司。
據報導,霍元甲的孫子霍壽金並未到庭,他的律師說,對這個判決可以接受,因為霍家後人的身份被認定,而且法院也稱霍元甲的名譽未被損害,這說明霍元甲還是民族英雄。
報導指出,霍元甲去世於1910年,霍壽金出生於1925年。法院認為,當時中國正處於清朝末年與民國初年的混亂時期,國家並無規範的戶籍制度,更絕少有可保留至今的戶籍檔案,所以要求霍壽金以出示戶籍部門的證明來證明其與霍元甲的親屬關係,實屬苛求。按照民俗,家族族譜即為記載家族親屬關係的家族檔案,個人在族譜中所列位置,需由全體族人認可。霍壽金所出示的族譜,雖然是在2002年才修成的,但也遵循了民俗。此外,霍壽金鄉鄰的證言也佐證了霍壽金的身份。把以法院
對霍壽金以霍元甲之孫的身份提起訴訟,不提異議。
據報導,電影《霍元甲》的主脈情節為:年少體弱,背師習武,擂打洋人,創辦精武。其中穿插的主要虛構情節有:奪命秦爺,母女被殺,盲女戀情等。法院認為,對於歷史人物的藝術塑造應允許在一定的程度上和範圍內虛構與誇張。影片《霍元甲》雖有誇張與虛構之處,但並無侮辱、誹謗之描寫,故該片並未對霍元甲的名譽構成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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