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詔」:帝王的自我批評文本
欲論「罪己詔」,先得探究「詔」字涵義及其演變。《說文解字》對「詔」的解釋很簡單:告也,從言從召。東漢鴻儒鄭玄為「詔」作注,也明確謂「詔,告也」。《管子》記載齊桓公探望臥病的管仲,還虛心徵求管仲對日後政事的良謀:「仲父亦將何以詔寡人。」可見「詔」也可用於臣下對主上。但是,自秦始皇宣告「命為‘制’,令為‘詔’」之後,「詔」的話語權就變為皇帝的專利了。及至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定大朝會正殿名為「奉天殿」(取《尚書》「惟辟奉天」之義),於皇帝所執大圭上刻有「奉天法祖」四字,對臣下的誥敕命中必稱「奉天承運皇帝」,以顯示君權的神聖和不可侵犯,其後相沿成為皇帝敕命中的套語。不過,像有的電視劇,太監手把文書,口稱聖旨,必讀「奉天承運皇帝詔曰」云云,將這個套話用在唐宋甚至更早的皇帝詔書的開頭,就違背歷史真實了,蓋彼時這個政治詞語還未出世呢。
詔書作為皇帝下達的命令,堪稱「最高指示」,絕對是「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不過,其中有一類特殊文本可稱帝王「自我批評」的「罪己詔」,其執行就全憑下詔者本身的自律和自覺了。不管能否得到認真執行,這「罪己詔」本身就是值得探討的政治文化現象。本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天自省,合於古訓;有過自責,也算常人修身應有之義。但是,帝王決非常人,而是「聖天子」,不惟「聖」,且高居天人之際,近乎「神」,「君權神授」。如此神聖的古代帝王,能自省其過,已殊非易事,若進而寫成文告——《罪己詔》,頒示天下,就更加轟動輿情了。古代帝王能操起「自我批評」的武器,畢竟不乏引人思考乃至可資借鑒者。
帝王的詔書,在正史中著實是連篇累牘,而「罪己詔」卻屬稀有文本,有人查遍相關典籍,檢索出「罪己詔」全部記錄不過五十條,其中部分內容還屬重複記載;當然,如果不拘泥於「罪己」二字,而將有明顯自我批評內容的詔書和言論計算在內,則「罪己詔」之實數應當大於五十。論其起源,古人皆稱從「禹、湯罪己」開始。據古籍記載:大禹登上帝位後,有一次看見犯罪之人,就傷心地哭了起來,左右問其故,禹曰:堯舜之時,民皆用堯舜之心為心,而予為君,百姓各以其心為心,是以痛之。禹見民心渙散,深感內疚,認為自己沒有當好這個首領,於是自省自責,主動承擔領導責任。商滅夏後,湯佈告天下,安撫民心,此即所謂《湯誥》。在此誥中,湯深刻地檢討了自己的過錯。禹、湯罪己,收到了預期的效果,復經附會神化,遂成為後世皇帝效法的榜樣,「罪己詔」也就成為他們籠絡人心、救困危渡難關的一種應急術。
繼禹、湯「罪己」實施自我批評的,是周成王和秦穆公。周成王平定管叔、蔡叔的叛亂之後,反思禍亂產生的原因並作詩自誡,以防再出現大災禍。懲前毖後,「莫予荓蜂,自求辛螫」(詩句大意是:沒人把我來牽扯,禍害拖累自己找)。他擔心「家國多難不堪忍,又陷困境多煩惱」(《詩經·周頌·小毖》)。
秦穆公也是在自以為是、勞師遠征慘遭敗績、付出數萬將士的性命後,做深切自責的,《尚書·秦誓》記述了這位古代領導人的悔過之詞,其文結語曰:「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隉,曰由一人;邦之榮懷,亦尚一人之慶。」秦穆公明確意識到一國之主與國家安危的關係:自己美德不足,國家就壞了啊!這樣就保不住秦國的人民了,事情就搞糟了。國家有危險,是因為我用人不當;國家安寧,是因為我重用賢臣啊。
