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8日,中紀委、審計署、建設部等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開展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清理各地違規建造的黨政機關樓堂館所。2007年6月14日,滕州市委豪華大樓照片驚現新華網等各大網路,反響強烈。隨後,與豪華大樓網帖相關的網友"白展堂 ""qichonghuai"先後被滕州警方以涉嫌經濟問題抓捕。"qichonghuai"即本案記者齊崇淮。
2007年6月25日晚以"涉嫌經濟問題"被滕州警方從位於濟南的家中帶走,6月26日以"涉嫌招搖撞騙"被刑事拘留,8月2日以"涉嫌敲詐勒索"被捕。現羈押於滕州市看守所。2008年5月13日上午九點將在山東省滕州法院以詐騙、敲詐勒索罪名對齊崇懷進行公開審判。
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齊崇淮、賀彥傑在2005年底至2007年5月期間夥同人民日報市場報山東記者站站長劉某、中華英才網記者劉某等(其他涉案記者未被追究),在採訪報導鄆城縣交警大隊執勤軋死人事件、新泰市煤礦安全事故、泰安市岱岳區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事件中,分別從鄆城縣公安局騙取3000 元、從黃前鎮政府騙取2000元等多起所謂詐騙、敲詐勒索犯罪。
讓人不解的是,指控齊崇淮的犯罪事實中,所有被害人均是山東省內各地各級黨委宣傳部、行政機關和政法機關等公權力部門,均是由備受關注的行政執法事件或群體性事件採訪報導而引起,均是由不同級別的黨委宣傳部門官員出面"組織協調",並帶領相關權力部門的領導主動上門到被告人的住所或工作場所"攻關""滅火 ",並以金額極少補貼汽油、路橋費等採訪成本支出的形式將新聞稿件撤除。
令人疑惑的是,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指控的多起犯罪事實中,所謂被勒索、被詐騙的受害人,除了荷澤市委宣傳部、魚臺縣委宣傳部、滕州市城管局等強力部門外,還有肥城公安局、鄆城公安局等政法機關,而沒有一個公民個人或民營企事業單位或組織。
輿論監督,首指對公權力的監督。由於新聞管制的原因,媒體異地監督成為主要形式。而長期以來,各地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慣常上演的"新聞消防""新聞滅火"潛規則,再一次使得被告人齊崇懷成為潛規則的受害者,最終損害的是公眾的知情權和社會公平、公正、廉潔。
齊崇懷被治罪,是法治的被哀,更是新聞自由和輿論監督制度的不幸。
辯護律師:
黎雄兵 李春富
齊崇淮妻子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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