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居民被重判 家人鳴冤被毒打綁架
河北法輪功學員揣翠軍及陳百合於今年初遭審判,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被重判。揣與陳的家人由於最近上訴失敗,到遷西法院鳴冤、要人,結果遭到公安毒打及綁架。據明慧網2007年4月18日報導,2006年5月13 日,揣翠軍、陳百合等法輪功學員在漁戶寨鄉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到當地派出所。當地派出所夥同遷西國保大隊警察朱振剛等人當晚將他們綁架到遷西城關分局,後關入遷西縣看守所。他們的家被抄,陳百合家的電腦等物品被非法掠走。在被關押期間,他們均遭到強制抽血。
證據不足 法庭重判揣翠軍與陳百合
2006年6月15日,揣翠軍、陳百合被檢察院批捕。遷西法院於9月6日及11月10日開庭審理揣翠軍等人的案件,皆因證據不足而無法判刑。
據透露,2006年12月18日,法庭再次對揣翠軍、陳百合審判,期間完全違背了刑事訴訟程序,提供了一些莫須有的假證據,沒有經過當庭控訴雙方指證,一個半小時就草草了事。當公訴人朱文聽到辯護人(揣翠軍的丈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時,理屈詞窮。
2007 年1月10日,揣翠軍、陳百合再次遭審判,法庭人員在審訊記錄中故意遺漏辯護人的證詞、辯護詞,篡改當事人的筆錄,保留甚至添加有利於判刑的部分,刪減甚至篡改不利於判刑的部分,如:將「看不清」寫成「是」,辯護人的辯護意見被刪減……。庭審中證人均未到場,證人證言也未宣讀就草草收場。法庭根據這份「編造」出來的審訊記錄,分別判處陳百合、揣翠軍四年、五年徒刑。
2007年1月中旬,揣翠軍、陳百合上訴到唐山市中級法院。
2007年4月12日,揣翠軍、陳百合收到唐山市中級法院的判決書。唐山市中院在二審期間,沒有再次開庭審理,只是形式上合議了一下,聲稱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量刑及適用法律均無不當,審判程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家人鳴冤遭毒打關押
2007 年4月16日上午9時左右,揣翠軍的丈夫揣志武、小叔子揣志剛、弟媳柴軍霞和她的婆婆四人及陳百合的家屬到遷西法院鳴冤、要人。此案的主審法官齊貴亮(遷西法院刑庭庭長)先是搪塞,後看家屬不走,他就躲了。副庭長付國瑞又和家屬見面,態度強硬,毫不講理,嚇唬家屬,家屬不為所動。付國瑞也溜走了。
家人又到副院長陳志剛的辦公室要求解釋,在審理過程中為何遺漏辯護人的辯護詞,更改當事人口供,而且枉法裁判。陳志剛根本不聽家屬理論,口氣惡劣強硬的要求家屬立即走,否則就叫法警了。這時齊貴亮已經把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叫來了。
國保大隊大隊長朱振剛、徐志剛、王偉到法院後不由分說把揣志武從陳志剛的辦公室強行拽出,之後揣志剛和柴軍霞夫婦以及揣翠軍的婆婆等也被拽出。其間,王偉、朱振剛下令,齊貴亮親自下手,把揣翠軍的婆婆從二樓向下拽,還把腦袋向地上按,一個法警對揣志武大打出手。
後來國保大隊又來了一車人,不由分說就把揣翠軍的家屬向車上抬,因揣志剛不想上車,他們便踩他的腦袋,使他滿嘴流血。警察還對陳百合的一雙兒女下手,向車上推兩個還在上學、被嚇的不知所措的孩子。
據瞭解,警察把揣翠軍家屬強行送到公安局,四人被銬了一天的手銬,中午也沒給飯吃。他們以所謂的「干擾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罪名,揚言要拘留十五天。現在揣志剛、揣志武和揣翠軍的婆婆已被送入遷西看守所。柴軍霞已被釋放回家。
610以保證奧運為名 將嚴厲鎮壓法輪功
據悉,610以「保證2008年奧運」為名,一定要把揣翠軍、陳百合羈押到2008年以後。知情人還透露,上週五(4月13日)中共政法委開會,政法委書記白興源在會上揚言要嚴厲鎮壓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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