總覽歷代帝王「罪己詔」文本,可以看出,促使帝王罪己的,一為天災,二為人禍,三為自省。
二
天災,如水、旱、風、凍、地震、蟲害、瘟疫等,在任何時代、任何社會制度下,都會發生。既為天災,則非人力所能改變,即使科學技術發達如當代,人們可以預警、提防,盡量減少天災所造成的損失,卻無法對天公用命令式的語言說「不!」天災,好像是造物主為聰明絕頂的人類設定的劫難,反反覆覆考驗磨礪人的生存能力,更拷問著統治者的靈魂。受認識水平限制,古人把自然災害和天象的變化同人間的禍福聯繫起來,認為那是「天譴」、「天戒」,所以每逢此時,常見天子引咎自責。雖然其禳災的說辭並不科學,再往後且流於作秀,但早期帝王解民倒懸之情,卻也頗為感人。
成湯革命,滅夏建商。始建國,逢大旱,心急如焚的湯誠惶誠恐地向天帝祈禱求雨:有罪的人我不敢擅自赦免,您的臣僕的善惡我也不敢隱瞞,這些您心裏早就清清楚楚。我本人若有罪,就不要牽連天下萬方;天下萬方若有罪,都讓我一個人來承擔。(《論語·堯曰》)這位革命領袖真是愛民如子,感人至深。《論語》同篇還記載了周武王的名言「百姓有過,在予一人」。這句話似乎成了後世帝王用以自責的套話。
漢文帝后元元年(前163)詔曰:「間者數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過歟?……將百官奉養或費,無用之事或多歟?何其民食之寡乏也!」
漢宣帝本始四年(前70),夏四月郡國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詔曰:「蓋災異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業,奉宗廟,托於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毀壞宗廟,朕甚懼焉。」
漢明帝永平八年(65)冬十月,日有食之。詔曰:「……永思厥咎,在予一人。群司勉修職事,極言無諱。」於是在位者皆上封事,直言得失。帝覽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頒示百官,詔曰:「群僚所言,皆朕之過。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輕用人力,繕修宮宇,出入無節,喜怒過差……永覽前戒,悚然兢懼。」這位漢明帝在災異面前廣開言路,聽取下級批評意見,進而引咎自責,十分難得。
漢明帝處理災異很可借鑒,其對待祥瑞也很是清醒。所謂祥瑞,不過是借了某種自然現象,向最高統治者歌功頌德,屬「就是好」之類的古代版政治高調,人主當然喜歡聽。漢明帝則不然。永平六年(63)二月,王雒山出寶鼎,廬江太守獻之。詔曰:「祥瑞之降,以應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茲?……先帝詔書,禁人上事言聖,而間者立奏頗多浮詞,自今若有過稱虛譽,尚書皆宜抑而不省,示不為諂子蚩也。」面對頌詞讚語,他依然自省政教「多僻」,並明令抑制那種找由頭唱讚歌的政風。僅憑此舉,這位劉皇帝就無愧於他的謚號:明。
漢安帝永初三年(109)三月,京師大飢,民相食。壬辰,公卿詣闕謝。詔曰:「朕以幼沖,奉承洪業,不能宣流風化,而感逆陰陽,至令百姓飢荒,更相啖食。永懷悼嘆,若附淵水。咎在朕助不逮。」面對大飢饉,皇帝第一個站出來承擔領導責任,而不是推給「自然災害」;並對受難者「永懷悼嘆」,而不是心安理得,「太平天子」照當,歡舞照跳,讚歌照唱。
