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江口前面村農民給中紀委的舉報信
莆田江口前面村農民給中紀委的舉報信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我們是福建莆田市涵江區江口鎮前面村民,二年來,多次反覆向福建省各級、各部門上訪舉報,前面村黨支部書記李彬貪污一案,但是李彬一直受到各種關係的有力保護,得不到查處。相反,舉報人反不斷地受到打擊報復,恐嚇、漫罵、毒打。。。。。。
以下是前面村黨支部書記李彬的貪污200多萬元事實:
⑴前面村有75畝集體葡萄園,李彬佔為已有,貪污45多萬元。
1994年9月20日,先現李國勇、黃文鳳合夥,李彬參暗股,每畝年租金500元壓為315.84元,年租金23688元,每年少交13812元。12年多,少交17多萬元。
1998年7月26日,他踢掉合夥的李國勇、黃文鳳,自已獨霸至今不交租金,12年多,貪污284256元。兩項合計貪污45多萬元。
⑵假借集體葡萄園等名義,申請各項補助金,私吞20多萬元。
1998年莆田縣水產局下撥養殖跳魚扶持款30000元,李彬私吞;
2002年2月7日,省農辦給村裡蘆薈補助金30000元;
2002年2月28日,組織部下撥扶持款20000元;
2002年10月17日,江口鎮下撥扶持集體葡萄場10000元;
2002年12月26日,江口鎮下撥蘆薈受災補助金50000元;
2003年1月17日,莆田市組織部下撥蘆薈受災補助10000元;
2004年1月8日,市縣下撥葡萄補助款40000元;
2006年2月25日,江口鎮下撥黨員活動及葡萄補助10000元。
⑶挪借私用村財6萬元10年不返,實際賴掉。
1998年,李彬挪借私用60000元村財,近10年不返還形如貪污。
⑷出具發票私吞龍食品公司改門佔村道3萬元。
2002年,台資企業黑龍食品有限公司大門改向佔村道,補償30000元。李彬自已葡萄園出具發票私吞。
⑸私吞村裡海水養殖場壹號池租金4萬元。
1999年,海水養殖場壹號池延期續租的租金40000元,沒繳村財私吞;
⑹低額發包海水養殖場5年,至少私下得利30萬元。
2003年底,村裡360畝海水養殖場,沒有進行公開招標,以13萬元低額發包給李玉煇5年,原來每年公開招標都是在19萬元以上,李玉煇每年給5萬元,5年至少是30萬元。
⑺出售土地雁過拔毛,一畝撈取5000元就是上百萬。
前面村出售土地數百畝,每畝撈取好處費5000元,就是100多萬元。村民們,都在議論多年來的村書記李彬,是夠上百富翁榜?!
莆田市涵江區江口鎮前面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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