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口號治國」的舊思維
某地計畫生育宣傳口號
口號治國「口號」的本義是什麼不必去考證,它的今義則眾所周知,就是掛在嘴邊或者橫幅上、刷在牆壁或告示牌上的那些「口氣很大」的話,有時又叫「標語口號」。現代 口號起源於動員群眾的革命運動。我不久前參觀湖南瀏陽文家市秋收起義紀念館,就看到了當年編擬的「秋收暴動口號」文本,「留」在牆上的舊痕則有「歡迎白軍 士兵和官長來當紅軍」等。應該說那時候口號還是很有宣傳效果的,因為紅軍隨時可能撤走,儘可能讓人更多地知曉紅軍的政策實有必要。
1949年之後,從土改到合作化,從「大躍進」到「文化大 革命」,群眾運動不斷;那麼,標語鋪天蓋地,口號震耳欲聾,自是題中應有之義。「文革」後撥亂反正,「以階級鬥爭為綱」變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宣布再 也不搞「政治運動」,再也不「運動群眾」。「大批判」、「鬥爭會」沒有了,首都十里長安街動輒掛滿橫幅、數萬人夾道歡迎某國領導人的場面也沒有了,但是, 喜歡到處刷標語寫口號的作派卻傳下來了。前兩年,號稱「北大醉俠」的孔慶東同志好像出過一本書,就叫《口號萬歲》。
口號萬歲不萬歲我不知道。但用「口號治國」做關鍵詞在網上一搜,大開眼界。有好事者把網民實錄的千奇百怪的口號分門別類整理,還真幽默得緊。有嚇阻型的, 如「武裝抗稅是非法行為」(似乎說,和平抗稅是合法的):「放火燒山,牢底坐穿」。有半嚇半勸的,如「光纖沒銅,偷也沒用」:「光纜無銅,偷盜有罪」。有 宣諭型的,如「垃圾分類,從我做起」(「我」成了垃圾一種):「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為什麼我們一些幹部這麼鍾情刷標語喊口號呢?
標語口號顯然不是刷(如今「喊」已不多見)給幹部自己看的。一是刷給上面看,表示我們在抓或抓了這項工作,而且很重視;二是對下給群眾看的,這就是營造氣氛。比如,曾為許多人所詬病的「再窮不能窮教育, 再苦不能苦孩子」,刷在許多鄉村的牆上,其實不是要騙誰。上世紀末在農村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縣鄉財政拿不出錢來建學校,要農民集資,這些口號是要動員農 民捐款集資呀!我當時就被當村支書的大弟為村裡建校逼捐了400元,在外做官的堂姐和小弟則為他們要財政補助。當然,你可以說與其刷這樣的標語口號,還不 如幹部們帶頭捐獻,或者……這都是事後假設,而這個世界上最靠不住的就是「假如」。
我喜歡搞「逆向思維」,即使打算否定某人某事時,也先找其好處。我家馬路對面的居民小區大門邊釘有一個告示牌:「中國郵政郵政儲蓄提醒您莫讓陌生人尾隨入 門」。這與公共汽車上的廣播告誡上車的乘客「保護好自己的行李物品,謹防被盜」一樣,絕對是善意的。至少它們承認治安狀態不佳,怪不得居民門窗裝鐵柵子「 影響本市形象」,要比逼居民拆除鐵柵護窗實事求是。可是,這樣的告誡比嚇鬼的符咒效果強不到哪裡去;它們所營造的氛圍只能讓人心惶惶。真要關心人,比如提 防尾隨入戶,何不有針對性地讓學校老師對脖子上挂鑰匙的孩子們講?
我寫這篇文章是有感於將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娛樂場所治安管理辦法》,它很有必要也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但第十七條似乎未脫「口號治國」的舊思路。該 條規定:「娛樂場所應當在營業場所大廳、包廂、包間內的顯著位置懸掛含有禁毒、禁賭、禁止賣淫嫖娼等內容的警示標誌。」假如我與朋友去 找樂,唱K什麼的,看到這樣的東西感覺一定不舒服,好像到了犯罪場所。從好處說,這麼警示,比改革開放初期對黃、賭、毒採取鴕鳥政策,不憚麻煩委婉地稱之 為「新中國早已絕跡的醜惡現象沉渣泛起」要有正視的勇氣,但這種警示又有什麼用處?黃賭毒不管在哪裡都該禁,這不是廢話嗎?想做這種事的人並非不懂法,也 不會因為看到這種牌牌就改邪歸正,能自持的人更用不著這種警示。這樣的警示與「教師不得強姦學生」、「沒到會的人站起來」不是同樣滑稽嗎?它們最可靠的效果,只能是為做銘牌的老闆提供了訂單;而這算為增加GDP做了貢獻嗎?我知道,這些年做牌牌和刻公章之類的生意總是很興旺,卻不知當賀還是當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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