魏孝文帝面對天旱,「罪己」之舉是絕食,方式獨特,態度真誠,付諸行動。絕食三日後,群臣請求皇上進食,並報告說四周普降甘霖,獨京城微少。孝文帝擔心群臣假報好消息,騙他進食,乃曰:「將遣使視之,果如所言,即當進膳;如其不然,朕何以生為!當以身為萬民塞咎耳!」天不雨,民受飢,我憑什麼活著?不下雨他就要將絕食進行到底。
唐太宗貞觀二年(628),旱、蝗並至,詔曰:「若使年谷豐稔,天下乂安,移災朕身,以存萬國,是所願也,甘心無吝。」唐太宗時代,臣民呼「萬歲」之外,是否天天都要祈禱皇上「永遠健康」,不詳;但萬歲爺李世民為了百姓有飯吃,寧願上天把一切災難都降在他一人身上,卻明文如上。愛民如此,令人嘆服。
唐憲宗元和三年(808)冬迄翌年春,持續大旱,帝乃「罪己」求雨,雨降,白居易寫《賀雨》詩頌其事,其略曰:
皇帝嗣寶歷,元和三年冬。自冬及春暮,不雨旱爞爞。上心念下民,懼歲成災凶。遂下罪己詔,慇勤告萬邦。帝曰予一人,繼天承祖宗。憂勤不遑寧,夙夜心忡忡。順人人心悅,先天天意從。詔下才七日,和氣生沖融。凝為油油雲,散作習習風。晝夜三日雨,淒淒復濛濛。萬心春熙熙,百谷青芃芃。人變愁為喜,歲易儉為豐。乃知王者心,憂樂與眾同。蹈舞呼萬歲,列賀明庭中。小臣誠愚陋,職忝金鑾宮。稽首再三拜,一言獻天聰。君以明為聖,臣以直為忠。敢賀有其始,亦願有其終。
皇帝「罪己」祈雨,甘霖沛然而降,自是偶然巧合,白詩頌聖,免不了神化領導的牽強附會之詞,不過,李皇帝的清醒和自我批評精神比較突出,也是確實的。也是元和三年,有官員主持盛修安國寺,奏立盛德碑,為皇上歌功頌德,憲宗令毀此碑。元和七年,唐憲宗輕信了廟堂官員御史關於淮浙水旱災的不實匯報,對地方官的真實報災表示懷疑。此事一經宰相李絳指出,他當即認錯:「國以人為本,聞有災當亟救之,豈可尚復疑之邪!朕適者不思,失言耳。」僅僅說錯了幾句話,也要自我檢討,委實不易。
唐文宗李昂,任最高核心八年尚未上尊號,經不住群臣三番五次地請求,準備正式接受「大和文武仁聖皇帝」尊號,恰在此時,偏偏有一個愛講真話的官員薛季稜向皇上報憂說:關中一些地方民生凋敝。李皇帝由是慨嘆道:關中地區算是豐年,老百姓生活尚且如此困苦;更何況江淮地區連年水災,那裡老百姓的日子就更苦了!我身為一國之君,未能救民於困苦之中,已經夠難為情的了,哪裡還敢再擺譜去崇尚那些花裡胡哨的虛名呀!唐文宗不尚虛名,注重民生,勇於自責,屢辭尊號,也很難得。
宋理宗於嘉熙四年(1240)春正月庚辰下「罪己詔」曰:「朕德不類,不能上全三光之明,下遂群生之和,變異頻仍,咎證彰灼,夙夜祗懼,不遑寧康。乃正月辛未,有流星見於營室,太史佔厥名曰彗,災孰大焉。天道不遠,譴告匪虛,萬姓有過,在予一人。今朕痛自刻責,豈聲利未遠而讒諛乘間歟?舉措未公而賢否雜進歟?賞罰失當而真偽無別歟?抑牧守非良而獄犴多興歟?封人弛備而暴客肆志歟?道殣相望而流離無歸歟?四方多警而朕不悟,郡黎有苦而朕不知,謫見上帝,像甚著明。爰避正殿,減常膳,以示側身修行之意。」面對天譴,這位趙皇帝從六個方面自查自律,全面檢討自家執政水平,也不容易啊。
古代講天人感應,號稱「天子」的皇帝,面對天兆,自然要從自身來找原因。洎明朝以降,皇帝都自稱是「奉天承運」,當然好運厄運都要一併承擔了。據黃仁宇先生統計,西漢一代災異頻發,《漢書》記載皇帝頒布「罪己詔」多達三十三次(宣帝八次,元帝十三次,成帝十二次。鳴弓按:其實比此數還要多,如上文所引文帝「罪己詔」就未計入)。這樣一再公開承認中樞領導無力,意圖以精誠感動軍民,確乎罕見。其實,皇帝不做自我批評,誰又有資格去追究他的責任呢?
