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拋棄殘疾女兒 殘疾保姆含辛撫養10年

10年前,一對夫婦狠心地將3歲的殘疾女兒丟給了保姆。給這個不幸的女童當保姆的是三明將樂的一對殘疾夫婦,10年來,這對夫婦一貧如洗,但他們始終不忍心丟掉這個口吃、不會走路的女孩。

  「這是別人的孩子,怎麼能送人!再說了,雖然她的親生父母一走了之,但我們以前答應幫他們帶,我們 就得繼續幫著帶,直到她的父母出現,要不然,萬一她的父母來了,找不到小孩該怎麼辦呢?」

  日子就這麼一晃過了10年,如今孩子長大了,可她的父母卻從沒露過面。

  近日,記者找到了這對保姆夫婦———劉桃芳夫婦。年屆七旬的劉桃芳說:「我們都老了,身體也不好,我們都走了,孩子可怎麼辦啊?」他們現在最大的願望是能找到女孩的親生父母,讓女孩以後過得好些。

  年屆七旬的保姆搬石頭養她

  劉桃芳今年69歲,在20多年前勞動時,他的右手失去了3個手指,三級肢殘。他的妻子名叫賴金妹,今年也已65歲了。

  「阿媽,電———話———來———了。」說話的這個小女孩,10多歲大的模樣,嘴角掛著口水,不會走路。這個女孩叫吳小妹,就是劉桃芳幫僱主養了10年的殘疾女孩。

  吳小妹5個月大時,賴金妹夫婦就開始當她的保姆。賴金妹說,5歲左右時,吳小妹被發現出現嚴重的殘疾症狀,這對夫婦沒錢帶她到大醫院,就在一些小醫院看,醫生都只是搖頭。

  如今,劉桃芳夫婦的兒女都長大了,生活也不是過得很好。他們為了不拖累兒子,在房後緊挨豬鴨圈的空地臨時搭蓋了一個小廚房。如今,基本都是兩夫婦和吳小妹一起生活,靠著一個月當保姆賺的400元錢,加上幾畝薄田,這個特殊家庭就這麼生活。

  由於這些錢實在不夠日常開銷,前不久,即將70歲的劉桃芳到附近幫別人搬石頭,一個月600元。

  到福利院門口了又捨不得送走她

  吳小妹沒有跟劉桃芳姓,據說她的父親姓吳,劉桃芳就幫她安上了一個小妹的名字。

  劉桃芳說,女孩1995年出生在將樂,據說她的父親姓吳,在三明一家水泥廠打工,是負責炸石頭的小包工頭。

  1996年11月,劉桃芳夫婦當了吳小妹的保姆,一個月270元。小妹的父母將她放在保姆家裡,經常來看她。夫婦倆說,起初,吳小妹還是健康的。1997年5月,賴金妹因九十高齡的母親去世辭去了保姆工作,把吳小妹交給其父母。也不知道什麼原因,吳小妹回到父母身邊後就經常生病。

  1997年9月,賴金妹再次把吳小妹領回家中。他們發現,以前還會爬能學走的吳小妹,不會爬也站不起來了。9月末的一天,吳小妹的父母來到賴金妹家,說要回趟老家,自此,他們就再也沒有回來。

  吳小妹的父母走了,原本就貧困的劉桃芳家,每個月少了270元之後,生活顯得更加艱辛。但他們沒有虧待吳小妹,吳小妹的雙腿基本無法走路,夫婦倆乾脆向別人借了400元,買了一輛小三輪車,載著小孩逛街等。吳小妹上幼兒園那3年,無論颳風下雨,夫婦都堅持用小三輪自行車接送孩子。

  10年來,很多人勸他們把吳小妹送人。但賴金妹說,其實有時自己想想,如果為了給吳小妹更好的生活,就準備帶小孩到福利機構去,但等將小孩帶到門口後,自己又捨不得了。

  「答應幫他們帶小妹,不能說斷就斷。」她一直覺得,天下的父母都會疼愛自己的小孩的,有一天,吳小妹的父母一定會將小妹帶回家去。

  沒錢給她讀書 保姆時常自責

  「家裡實在沒錢供她唸書,從2003年9月起,吳小妹就輟學了。」劉桃芳說,小妹口吃、無法正常走路,但她很聰明,畫畫特別好看,參加學校的一次畫畫比賽時,還獲得一等獎。

  「都怪我們沒錢,不然小妹現在應該坐在課堂裡。」劉桃芳說,他保留了小妹以前念的一些書本,時常自責。

  他說,10年前,小妹父親的一位工人臨走時說,吳家可能住在莆田市仙遊縣龍華鎮,聽人說他們夫婦是近親結婚,除了吳小妹外,家裡還有兩個女孩都不會走路。

  現在,劉桃芳每年都寫信、寄照片給莆田仙遊的有關部門,請求幫助尋找吳小妹的父母,可沒有任何消息。如今吳小妹13歲了,連個戶口都沒有。

  2005年正月初六,劉桃芳夫婦借了800元錢,帶上吳小妹坐上了前往莆田仙遊的班車。在仙遊縣龍華鎮找了7天,錢花光了,小妹的父母卻沒有找到。

  「我們不是想著要去討要這10年來的保姆費和生活費,帶大一個孩子,真的不是用錢可以算清楚的。」劉桃芳的妻子賴金妹說,「10多年了,小妹就好像自己的親生女兒,為了讓她以後過得更好,我們才會想著幫她找父母。是愛她,所以才想著讓她離開我們這對老人家。」說這話時,賴金妹將吳小妹緊緊摟在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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