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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眼被挖,法院判賠三千

 2007-02-27 00:2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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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文軍系湖北沙洋縣沙洋鎮高坪村一組人,今年39歲。1993年因與前妻範維英長期就離婚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而被前妻範維英一家捆綁著,挖去雙眼

然而,湖北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1993)荊刑初字第030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該判決以馬文軍對離婚糾紛負有一定的責任為由和被告的實際賠償能力,判決被告賠償馬文軍三千元損失,而範維忠、範維義卻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馬文軍不服提起上訴,要求被告賠償八萬二千九百三十二元。最終,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1994)鄂刑終字第018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維持原判。

從此,馬文軍於1994年5月開始了,在黑暗中摸索著走上了其漫漫的維權上訪路。這一走就是17年,從縣裡、市裡、省裡、到北京各有關部門之間無數次的上訪,每次都是無功而返。這期間,雖然得到不少人的同情,卻也惹怒當地政府。

於是,在2006年5月12日他與妻子(薛鈴)再次進京上訪,被當地政府以為其解決問題為幌子騙回家。並於6月19日開始全天侯安排8人輪流著跟蹤監視,不許出門,不讓其坐車,甚至不許走親屬。就是到醫院看病也被阻止,不得已他們想乘看病之際出逃。6月 29日在當地派出所所長李德及鎮政府書記作了表態,不再監視他們,他們回到家中。但是監視他們的人從8個變成13個,甚至在7月8日馬文軍及其妻子在湖北鐘祥娘家也被當地政府派人押解回去,其房門也被叫李剛的看守給強行毀壞,事後,該看守還得到其上司的表揚並獲得400元獎金。

目前,馬文軍及其妻子和眾多在北京上訪的訪民一樣,奔走在北京各部門之間,期盼冤情早點得到伸張。同時,他們還得提防著地方政府對他們的各種迫害,過著朝不飽夕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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