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擺攤被城管暴打:看傷可以 拘你十天

今晚8時許路過櫻花東街,親眼目睹四名擺地大學生攤賣衣服時,過來了一輛城管車。車牌是京AJ3861。從車上下來七八個城管協管,其中三人撲上去就搶這幾個大學生的衣服,學生抓住東西不讓他們搶,於是五六名協管抓住其中一位男生便大打出手,打了大約十來分鐘,圍觀群眾看不下去了,開始聲討這些打人者。

後來他們把這名被打學生推上了城管車,收了他們的大部分東西,開車走了。有的群眾就報了警。一會那名大學生回來了,說是被城管推下了車(具體原因我不知道)。一會110來了,把四個學生帶到了派出所,當時派出所不予理會,說是與我們無關,自己去找城管解決。圍觀群眾群情激憤,說人都打成這樣了,你們還不立案。110這才帶著這名遍體鱗傷的學生到城管隊指認打人者。

最為奇怪的事是後來110的車先回來了,而那名被打大學生走路回到了派出所(當時是坐這車去了,我不明白為什麼回來警察要讓他自己走路回來,何況這名學生被打得這個樣子?不是說警察是為人民服務的嗎?不過這只是我個人疑問)大學生說到城管隊已經下班了,警察叫這幾個學生先回家。憤怒的群眾要求 今天必須給一個說法。可能是迫於這樣的壓力,民警只好打電話叫來兩個城管和一個協管。

具體說了什麼我沒有聽到,不過知道最後的解決結果是:當時被打大學生的一個女同學要他去醫院驗傷。民警說看傷可以,城管隊賠償你醫藥費。城管叫我們拘留你十天,因為你非法擺攤。東西不會還給你。如果不去看,那就把東西還給你,明天早上來取。醫藥費自付。

經過詢問,得知這四名大學生是北京服裝學院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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