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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士東為什麼打死村長孫樹祥?(圖)

 2008-04-03 05:1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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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6日,已是農曆臘月十九,陝西省綏德縣中角鄉孫家窪村村長孫樹祥給村民們分發幾項補償款,唯獨沒有村民孫士東的征地補償款和青苗賠償款。

孫士東找到村長問:"我的事你就不管了?"
孫樹祥回答說:"不管了。"
孫士東又問:"你一個人說了算?"
"我一個人說了就算!我管了十九年了!"村長回答。
"你說過'以後漲多少都要給處理'麼?!"孫士東接著說。
"不處理了,你看咋辦!"村長回答。

兩個人爭吵起來,接著發生廝打。孫士東因一年多來有腿傷,拄一根棍,用棍抵打比他年輕二十歲的村長,失手將村長打傷,村長被送到縣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幾年來的征地補償問題,終於釀成一起人命大案!

64歲的 孫士東承包村裡26畝壩地15年

孫士東今年64歲。2002年4月3日,他與村長孫樹祥簽訂協議,承包村裡的26畝壩地15年,每畝每年承包款60元。孫士東當時一次性繳清了23400 元的承包款,並僱用大型施工機械平整了這塊壩地,修建了飼養場,建成了抽水上山蓄水系統,雇佣了七八個農民,耕種壩地,養了200多隻羊。孫士東為此投資了十三萬多元。

2004年,國家規劃的太原至銀川的高速公路開工,徵用了孫士東承包的壩地7.8畝。國家徵用耕地的政策是什麼?土地的徵用補償標準應該如何計算?每畝應該補償多少錢?縣土地局、鄉政府、村幹部從未給村民們公布過,與政府訂的土地徵用"合同",都由村、鄉幹部與縣土地管理局人員洽談、簽字,根本不讓土地承包人參加,村幹部只給土地承包人告知要徵用多少畝地,每畝只給村裡補償2000元,這2000元只給土地承包人1350元,其餘部分留給村集體。孫士東當時就認為政府的征地補償方案不合理,提出了兩項要求:

第一:補償費太低,要求增加補償款。像這樣的壩地,每年每畝收入平均有一千元左右,孫士東的投資每畝攤到了三千多元,剛耕種了兩年,投資遠遠沒有收回,每畝1350元的補償損失太重,承包人無法承擔;

第二:國家必須再徵用土地,重開一條排水渠道。這塊壩地位於一條南北走向的山溝裡,壩地長約1000米,南半部分約400米歸卜家溝村,北半部分300米歸靳家溝村,只有中間這380多米歸孫家窪村,由孫士東承包。壩地的西邊有一條縱貫全溝的人工水道,供自然降水、滲出水排流。國家修建高速公路,已把原有的排水渠道佔用,沒有征地修建新的排水渠道,這樣,溝裡的流水,特別是夏秋季的洪水就會沖毀道路和農田。

對於提高補償費的要求,縣、鄉、村幹部的回答是"就這麼多,你(接)受也就這(條件),不(接)受也就這(條件)!",村長孫樹祥還承諾說:"你能爭取到(每畝補償)一萬兩萬,都你拿得去!"

對於征地新建排水渠道的要求,村、鄉、縣的幹部根本沒有理會。

然而到了2005年7月12日,高速公路施工方鐵道部第四工程局第九標段的人員,在孫士東完全不知道的情況下,在孫士東剩餘的承包的壩地的中央,挖掘了一條兩米多深的渠道,連渠寬頻堆土共有十二米寬。孫士東得知後趕到現場制止了挖掘。據孫士東瞭解到的情況,施工方在挖渠前早已把修渠征地款付給了政府,但這筆征地補償款一直沒有支付給土地承包人,錢落在哪些人腰包裡?可想而知。由於土地承包人沒有與政府就這條水渠的征地補償事宜達成協議,這條水渠在非法開掘了一部分的情況下停工,造成工程進度的延誤,也造成了土地承包人的巨大損失,孫士東在這塊剩餘的十幾畝壩地上2005年種的玉米顆粒無收,2006年種的向日葵被洪水沖沒。後來,村主任答應挖排水渠徵用孫士東承包的5.3畝壩地(實際上有7畝4分),以每畝2000元的標準補償,給承包人的補償款下降到了每畝1200元,其餘800元歸村集體。有關壩地的青苗損失賠償標準,縣交通局答覆的是每畝每年賠償670元,而鄉長說每畝每年只賠償300元。就這 300元也不兌現,村長孫樹祥除給因挖排水渠佔用孫士東5.3畝壩地賠償了3000元青苗損失費外,對剩餘十多畝壩地兩年玉米、向日葵的全部損失,分文未賠!孫士東僅這兩年的莊稼損失就達兩萬多元。

