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華僑控告浙江仙居官員侵吞私產

僑居希臘中國公民控告浙江仙居法院執行局長濫用職權,侵吞私人財產,但當地法院拒絕受理案件。

據總部設在四川成都的中國六四天網人權中心發布的消息,僑居希臘雅典的中國僑民孔子明和張珠連夫婦控告浙江仙居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長王朝陽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蓄意侵吞合法房產。

原告孔子明對自由亞洲電臺記者說,他們夫婦是旅居希臘國的中國公民,是來自浙江省仙居東方天工實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0年間投資到歐洲希臘國創立了公司向國外作銷售窗口,資金一時短缺,向社會人士借款三十八萬多元,另外向當地的中國工商銀行貸款二十多萬,主要是用來購買座落在浙江省仙居縣城關光明山路21-1號房屋。

2002年,由於公司生意不景氣,債權人之一的應愛琴以三十八萬多元的債款為理由,夥同仙居法院,低價拍賣他們的房屋---

孔子明:「我們的房子是私有,它卻評估作為公有處理。我們的房子當時至少不少於一百五十萬。它這樣做是因為我們當時的貸款是五十多萬,所以它就當成貸款拍賣,我們人在國外,它就把我的房子拍賣出去了。」

孔子明說,房屋拍賣從審判至評估再至拍賣裁定,每個程序有意暗箱操作---

孔子明:「法院也沒起訴,本來法院不能這樣,所以工商行他們是屬於合夥侵吞我的房產。」

孔子明說,他們的房屋在1999年11月間向仙居縣工商銀行抵押擔保,貸款期限十年,按月按時付足額還貸,銀行沒有起訴要求提前還貸。仙居縣法院執行局王朝陽串通仙居縣工商銀行,先由王朝陽合夥人律師張愛林(被強制執行房屋的購買人)先行底墊二十一萬餘元抵押貸款,從工商銀行手中低價買進他們的房屋---

孔子明:「本來沒有手續是不能拍賣的,它後來又在裁定書上給價了,那它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是因為它可以和合夥人分贓,我一百五十萬的房子,它裁了個四十萬,還有一百萬,它可以瓜分六十萬。」

孔子明的妻子張珠連對本臺記者說,他們的案件立案申訴三年多時間都沒有結果,他們又上訴到浙江高等法院,今年1月27號,省高院答應要給他們一個書面結果,但至今都沒有消息---

張珠連:「我一個人上訪,他們拷問我,嚇唬我,不讓我說話,我有公民的權利,它說要答覆我,天天騙我。我明天還是要到法院上訪。」

原告孔子明說,他們的房屋基地是屬集體土地所有權,屬於西門村委會,而該村委會並沒有同意出售轉讓,他呼籲浙江司法部門能夠重視這一案件,追究有關官員的責任。記者試圖向仙居法院和浙江高院詢問該案件的情況,但電話無人接聽。(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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