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北京要求如下地點必須提供免費安全套

新華網3月29日有一篇新聞,題目是《北京:公安部門不得以有安全套作為賣淫嫖娼證據》。 

報導說,北京市要求各類賓館、飯店、酒店、度假村的客房衛生間以及公共娛樂場所全部擺放安全套,公安部門不得以上述場所有安全套作為賣淫嫖娼的證據。

到2008年年底前有兩個必須「達到」:

1、北京市各類賓館、酒店、飯店和度假村的客房衛生間內安全套擺放率要達到100%,統統免費。

前兩天,一位在美國開兒童診所的女親戚打電話來說,接到一個剛從中國大陸出來的陌生男人的電話,劈頭就問:哪裡可以拿到免費的安全套?她說:美國是要購買的。那人感到很驚訝。看來那人的驚奇不無原因。

2、歌舞廳、夜總會、浴池等娛樂場所,還有500人以上的大中型建築工地,自動售套機安裝率達到100%。

浴池也算「娛樂場所」?需要安全套的歌舞廳、夜總會、浴池等娛樂場所是什麼地方?安全套在那裡發揮什麼作用?2008年已經與時俱進到男人洗澡時必須戴上安全套?

新華網報導說,從29日召開的北京市衛生工作會議上瞭解到,為阻止愛滋病、性病經「性活動」傳播,北京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專門下發全面推行安全套使用工作方案的有關通知,並由北京市12個委辦局聯合部署落實。

報導明確說:據悉,北京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為降低高危行為人群感染愛滋病的風險」,降低愛滋病在北京市的「傳播速度」,要求公安部門負責協助衛生部門召集各類賓館、飯店等場所的業主或負責人參加安全套推廣工作培訓,「並保障安全套推廣相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不得以這些場所內有安全套作為賣淫嫖娼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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