由於修路征地補償款等被黑箱操作,被層層嚴重剋扣,許多鄉、村被征地農民群起抵制,多次逐級上訪,到2006年,征地補償款增加到每畝一萬元左右,有些村向農民支付的征地補償款達到每畝5000元。孫士東向村、鄉、縣幹部提出追加征地補償款,但是得到村長孫樹祥的答覆是仍然維持原來的每畝1350元和 1200元不變,因為村集體要還債。村長以前征地補償款水漲船高的承諾,完全被他撇在一邊。實際上,村長孫樹祥已經給承包山地的農戶補發了一些追加的征地補償款,唯獨沒有給孫士東補發。

建築方因施工開闢的便道佔用土地,通常都要給予土地承包者三年的補償,而給孫士東只有一年的補償。按規定,便道使用完後,施工單位要對佔用的土地復原復墾,而施工單位對便道佔用孫士東承包的一畝多壩地,根本沒有進行復原復墾。

孫士東反覆向縣交通局、縣土地局、縣政府、縣委詢問政策,反映問題,得不到解決;他也向縣法院提出訴訟,拉著法官到現場察看。法官表示無能為力,因為縣政府明確向縣法院指示,有關高速路征地的訴訟,再有天大的冤屈,一律不准立案!

在近三年的時間裏,孫士東到綏德縣、榆林市上訪已不知有多少次了,到省城西安上訪三次,到北京上訪兩次,每次都是從中央批到省裡,從省裡批到市裡,從市裡批到縣裡,常務副縣長柳建國批給交通局長趙峰等官員,要求"認真切實處理",並且要求"將處理結果及時報告",下級官員也總是表示"這次一定給解決",但每次孫士東回到綏德後,都不見政府的答覆處理,得到的是村、鄉、縣有關幹部更多的欺瞞刁難。他在一份上訪信中寫到:"我是一個農民,全靠種地養家餬口,承包壩地原想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沒想到卻因國家修路使我全家斷絕收入來源,上訪又花費了四五萬元,現在全家債臺高筑,連吃飯問題都難以解決。"他遭此劫難,財力耗盡,求告無門,走投無路,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精神幾乎崩潰,原來一個樂觀健談的人,後來精神呆滯,與鄉親們坐在一起拉話時沉默不語,以致發生打死村長孫樹祥的極端失控行為。

孫士東打傷村長後,即拖著傷殘的腿步行十里路到鄉派出所投案,至今被關押待審。派出所民警以保護村長家存放的資金為名,當天就對孫樹祥家實行保護性監控,據說從孫樹祥家翻出現金13萬元。村民們紛紛向調查辦案的警察歷數村長的貪腐行為:

國家幾次給孫家窪撥款二三十萬元,維修這個村的水壩,但這些年來村裡的水壩從來沒有維修過;

國家退還孫家窪村兩年的農業稅一萬多元,村民們一分錢都沒見到;

全村通電工程,先有人7.5萬元承包,村長不答應,卻以11萬元承包給他親近的人,工程完工後,剩餘的水泥桿和高壓線等賣掉所得的錢,被村長和村支書兼會計兩人私分;

村子裡修涵洞,國家撥款7萬元,實際只用了1萬多,其餘的錢哪兒去了?

縣政府核實孫家窪村退耕還林的面積是320畝,據此面積每年每畝發放補助款一二百元,而村民們統計到的全村領取到補助款的總面積,只有246.7畝,還有73畝多的補助款,每年1萬多元,十多年了,被誰黑吃了?

用集體的錢買水管、水泵,在溝底打水井,在山上建水池,為自家建起供水系統,建圍牆,建門樓,耗費一萬多元。

村民們每戶每年的收入只有五六千元,僅夠得上溫飽生活,哪兒經得起這樣的損害?他們認為真正應該好好追查懲處的,是那些無休止、無滿足侵吞貪污的官員,清除民不聊生的禍根。有的村民認為,孫士東是為民除害的英雄,還有村民提議,為孫士東立一尊功德碑!

孫士光 電話 0-13109240414
200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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