帝王在處理災異涉及高官時,如果他意識到「罪己」比懲處官員能獲得更大的政治效益,自會「高姿態」選擇前者。
曹魏黃初二年(221)六月,日食發生。日食在當今連小學生都可以解釋的天象,古人卻認為是上天對人的警告。負責官員將此事上報文帝曹丕,要求按舊例罷免太尉以避災。當時太尉是老臣賈詡。這個賈詡,憑老謀深算幫曹丕贏得大位,而此時政局還未完全穩定,曹丕當然不能因一次日食就除掉股肱。所以當即下詔說:上天降下災異,是警告天子的。天子委過於下級官員,這不是聖人的做法。文武官員們,大家小心盡職吧!以後凡有上天警告,絕不歸罪你們。曹丕一紙「所有責任我來負」的「罪己詔」不僅保住了心腹謀臣賈詡,也為自己贏得了寬厚仁慈、善待功臣的美名。
五代後晉出帝開運元年(944)滑州河決,殃及附近五州。詔大發數道丁夫塞之。既塞,帝欲刻碑紀其事。中書舍人楊昭儉諫曰:「陛下刻石紀功,不若降哀痛之詔;染翰頌美,不若頒罪己之文。」帝善其言而止。戰勝一次大洪災,立塊紀念碑,歌頌皇帝的英明領導,這個在當時看來是正常不過的創意,居然遭到中書舍人楊昭儉的反對,他甚至公然要皇上下「罪己詔」!想想也是,澤國一片,哀鴻遍地,你哪有心思高唱頌聖詩呢?身為最高,當哀痛斯民,下詔「罪己」才是。楊昭儉敢於直言固然不易,而晉出帝石重貴能接受如此刺耳的批評,在慣於喪事當喜事辦的國度裡,尤顯難得。
宋真宗時,一次內宮火災後,有言非天災,請置獄劾火事,當坐死者百餘人。宰相王旦請見,曰:「始失火時,陛下以罪己詔天下,而臣等皆上章待罪,今反歸咎於人,何以示信?且火雖有跡,寧知非天譴邪?」由是當坐者皆免。皇上認為是天災,並已經帶頭承擔過領導責任的事,現在卻要自食其言,興獄罪人,此舉關乎國家誠信,故王旦要面折廷爭。
三
天災誠然是天公給帝王出的測試題,而人禍,則絕對是帝王們的「自作孽」,包括因了天災得不到及時救助而激起的飢民造反,以及統治集團內部的悍將叛亂,奸臣謀大位,皇族窩裡鬥,乃至於所謂「外患」等等,其亂根禍源幾乎都可追溯到帝王身上。比較而言,天災不可抗拒,人禍卻可以防範。防範之法說來簡單:時刻保持警惕,留心苗頭,杜於始萌;緊盯患源,防於未然。千里之堤潰於蟻穴,道理誰都明白,但是,實際行動起來,卻往往任皇權若野馬脫韁,恣意妄為,權力的自信過剩症必致拒諫飾非,一次又一次失去改過的機會,終於大禍釀成,大錯鑄成。大禍臨頭,帝業動搖,甚至危及帝王頭顱時,帝王也會「罪己」,「罵」自己混蛋的。
糊塗指數低的帝王,不會等到一塌糊塗之時才「罪己」,而是保持某種自省,自我檢討於大禍釀成之前。而糊塗指數偏高的帝王,多是在社會矛盾異常尖銳、國家岌岌可危之時才頒詔「罪己」的。
好大喜功的漢武帝,即位後窮兵黷武,又好神仙方士,大造宮室,揮霍無度,致使民力枯竭,寇盜並起,天下板蕩。晚年,巫蠱獄興,衛皇后和太子劉據俱死於此,株連甚廣。不久,即察知太子無辜,乃建「思子宮」,以實際行動自責悔過,時在征和三年(前90);明年,當群臣之面自責曰:「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傷害百姓、糜費天下者,悉罷之!」還追悔曾屢受方士仙人欺騙往事,說:「向時愚惑,為方士所欺。天下豈有仙人,盡妖妄耳!節食服藥,差可少病而已。」這位漢天子幾十年的「學費」總算沒白繳,終於悟出了健康之道。隨後,他又駁回了大臣桑弘羊等人屯田輪臺(今新疆輪臺縣)的奏請,決定「棄輪臺之地,而下哀痛之詔」:
前有司奏,欲益民賦三十助邊用,是重困老弱孤獨也。而今又請遣卒田輪臺……乃者貳師敗(貳師將軍李廣利遠征大宛慘敗),軍士死略離散,悲痛常在朕心。今請遠田輪臺,欲起亭隧,是擾勞天下,非所以優民也。今朕不忍聞……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修馬復令(令百姓養馬即可免除徭役),以補缺,毋乏武備而已。
他「深陳既往之悔」,不忍心再「擾勞天下」,決心「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由是不復出軍。而封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養民也」。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輪臺罪己詔》。漢武帝執政半個世紀後,回首前塵,自悟其非,其自我批評的理性和自我否定的勇氣,終究還是值得稱道的。
