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青獲第六屆「受難者家人獎」
美國二十一世紀中國基金會關於張青女士獲得第六屆"受難者家人獎"公告
2008年4月16日
在張青女士為監獄中的丈夫的冤案絕食的日子裡,將第六屆"受難者家人獎"頒發給她,對我們來說充滿了尷尬--在任何意義上我們並不希望這個悲劇繼續發展下去,我們用這個頒獎活動向中國當局或許有的那點良知呼籲。
一位普普通通的妻子,因國家權力的暴虐,用絕食的方式爭取公正,這不僅是我們曾經的"祖國"的恥辱,也使我們這些海外華人倍感痛心。這份獎項不僅代表我們對中國受難者家人一如既往的敬意和問候,也希望敦促中國當局本著基本的人道主義精神回應張青的呼籲。這不僅是中國政府應當履行的奧運承諾,也多少或可挽回最近一段時間以來,特別是西藏危機以來"奧運聖火"在世界各大街道上的窘迫。一個能那樣對待自己公民的國家,那樣對待張青這樣的妻子的政府,世界有足夠的理由拒絕相信它的任何辯解和表演。
張青的丈夫郭飛雄(原名楊茂東)是一位理性、溫和、富於正義感並充滿想像力的中國青年。由於他投身於中國的自由民主事業,倡導"非暴力、無敵人、不流血"維權理念者,屢遭警察機構的暴力迫害,被非法毆打三次,並三次被捕入獄。第一次是2005年4月2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非法關押17天。第二次是參與廣東番禺太石村村民罷免事件,被捕入獄近四個月。第三次開始組織營救被捕的維權律師高智晟,於2006年9月14日被捕入獄至今。因證據不足,郭案兩度退查,繫獄期間遭受各種駭人聽聞的酷刑,最後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這期間,郭飛雄的妻子張青先失去了工作,然後踏上了中國那條充滿苦難和絕望的"上訪"之路。她先後七次向中國最高領導人胡錦濤寫公開信為丈夫申訴冤情,竟無一回音。最後她唯一能選擇的抗爭方式就是絕食--丈夫郭飛雄漫長的刑期的每一個星期三,都成了的張青絕食抗議日。於是在2008年這個被中國當局裝裱過的重要年份裡,每個星期三都被點燃,無法遮蔽在各種偽善之中。這是當代中國2008年的黑色星期三,這是中國自由歷史中最震撼人心的星期三。2008年和中國的歷史因埋葬有這樣的日子而獲得生機和希望。
張青在一份文件中寫到:"向郭飛雄致敬"!為她所做的一切,為那總會在這樣"存在的勇氣"中到來的公正、自由和安息,也為她這句話,我們再度向張青女士表達深切的敬意。
答謝詞
張青
中國政府用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製造的政治迫害冤案的當事人郭飛雄,去年底被送梅州監獄服刑,並遭受新一輪的身體摧殘,他絕食抗議,梅州監獄對他實施三個月嚴管,不許家人探視,通信,隔絕他與外界的一切聯繫,在多重壓力彙集的這個嚴酷冬日過盡的春天,作為他的妻子,當我得知美國二十一世紀中國基金會授予我2008年"受難者家人獎"。
此刻,這樣一份肯定和鼓勵,讓我的精神為之一振。它祛除了一個冬天的密佈陰雲,讓我感到慰籍。雖然我只是憑著人的本份做了當做的,對這樣一份熱情真誠的表彰和激勵,我依然欣喜而感激地接受。
我的丈夫揚茂東(郭飛雄),多年來,從事維權活動,為權力受到侵犯的人群提供法律援助,走在維權運動前沿。他的維權理念是--"公開、合法、溫和、擔當、本土、底層、漸進、有序的維權運動.""在中國大陸推動"法治下的政治改革",漸進、有序地實施憲政民主。""非暴力、無敵人、不流血"地擴張公民權利運動。(郭飛雄語)
他這樣一個理性、溫和、將他富於正義感、公民責任感的天賦,投注於中國的自由民主事業,倡導"非暴力、無敵人、不流血"維權理念者,卻屢遭暴力打壓。遭受到國家專制機器的暴力對待,被非法毆打三次,並三次被捕入獄。第一次,2005年4月27日,僅僅因為申請抗日遊行,他被北京市公安局非法關押17天。第二次,他參與廣東番禺太石村村民罷免事件,被捕入獄近四個月。2006年8月,他組織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於2006年9月14日,第三次被捕入獄,控以非法經營罪。被指控出版了一本揭露中國政壇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這起因證據不足,兩度退查的案件中,貫穿其中的一條黑惡之線是--使用非人道的酷刑,對他進行身體摧殘和精神摧殘。從廣州到瀋陽,他遍嘗中國政府不斷升級的酷刑,從13個日夜被強迫不准睡覺的持續疲勞審訊;到42天被手腳穿插銬在木板床上;到瀋陽警方用黑頭套套住他的頭臉,在寒冬的黑夜,用假槍斃的方式,押出看守所,到秘密地點實施酷刑--坐老虎凳;把他反手吊起,長期懸空;用萬伏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他一路走來的經歷,讓我們見證了中國大陸令人憂慮的人權和法治現狀。
