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主場館區拆遷戶兩會遭監視 警方專車「護送」上訪
民生觀察獲悉,2008年北京奧運會主場館所在地區——奧運村辦事處(原北京市朝陽區窪裡鄉)羊坊村的拆遷戶及上訪代表,近期因兩會遭到警方嚴密監控。我們曾發布的《2008北京奧運會主場館地區失地農民調查報告》中提到的原窪裡鄉馬景雪、李玉奎夫婦,從2008年3月 1日起,奧運村派出所就派出兩名保安二十四小時守在人他(她)們家附近,對他(她)們進行監視跟蹤。這段時間,馬景雪、李玉奎夫婦先後去公安部、政法委、全國人大進行上訪,多次被人跟蹤。同為羊坊村的拆遷上訪戶的馬德雲,從3月5日開始,就被他現在居住地的北京市昌平北柒家派出所的人監視。馬德雲每次外出上訪,必須告訴北柒家派出所,並由派出所派警車專車"護送"。
今天上午,李玉奎、馬景雪和馬德雲聯合到北京市政府上訪,中午他們到達北京市政府信訪接待處後,馬德雲告訴我們,他是剛坐警察的"專車"過來的,上訪結束後還要坐警車回去。
馬景雪、李玉奎和馬德雲家的房子都是2003年9月24日被拆的。房子被強拆時,馬景雪、李玉奎家宅基地面積應為320平方米,但政府只按169平方米給其算了60餘萬元賠償,家中兩處正在經營的門面房也被一分錢不予賠償,馬景雪因此開始了上訪。2006年,馬景雪因上訪被勞教一年;2007年,馬景雪再次因上訪被勞教二年,所外執行。兩次勞教,北京市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給出勞動教養決定書中,都寫道馬景雪被勞教是依據《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10條第3 項等作出的,而《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10條第3項是這樣規定的:"第十條對下列幾種人收容勞動教養:"(三)有流氓、賣淫、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屢教不改,不夠刑事處分的"
馬德雲家被強拆時,家中98平方米的面積未被納入拆遷補償,同時,也未對其進行回遷安置,馬德雲因此開始了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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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民生觀察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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