唐天寶十五年(756),盛世天子唐玄宗在狼狽逃亡途中,曾幾次和著眼淚「罪己」,因為情況緊急,也來不及擺譜頒詔稱敕,就是直接與百姓士兵面對面,當眾認錯,做自我批評。先是,一位勇於講真話的草民代表郭從謹對皇上說了一席大實話:皇上昏昧,不聽忠言,視反賊若寶貝,近臣阿諛,用假話討得皇上歡心,今日之禍,完全是朝廷自食苦果。假如不是糟到今天這地步,草民哪能和您老人家當面講實話呀!唐玄宗也不得不承認:「此朕之不明,悔無所及!」處死楊國忠、楊貴妃後,隨行軍士聲言要離開。唐玄宗以彩綾賞賜士兵,並親自說服動員,公開承認自家老糊塗,用人失誤,致有今日,「朕甚愧之」。言及動情處,禁不住淚灑襟懷。也許,這是帝王自我批評文本中最樸實最真誠的,沒有虛詞套話,只有沉痛自責。
唐代在危難時刻發過「罪己詔」文本的,是唐德宗。此君即位不久,就先後有幾個節度使反叛。建中四年(783),長安失守,德宗倉皇逃亡,被叛軍一路追殺至奉天城(今陝西乾縣)。次年春,他痛定思痛,頒《罪己大赦詔》,曰:
立政興化,必在推誠;忘己濟人,不吝改過。朕嗣服丕構,君臨萬邦,失守宗祧,越在草莽。不念率德,誠莫追於既往;永言思咎,期有復於將來。明征其義,以示天下。小子懼德不嗣,罔敢怠荒。然以長於深宮之中,暗於經國之務,積習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穡之艱難,不恤征戍之勞苦。致澤靡下究,情不上通,事既壅隔,人懷疑阻。猶昧省己,遂用興戎,征師四方,轉餉千里。賦車籍馬,遠近騷然;行赍居送,眾庶勞止。力役不息,田萊多荒。暴令峻於誅求,疲民空於杼軸,轉死溝壑,離去鄉里,邑裡丘墟,人煙斷絕。天譴於上而朕不寤,人怨於下而朕不知。馴致亂階,變起都邑,賊臣乘釁,肆逆滔天,曾莫愧畏,敢行凌逼。萬品失序,九廟震驚,上累於祖宗,下負於蒸庶。痛心靦面,罪實在予,永言愧悼,若墜泉谷。賴天地降祐,人祇協謀,將相竭誠,爪牙宣力,群盜斯屏,皇維載張。將弘遠圖,必布新令。朕晨興夕惕,惟省前非……
應該說,唐德宗的「罪己詔」是檢查全面,認識深刻,態度誠懇,整改有力。於歷數自己的罪過後,特別明令:中外書奏不得再使用「聖神文武」的尊號。試想,把國家拖到瀕臨崩潰的邊緣,再聽臣民稱頌「英明偉大」,即使別人不掩口而笑,自家首先就臉紅了。唐德宗畢竟還有羞恥之心,而不是臉皮厚、高帽戴不夠的那類。此外,除舊布新的整改措施還有:大赦天下;改元「興元」;停征部分雜稅等。
此詔文字真摯動人,很有感召力,頒後,「四方人心大悅」,「士卒皆感泣」,民心軍心為之大振,不久,動亂即告平息。
再說個因選美而自責的事。選美,似是帝王理所應當的特權享受。晉武帝曾明令全國選美,有蔽匿者以不敬論,採擇未畢,權禁天下婚嫁。皇帝老倌正在選美,百姓人等誰也不能結婚,如此詔令簡直混蛋透頂、霸道之極,跡近獸道,然而,「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帝王要盡享天下美色,誰也奈何不得。唐武宗會昌三年(843),敕監軍在揚州選美女。監軍要節度使杜悰參與其事,杜答「不敢預聞」,予以抵制。監軍告了御狀,左右請皇上下令節度使選美。上曰:「敕藩方選倡女入宮,豈聖天子所為!杜悰不徇監軍意,得大臣體,真宰相也。朕甚愧之!」選美,絕對是皇帝在製造「人禍」,唐武宗由大臣的抵制省出此舉不妥,自譴「甚愧」,並立即命令監軍停止選美,用實際行動表示悔過。
北宋末年,宋徽宗也發過「罪己詔」。宣和七年(1125)十一月,金兵大舉進犯,兵臨城下,東京危急。值此關頭,驚慌失措的徽宗聽從大臣的建議:「宜先下罪己詔,更革各種弊政,使人心悅,天意回。」詔書則羅列了自己的罪過:「言路蔽塞,諂諛日聞,佞幸專權,貪官得志。」「賦稅竭生民之財,戍役困軍伍之力。多作無益,侈靡成風。」「災異迭見而朕不寤,眾庶怨懟而朕不知。追思己過,悔之何及!」隨後,匆匆傳皇位給太子趙桓,是為欽宗,他自己則當起了太上皇。怎奈國家病入膏肓,趙佶的「自我批評」和「換人」藥方,未能使搖搖欲墜的宋王朝起死回生,其太上皇美夢迅速化作屈辱的楚囚淚了。《宋史》探究宋徽宗失國之由,是「特恃其私智小慧,用心一偏,疏斥正士,狎近姦諛」。玩物而喪志,縱欲而敗度,鮮不亡者。拿一句流行話說,宋徽宗實在是「自己打敗了自己」!
