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川震黑幕黃琦被捕:海內外吁公正處理
天網主辦者黃琦因發布川震救災中官員不作為、亂作為事件,被捕關押,不讓律師會見,家人多次去給他送藥,警方也不接收。人們的目光關注著被關押在四川成都看守所的黃琦。三十多天前,黃琦遭成都市武侯公安份局刑事拘留,被指為「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七月十七日是檢察院是否批准逮捕的最後期限。黃琦是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長期來堅持「與無權、無勢、無名的弱者同行」,為百姓維權。自四川汶川大地震後,他和天網義工一直在都江堰、北川等重災區,忙於發放海內外委託「天網」捐助的善款和救災物資。黃琦朋友、中國泛藍聯盟負責人黃曉敏在成都接受採訪時說:「地震發生後的五月十五日,黃琦和天網義工們把包括來自各省和海外的一些朋友的善款、救災物資送去災區,到五月底前後就去了十五、六次。在這些日子裡,他們也掌握了災區的第一手信息,這觸動了當局的敏感神經。」
天網向境內外發布了一系列政府官員在抗震救災中不作為、亂作為的種種事件,《四川綿陽曾宏玲因三篇地震網文被警方逮捕》、《東汽死難學生家長集體前往天網投訴》、《什邡阻止三百學生家長去市政府請願》等。黃曉敏認為,這是黃琦被捕的直接原因。
六月十日晚上,黃琦和幾個朋友正在餐館用餐,被公安強行帶走,並被抄家。警方當時的理由是「有人告黃琦詐騙」,在抄家時發現黃琦持有「國家機密」。黃曉敏說,黃琦身處地震最前沿,在五月十五日以後,來自全國各地的二十多位被當局認為「政治敏感」的志願人士,以及多家境外傳媒都先到天網中心看望黃琦,轉而再去災區救災。
當局認為黃琦是聯動中轉站。黃曉敏說:「黃琦被拘留已引起國際輿論關注。奧運來臨,當局要營造寬鬆、和諧的奧運氛圍,作出應有的姿態。」黃琦的委託律師、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丁錫奎律師曾從北京前往成都,與黃琦妻子曾麗、母親蒲文清前往武侯區公安份局遞交法律公文和司法訴求。翌日,公安以黃琦「非法持有國家秘密」,發出不准予律師會見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決定書。丁認為,因涉及「國家機密罪」,卻又不出示涉密鑑定,不讓代表律師會見,剛於六月一日生效的新《律師法》成了一紙空文。
七月十四日,丁錫奎接受採訪時說,黃琦是六月十日被刑事拘留的,目前是偵查階段,拘留後至今沒有批准逮捕的消息。他說,《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延長至三十日」。
因此,黃琦是否被逮捕,公安機關應於七月十日前提請檢察院批准。丁錫奎說,「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黃琦妻子曾麗對此並不樂觀,她在北京接受採訪時說,二零零零年黃琦被正式逮捕,是超過規定期限四十多天後才下達的。當年,黃琦的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判處五年徒刑。
黃琦生於一九六三年四月,九九年夫婦倆成立天網尋人事務所,成為中國社會最早的NGO(非政府)民間公益志願平臺之一,曾麗任所長。天網尋人網站開通,黃琦負責網站管理。他們的工作主要是代人尋找失蹤或失去聯繫的人,解救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九九年,天網尋人網站被《北京青年報》評為是年九大網事之一,排名第二;二零零一年,《人民日報·海外版》舉辦的活動中,曾麗獲「中華愛國之星」稱號。
由於天網主辦者維護人權的宗旨越發彰顯,被人們稱為「六四天網」的天網尋人網站多次遭受當局關閉。二零零五年黃琦刑滿釋放後說:「現在就需要有人先行,需要有人作出犧牲。我走了一百步,就會有人走五十步、三十步,這個社會就進步了。」翌年,天網尋人網站改組為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不久在美國註冊。黃琦先後獲國際上授予的網路自由獎和赫爾曼·哈米特獎等。
黃琦七十多歲的母親蒲文清是心臟病副主任醫師,她說,黃琦當年第一次被關押在監獄裡被看守人員毆打,腦積水、腦萎縮,又患有心臟病,平時都用藥,這次被抓後,沒有再吃藥,病情會惡化。她說:「警方說要有醫院證明。我們便把華西醫科大學、內江第一人民醫院的醫學證明交給了當局,但始終沒有回音。多次去看守所給他送藥,警方沒有接收藥品。希望國內外朋友為黃琦呼籲,給黃琦公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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