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闊少之中 貪官子女何其多
敢肯定,記者所調查到的「留學闊少」現象,也不過冰山之角。但這也足見海外中國闊少們之「闊」!自費赴海外留學,本就屬於普通家庭不敢奢想的巨額開支,卻富家子弟們不僅能輕易承受巨額學習費用,更在生活上揮金如土,出手闊綽得令發達國家也目瞪口呆!
誠然,「留學闊少」群體中,有出於國內富豪之家的,但不可否認其中更不乏官宦子弟的事實。比如留學加拿大的「中國闊少」,其家庭背景幾乎都是非商即官,且 其中有的還是來自山西、貴州、內蒙古、河南等貧困地區!我們說,貧困地區也會產生富豪,但是,若靠經營起家的富裕家庭,絕不可能讓孩子這般地揮霍放肆。那 麼,結論就只有一個:惟有輕鬆得來的錢財,孩子大肆揮霍才不覺心疼。明確一點說,就是:用權力換得的錢財最「不值錢」。因此斷言,相當部分的「海外闊少 」,實屬官場腐敗的既享利益者,所揮霍的都是不義之財。
反腐敗鬥爭以來發現的腐敗新動向有兩種,即:貪官向海外轉移贓款、貪官攜贓款逃遁於海外。對前者,國家已採取措施予以控制;對後者,國家也開始與國際間合 作進行監控和追捕。然而,對貪官用贓款送子弟留學,似乎至今也未引起注意,更沒有將官員子弟留學列入「財產申報」範疇。事實上,像如上所列舉的「留學闊少 」在國外揮金如土的行為,本身就屬官員財產來源不明的「旁證」,都屬變相的財產轉移行為,或者說屬於間接的腐敗「舉報信」;但遺憾的是,如此明顯帶有腐敗 蛛絲馬跡的「闊少現象」,並未納入反腐關注的視線。
資料顯示:中國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達500多人(其中多為貪官),涉案金額逾700億元。這個數字是驚人的。可我以為,在海外養尊處優的「留學闊少」, 實則也屬貪官(尚未被揪出)的變相「攜款外逃」。而這當中,所涉及的資金絕非小數——新聞報導就表明:而今的中國留學生因熱衷高消費,已成為各國爭搶的對 像!由此便可推想,「闊少」們對國外的「經濟貢獻」何等巨大?而這「巨大貢獻」中,該有多少屬於「權錢交易」下的不義之財!
我以為,通過子弟出國留學的「贓款外用」,跟貪官的「贓款外移」及貪官的「攜款外逃」,其本質上並無多大區別。因此,國家在實施官員財產申報登記制度的之 後,就有必要將官員子弟出國留學列為申報登記的範疇,並追查其留學費用來源;並且,在全面追捕「外逃貪官」的同時,也應對那些在海外揮金如土的官家子弟, 進行必要的經費來源「倒查」——說不准,這樣「順籐摸瓜」,還真能揪出至今仍在國內「穩坐釣魚臺」的貪官來呢!
明眼人都知道這不是愛國遊戲只不過是中國大貪污集團海外總部的一次將奧運政治化的愛政權活動而已。韓國廣場酒店紅衛兵的暴力行為,使全世界明白,奧運已經事實上成為愛政權運動的「人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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