明朝的亡國之君思宗朱由檢,在位十七年,「罪己詔」沒有少下。明崇禎十年(1637)閏四月大旱,久祈不雨,下「罪己詔」,其自曝官場腐惡內幕可謂徹底:
出仕專為身謀,居官有同貿易。催錢糧先比火耗,完正額又欲羨余。甚至已經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議繕修,便乘機自潤。或召買不給價值,或驛路詭名轎抬。或差派則賣富殊貧,或理讞則以直為枉。阿堵違心,則敲樸任意;囊橐既富,則姦慝可容。撫按之薦劾失真,要津之譭譽倒置。又如勛戚不知厭足,縱貪橫於京畿。鄉宦滅棄防維,肆侵凌於閭裡。納無賴為爪牙,受姦民之投獻。不肖官吏畏勢而曲承,積惡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誰能安枕!
崇禎皇帝也不怕內部人士說他是給自家臉上「抹黑」,更不怕「敵對勢力」用來攻擊我大明的制度設計,而是口無遮攔,將官場醜事暴露得那麼痛快,那麼淋漓盡致,整個一部御製「官場腐敗大揭底」!
及流賊犯皇陵,帝素服召對廷臣。陳子壯進言:「今日所急,在收人心。宜下罪己詔,激發忠義。」帝納之。崇禎帝面對天災人禍,除了下「罪己詔」,也不時玩點減膳、撤樂的花樣。但當李自成離開北京的時候,卻發現皇庫扃鑰如故,其「舊有鎮庫金積年不用者三千七百萬錠,錠皆五百兩,鐫有‘永樂’字」。皇家究竟是超級巨富,國庫恁多積蓄,如能早拿來助賑、助餉,盡可少下兩次「罪己詔」,或許還可避免上演煤山悲情一幕呢。崇禎自縊前的遺詔算是最後一次「罪己」:
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諒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去朕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死傷百姓一人。
朱皇帝縱然怎樣剛愎自用,君臣互誤,身死國滅,但他的這篇遺詔究竟是感人的,他畢竟還有羞恥之情,自責之意;他畢竟還有愛民之心,寧願以一人碎屍來保護百姓。人之將亡,其言也善啊。
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北京。逃亡途中,慈禧太后既感到政局已失控,又迫於內外壓力,她當即決定和八國談判求和,並以光緒帝的名義發出「罪己詔」。一方面要向列強說明清政府對義和團的態度;另一方面又要向民眾解釋政府委曲求全的原因。她既要做到兩面討好,又要推卸自己的責任,雖然是光緒帝的名義,可洋洋灑灑的幾千言,僅有一句是光緒自己的意思:就算是剿滅了義和團,恐怕也是沒有用的,中國可能還有千千萬萬個義和團。最終是慈禧如願保全了自己,代價則是割讓了領土,賠了白銀,所謂折財消災。
這次皇帝「罪己」,倒是極大刺傷了愛國士子心,黃遵憲《讀七月廿十五日行在所發罪己詔書泣賦》,謂「讀詔人人泣數行,膾躬不德股肱良。三年久已祈群望,此罪明知在萬方」云云,都要為皇帝鳴不平了。
四
不是懾於天災人禍,能夠主動自省、嚴格自律的帝王,實在是寥若晨星,稀有得很。上古的禹、湯等聖君以降,也就漢文帝、唐太宗幾人而已。漢文帝執政十四年後,儘管天下承平,他猶不安地自律,「以不敏不明而久撫臨天下,朕甚自愧」。難怪他能開創文景盛世,看他頭腦多清醒,品德多謙遜。這篇詔書特別對照先王,自查自律:「昔先王遠施不求其報,望祀不祈其福,右賢左戚,先民後己,至明之極也。今吾聞祠官祝釐,皆歸福於朕躬,不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之不德,而專饗獨美其福,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也。今令祠官致敬,無有所祈。」一篇詔書,兩次言「自愧」,掌權既久,他不以坐穩了龍位而欣欣然;而以不若聖哲先王的「先民後己」而愧疚,進而明令,今後不准為皇帝獨唱讚歌,稱頌「萬壽無疆」之類。
