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廳官以「反恐」在京購房養情婦
身在湖南常德的肖文瑜,在北京擁有一套豪宅,是他要求別人為他買的,房主又是他的情婦。身在常德的肖文瑜,在廣州擁有一家與人合夥的公司,也不是什麼稀奇事,但如果辦公司的錢,是從他任職的國企賬上劃出去的,而且美其名曰「反恐經費」,情況又會怎樣?2006年底,常德市法院回答了這兩個問題:湖南華南光電儀器廠原廠長肖文瑜,犯受賄罪和貪污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和七年,非法所得人民幣144.5574萬元予以追繳。此案引人關注的是,肖文瑜為掩蓋犯罪事實,在受賄前和東窗事發後,先後設計了一系列掩耳盜鈴的遊戲——曲線「買房」、事後「借錢」、虛簽「協議」……
雙面肖文瑜
2007年1月8日,湖南常德市郊河洑鎮。這個位於武陵山區的市郊小鎮,已是一片隆冬景色。作為小鎮上最大的國有企業,湖南華南光電儀器廠並不太難被找到。當日上午10時許,記者隨便在該廠廠區內找到了幾名職工,奇怪的是,提到肖文瑜的名字,這些職工的表情明顯露出不屑。
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職工,在得到記者保守秘密的承諾後說:「肖文瑜的業務能力應該說還是不錯的,但他在廠裡辦的一些事情,很不得人心。」該職工所提到的第一件事情,與一起破產案的實施有關。「雖然沒有證據表明後來發生的兩起職工自殘事件與他有直接的關係,但群眾對肖的信任度確實在降低。」
「職工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很多人被迫'下崗'了,但肖文瑜自己的日子卻過得像皇帝一樣。」一位姓陳的職工說,肖文瑜竟利用職權,要業務單位為他包養的情婦在北京買房子。「聽說那套房子就要50多萬元呢,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他的情婦張某。」陳姓職工說,「過去的皇帝三宮六院,還只是在一個地方,肖廠長竟然人在湖南,卻將‘行宮’建到了北京。」
在場的另一職工也證實:「肖文瑜的‘行宮’還不止這一處,在海南也有他買的房子。」
與職工對肖文瑜的不滿情緒相比,有關部門對肖文瑜的正面評價卻是大有「文」在。經查詢,2003年12月23日,湖南某專業網站上發表的一篇「湖南華南光電儀器廠廠長,湖南華南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肖文瑜」的介紹材料中,這樣寫道:「(肖文瑜)在企業改革和經營管理工作中,在組織和管理制度上狠下功夫,提高了企業的整體素質和活力,為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創造了良好的社會信譽。」
北京的「行宮」
從2005年上半年被有關部門控制,到2006年被判刑收監,肖文瑜至今已度過了一年多牢獄生涯。在查閱肖文瑜的犯罪檔案時,記者發現了一個有趣的事:這位擁有北京理工大學MBA碩士學歷的廳級高官,在受賄方面也有著其不同凡響的創意——不直接收錢,要別人代購房產,房款最後由業務單位買單,房屋產權證上也不寫自己和家人的名字,而寫上一個看似沒有任何關係的局外人的名字。肖文瑜的用意非常明顯:「萬一今後出事,這房子也不是我的,算不上受賄!」有關部門把肖文瑜的這一行為給了一個新鮮名詞:曲線受賄。值得一提的是,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認定肖文瑜的犯罪事實時,並沒有因為他的這一曲線路徑而減輕對他的懲罰。
令辦案人員更為吃驚的是,肖文瑜「購買」的這套房子,產權證上的戶主張小春(化名),實際上是肖的情人。肖文瑜苦心經營的「藏嬌京屋」,正是華南廠職工口中的「廠長行宮」。
進一步調查採訪後,記者發現肖文瑜這套房子的來歷頗具戲劇性。
早在2002年初,北京某公司總經理鄭某經人介紹,認識了肖文瑜。2003年1月17日和11月7日,鄭某以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與華南廠簽訂了價款為400多萬元的臺灣機床設備和刀具的購銷合同。合同執行後,為讓貨款盡快到賬,鄭某給肖文瑜送現金人民幣10萬元。與此同時,鄭某應肖的要求,在北京市為其定了一套價值54.5568萬元的住房。
