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紹強,你錯了!
這件事情我跟蹤數年,知道個大概。假如說現在賀梅才1-2歲,我就不會說什麼了。可是如今一個八歲的孩子判給了父母,我心往下一沉,只有一句話:太殘忍了。。。我不想去論貝克一家的是非,至少最初人家願意以代養人的身份照顧一個才三週的嬰兒。沒有料到孩子的父母既不領回又不探視,於是人家日久生情動了私心,視為己有,實屬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凡是有因才有果,在指責他們之前,先去給賀家拋棄孩子(等於是拋棄)的行為定個罪。
我不想為貝克目前的動作辯解,至少他們一家把一個才三週的孩子一把屎一把尿的養大,日久生情,要他們離開孩子,就像割身上的肉一樣的痛楚。在這樣的境地,做出一些令人費解的事情是有可能的。當初他們把孩子佔為己有並不是為了在經濟上撈一票,現在人沒了財丟了,當然會狗急跳牆。
我們大都是養育過孩子的人,這中間所花費的心血是無法計算的。一方面孩子的父母不聞不問,一方麵人家一把屎一把尿的養育,寧可傾家蕩產打官司也不讓孩子離開。比一比,誰是孩子真正的愛孩子!
如今孩子都8歲了,再去硬生生搶回來,就太殘忍了。就算賀家再嚥不下這口氣,再割捨不了這份‘愛’,也只能認了吧,當初是你自己種下的苦果,你害了孩子一次,不要再害第二次了。
把一個三週的孩子被送到別人家中,賀家父母可曾心疼過嗎?如今一個已經八歲的孩子,再被迫去到一個陌生的環境,去認一雙陌生的父母,到一個陌生的地方成長,一切的 一切都是陌生的,你可曾為孩子想過嗎?這樣做是愛孩子嗎?你非要毀了她的人生才甘心嗎?
你以為你是嬴了,可是卻沒有意識到現在雖是‘驚喜’,今後卻是‘噩夢’。對賀梅來說,DNA不等於什麼,可是如今要讓她離開自己的家人,到一個陌生的家庭,去一處陌生的地方,那才是撕碎她的心。今後,賀梅會唸唸貝剋夫婦-她心目中的‘親’父母;她會唸唸不忘貝克家的孩子-那才是她的‘親’姐妹。她和親生父母的隔閡將是一輩子的,同兄弟姐妹的隔閡也是一輩子的,這是可以預見的悲劇。
到了這一步,不要再談什麼愛國,什麼繼承中華文化。更不要把這場官司的勝利看成是華人的驕傲,否則別人會以為中國父母都是些見利忘義的敗類,賀家的所作所為是與中華文化背道而馳的。貝克一家把孩子佔為己有的行為雖然不足讚美,現在的行為更是令人反感,但賀某人是這場悲劇的始作俑者,孩子是這件事情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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