唐太宗是我國歷史上一位難得的開明皇帝,能自覺地以國家法律約束自己,一旦發覺自己的做法違背了法律,還能認真進行自我檢討。
有一個叫黨仁弘的大將,做廣州都督時,貪污了大量的錢財。這件事被告發後,主管司法的大理寺將其依法判處死刑,可是唐太宗以往很重視黨仁弘,認為是一個非常難得的人才,捨不得殺,於是便下了一道聖旨,取消大理寺的判決,改為撤銷職務、流放邊疆的處分。
處理之後,唐太宗心裏很不安,感到自己出於個人感情,置國家法律於不顧,做得很不應該。於是他把大臣們召來,心情沈重地向大臣檢討說:「國家的法律,皇帝應該帶頭執行,而不能出於私念,不受法律制約,失信於民。我袒護黨仁弘,實在是以私心亂國法啊。」
於是,唐太宗寫了一道「罪己詔」檢討說:「我在處理黨仁弘這件事上,有三大過錯:一是知人不明,錯用了黨仁弘;二是以私亂法,包庇了黨仁弘;三是獎罰不明,處理得不公正。」唐太宗向大臣宣讀後,並下令將此詔向全國公布。唐太宗嚴於自省,既維護了法律的尊嚴,也為臣民們樹立了榜樣,從而促進了社會穩定。有「小太宗」之稱的唐宣宗,亦曾以感情因素干擾京兆尹韋澳執法,經指出,即當面向韋澳認錯,謂「殊以為愧」。
在古代帝王中,罪己次數最多的要數清世祖順治皇帝了。這位少年天子親政後,自然災害頻繁,「水旱累見,地震屢聞」,「冬雷春雪,隕石雨土」。他把這一切自然災害及異常天象都歸罪於自己「不德」,上干天咎,故不斷自我反省,屢屢下詔「罪己」。臨終之際,又留下了一道罪己遺詔,全面地列舉了自己的十四條罪狀:沒將國家治理好,老百姓沒能過上安生日子,罪一;未能替母親養老送終,罪二;父親死時自己年幼,未能替父親服三年之喪,罪三;未與祖父、父親的子孫們常敘叔侄、兄弟之情,罪四;親近漢族文士,疏遠滿族武將,罪五;對人要求過高,不能舍其短而用其長,埋沒了人才,罪六;姑息養姦,明知有些大臣庸劣不稱職,卻不能及時罷斥,罪七;國用浩繁,兵餉不足,只知讓群臣商議減少俸祿,卻不裁撤宮中費用,厚己而薄人,益上而損下,罪八;營建宮室,極盡精巧,卻不體恤百姓之艱辛,罪九;董鄂妃逝世,喪葬過於排場,罪十;不以明朝滅亡為戒,仍然任用宦官,致使其營私舞弊,罪十一;貪圖安逸,接見群臣稀疏,致使上下情誼滯塞,罪十二;自恃聰明,不虛心納諫,致使臣下沉默不言,罪十三;自知有錯,卻不能及時改正,致使過錯越積越多,罪十四。親政僅僅十年、二十四歲早逝的順治檢討自己短暫一生,在蓋棺論定式的「自我鑑定」中,能進行如此徹底的自我批判,觸及靈魂,實屬亙古第一人。
主動清醒「罪己」的,如上所述,少而又少,不少情況下,是臣民請求最高頒「罪己詔」的。明武宗朝,曾自號「安貧子」的御史朱裳,頂皇上的親信錢寧牟鹽利之求於前,辯前御史王相冤獄於後。待玩主皇帝朱厚照從宣府胡鬧歸來,朱裳徑請皇上下「罪己詔」,新庶政,以結人心。結果皇帝老倌不聽。另一位御史陳察,因為武宗將親征朱宸濠叛亂,請無行,而亟下「罪己詔」,竟招來「奪俸一年」的處罰——十二個月的工算是白打了。
所謂「罪己」詔書,真正出自皇帝之手稱為「詔記」的其實極少,大多為有關閣臣代筆,以璽為信。唐德宗那篇有名的《大赦罪己詔》,是政論大手筆陸贄的傑作;宋徽宗痛罵自己的文字,則出宇文虛中之手。
「罪己詔」畢竟不同於一般詔書,草好了,皇帝賞你;出事了,唯你是問。因為起草「罪己詔」而受益的,明代有許彬。正統末,許彬累遷太常少卿,兼翰林待詔,提督四夷館。太上皇明英宗結束俘虜生涯即將返還,遣彬至宣府奉迎。被敵方從俘虜營放出來,畢竟不光彩,老官也得找個台階下,於是太上皇命許彬書「罪己詔」及諭群臣敕,遣祭土木陣亡官軍,由此受到太上皇的賞識。英宗復辟後,更是委以重任。