鄭某把購房手續辦妥以後,肖文瑜並沒立即付款的意思。為盡早收回貨款以及繼續在業務上得到肖文瑜的關照,鄭某所在公司給肖文瑜支付了全部房款。作為回報,經肖文瑜同意和批准,華南廠先後支付鄭某所在公司貨款人民幣423萬元。
司法機關在進行調查時,房主張小春承認了她與肖的情人關係,並將她與鄭某在北京買房的過程作了詳細描述。目前,這棟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小營路的豪宅,成了華南光電儀器廠職工們心中的痛。
欲蓋彌彰的「借錢」遊戲
和所有的落馬高官一樣,肖文瑜在東窗事發之後,一直在竭力尋找掩蓋自己犯罪事實的機會。而找到相關當事人簽寫借條,又成為其掩耳盜鈴的拙劣手段之一,不過均被檢方一一識破。
2002年至2004年期間,常德市建築承包商譚某先後承包華南光電股份公司電子大樓裝飾改造工程、華南廠職工住宅樓建設工程、辦公大樓裝飾工程等工程。作為回報,譚某先後利用春節拜年、肖文瑜出國考察等機會,給肖文瑜送現金人民幣11萬元,美元兩萬。經肖文瑜批准,華南廠將應付給譚某的工程款陸續支付給了譚某。
2005年3月左右,已被免去華南廠廠長職務的被告人肖文瑜,為了應付組織調查,掩蓋接受譚某賄賂的事實,找到譚某,要求譚給自己打一張虛假借條。雖然明知肖文瑜的這一做法是違法的,譚某仍按照肖的要求,寫了一張「借到肖文瑜人民幣三十萬元」的借條,並將借款的落款日期提前到給肖送錢之前。
自認「借條」這招保險的肖文瑜,隨後依樣處理了另外一起受賄案件。
2003年下半年,肖文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安排華南廠有關部門為楊某支付了部分煤款。2004年,經肖文瑜的同意,楊某承建了華南廠小門衛改造工程和華南廠賓館外牆和停車場改造工程。
對於肖文瑜的這些作為,楊某心知肚明該怎樣回報。他利用各種機會,先後送給肖文瑜人民幣17.727萬元。這其中,就包括楊某為肖文瑜在海南購買一處房產,支付的13萬餘元購房款。
2005年1月20日,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有關領導找肖文瑜談話,肖文瑜為應付調查,讓楊某給自己打了一張內容為楊某借到肖文瑜人民幣14萬元的借條,並將借款時間提前到了2000年。
以「反恐」名義貪污20萬元
除了異地購房包養情人外,華南廠職工還指出,肖文瑜竟然無中生有,以「反恐合作經費」的名義,將公司的20萬元現金轉到了自己在外面辦的公司的賬上。
2004年初,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韓某、張某等人與肖文瑜商量,以各自親屬的名義一起在廣州市開辦一家服裝公司,肖文瑜當即表示同意,並決定以其弟媳侯某的名義參股。
2004年2月的一天,韓某打電話給肖文瑜,說服裝公司缺少啟動資金,讓他想辦法從華南廠駐北京辦事處借20 萬元。肖文瑜隨即安排華南廠駐北京辦事處主任何某辦理。2004年2月20日,何某從北京辦事處賬上匯給張某人民幣2 0萬元,得到這筆啟動資金的次月,由肖文瑜等人入股成立的廣州豐禧服裝有限公司正式登記成立。
從辦事處劃走20萬元,怎麼平賬?這絲毫沒有難倒肖文瑜。
2005年1月的一天,華南光電股份公司總經理鄧某到肖文瑜辦公室匯報工作時,肖文瑜提出,北京辦事處的賬上還有白雲機場韓某借的人民幣20萬元,要鄧某想辦法把這筆賬處理掉。鄧某以為20萬元是廠裡借給白雲安檢公司作為開發項目經費使用了,便提議補辦幾個手續——即華南光電股份公司給華南廠補一個項目經費申請報告,由肖文瑜簽字批准同意華南廠給華南光電股份公司投資人民20萬元,然後由華南光電股份公司與白雲安檢公司補簽一個共同支付反恐項目開發費用的協議。通過這份補簽的報告,將人民幣20萬元從華南廠駐北京辦事處的賬上轉到股份公司賬上,然後由股份公司憑與白雲安檢公司補簽的協議做賬。為了避免審計人員看出報告和協議的虛假,肖文瑜強調在時間和內容上必須要注意。然後華南廠財務憑上述虛假協議和報告,抵減了北京辦事處的20萬元往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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