歷時14個月才定下來的郭飛雄案,所揭開的真相是:中國政府的公然違法--首先,中國憲法上規定公民有出版自由的權力,此指控為非法指控。其次,從技術層面講,政府沒有確實有效的證據,證明所謂的非法經營罪的指控成立。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政府要在有效證據的基礎上,才啟動法律程序。郭飛雄案件是政府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非法啟動法律程序,在沒有證據進行不下去,下不來臺的情況下,非法使用包括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在內的非人酷刑,以使用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之反人類酷刑,得到的口供作為唯一直接證據定罪、判刑五年。這就是強權的邏輯--我想怎麼辦都成!握有強權的政府,用無恥加非法手段,實施政治迫害,到了赤裸裸的程度。並且毫無顧忌、洋洋自得。
我們被拋到了強權的漩渦中,不得不面對這一切。震撼而哀傷。發生再發生的是這樣的黑暗、這樣的無視天道人心。
面對政府公然拋擲在我們面前的強權垃圾,我向中國最高領導人胡錦濤主席寫公開信申訴冤情,要求徹查酷刑,改正冤案,七封信,無一回音。
面對這些,作為受害者家人,我能夠做的就是:絕食抗議--丈夫郭飛雄漫長的刑期的每一個星期三,都是我的絕食抗議日。有多少聲音對我說,我已記不清,他們說:不要絕食,抗議是沒有用的,中國政府不會在乎,更不會理會。一個用坦克和機關鎗對付和平請願的學生的政府,他們怎麼會在乎你的絕食抗議。他們根本不在乎。我認準的道理非常簡單:對於這樣的事實,我不能接受、不能沉默,惟有用絕食抗議表達我的憤怒和譴責!用長達數年的週三絕食抗議,讓世人看清中國政府是怎樣製造了郭飛雄冤案。我不在乎政府會不會理會我的絕食抗議。只是要用這樣的抗爭顯示:中國政府製造郭飛雄冤案,是一件醜陋的違背道義、違背法律的事。長達數年的絕食抗議,同時也是向慣用暴力手段對待人們、公然踐踏法律、道義和良知製造冤案,並且洋洋自得的政府的經久不癒合的傷口上,貼上一塊膏藥。在政府的潰爛的傷口上,貼上一劑藥膏--讓政府知道,政府用暴力對付人民,真是病得不輕,希望它有點反思。有所醒悟、期待它改正。也讓人民看到真實--沉睡的雄獅,醒不過來,是被遮蔽了雙眼,看不見真實。而我這個在自己丈夫的酷刑、冤案中,醒來的人,有義務做一個呼天喚地的見證人,反對遮蔽。
我用數年時間表達的絕食抗議的背後,是一個公民對自由民主、公平公正、法治人權的社會制度的渴盼。是人類精神對美好生活狀態的強烈盼望,是拒絕敗壞的社會制度強迫人忍辱負重、在強權的侵蝕下沉默、苟活的決心。寧可身體受苦,也要追求精神在高處。中國歷史記住了哭倒長城的孟姜女的眼淚,也必將記住我對中國政府用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製造我丈夫冤案的強烈憤怒和譴責。
在接下來的漫長刑期中,我不知道郭飛雄還會遭遇到怎樣的險情!
他之所以遭受到如此毒手,施惡者的目的是:要用極端的身體摧殘和精神摧殘打跨他的精神,讓他放棄從事推動中國走向自由民主法治社會的信念和行動。但,他是一個溫和而堅定的人,是一個理想主義者,他性格堅毅、堅守自己的信念,按他自己所言:他從出生至今的歲月,一直生活在中國社會的動盪的歷史裡,一些信念和思想的長成是與生命一起長成的、深入骨髓的。
鑒察一個人,不是在他主動狀態的時候,不是在他擁有充分的物質和權力的時候,而是在他身處險境的時候,是在他處於被動狀態的時候。困境是區分辨識人性格的最好時機。在郭飛雄三次獄中生涯中,面對擺在眼前明晃晃的考驗,面對人生中這一時這一刻的挑戰,沒有權宜之策,惟有硬碰硬。他用他在困境中的擔當 、他的智慧、他的純粹和英勇向世人證明他自己。他是世人中最堅定最勇敢者之一。他經受考驗,勝過試探,他做到了孔子所言之"君子固窮。"
他經歷了三次的牢獄,經受了各種酷刑拷打,身體上留下五六處傷殘,郭飛雄不改初衷,不棄信念。他說:三十年來,中國沒有人經受他的遭遇。所以,首先應該尊敬他的人品和性格的人,不是他的妻子,不是他的親人,不是他的朋友,而是他三次入獄中,與他直接接觸的前前後後的人。是這些握有國家專制機器、握有硬權力的人--他們,作為設計者、實行者、見證者,他們首先應該敬重他,敬重他的剛毅、勇敢、堅守信念、堅守人之尊嚴。
我感謝美國二十一世紀中國基金會給我這個機會,在此我想說:在歷經多次的艱險之時,世界各地、社會各界的朋友們給予我們的支持和援助,您們的這些正義的支持,是此艱難生活時段,我珍藏的記憶。在這段特殊時期,我們的生活一邊是災難,一邊是關切。我們在感受不公的時候,也感受到了深深的真摯的關愛,這份關愛消解了災難的尖銳和鋒芒,構建為應對艱難時刻的一份力量。雖然都是尋常的語言,我還是要說:深深感謝!藉著這個機會,我也要說出那些與郭飛雄接觸的前前後後的人心裏想到而不肯說出的那句話--向郭飛雄致敬!
張青
2008年4月11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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