因代筆「罪己詔」惹來禍患的,張鈞算一個。皇統九年(1149),雷電震壞寢殿,有火入上寢,金熙宗命翰林學士張鈞代擬「罪己詔」,其中有歷代帝皇在「罪己詔」中常用的套話「顧茲寡昧,眇予小子」。金熙宗聽信大臣讒言:「此漢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他立即將張鈞殘酷處死。
五
帝王的「罪己詔」,折射著我國古代政治文化傳統的某些特點。國家危難,帝王「罪己」,藉此消除民怨。「罪己詔」誠然有欺騙性的一面,但確也包含著帝王對自身過錯的反省,其中不乏真誠的懺悔。
《左傳》曰:「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這裡揭示的不僅僅是古代帝王的個人行為,而是一條政權興亡的規律:勇於批評和自我批評,人皆可為禹、湯;反之,自以為全知全能,一貫正確,拒諫飾非,聞過則怒,到頭來只能像桀、紂身敗名裂。
「君子以恐懼修省。」自省,本是修身的重要守則和方法,即使別人的批評,也要通過「自我批評」才能起作用。所以,古人倡導「吾日三省吾身」。這還是對一般士子而言。像最高執政,號稱「日理萬機」,所理事越多,出錯的概率就越大,緣此,彼輩每日來個六省、十二省亦不為過,萬不可把自己視為終極真理的擁躉者或最高真理的化身,老是自我感覺良好。倒是需要始終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謹慎、惕勵和清醒。
當然,對大權在握的人來說,僅靠個人修養和道德自省那是遠遠不夠的。權力本身就是自信的發酵劑、自大的膨脹劑,最高權力則更甚,在缺乏現代民主習染的東方專制國家尤然。為此,就要運用剛性的法制來嚴格規範權力運作的全過程,使其不因個人好惡而離規,也不因個人考慮不周而失範。現代政治權力運作規程斷然否認了所謂「天生聖人」;它倒是預先設定,任何一個手操國柄的最高統治者,處理政務隨時都有發昏出錯的可能,其人性中的「惡之花」在權力的沃土中隨時都可能瘋長怒放,所以就要設置種種嚴密的制度來加以約束限制,正如現任美國總統布希所言,把掌權者馴服「關在籠子裡」。這樣做了,掌權者只能小心翼翼,循規蹈矩,反倒大大減少了犯事後「關進籠子裡」,再任他哭天扯淚、「斗私批資」、說些「受資產階級思想腐蝕,放鬆了思想改造,致使黨性淡薄,私慾膨脹」的官話套話。如是「罪己」,縱然字字帶淚句句錐心,也於事無補,於國於民無益,一切皆成「已然」。而民主政治運行的要義,恰恰是要將「罪己」前移至「未然」,不讓一個人因為發昏胡鬧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傷害。集體(譬如議會)也可能出錯,但那是屬於「認識水平」問題,而非權力失範;一經發現,即不難糾正,而不會像集權體制內,出錯了,權勢者再找出十條錯誤的理由為一個錯誤辯解,更不會也壓根不敢氣昂昂甩出一句「就這麼的了!」砸向社會。
要而言之,執掌重權的人要隨時準備「罪己」,這不僅僅是道德修養的問題,更為規範權力運作不可或缺;是憑良心發現事後「罪己」,還是靠制度強令其事前「罪己」(準確說是防「罪」),則是集權政治與民主政治的分野。現代民主政治運作中,政府行為出了事,最高當權者想不「罪己」都不行,法律沒有賦予這項豁免權,議會通不過,人民不答應:我們掏錢雇你來服務,服務不好,你不檢討誰檢討?態度不好,請閣下走人,我們另選聽話的來干,僕人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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