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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皇帝最後的武器

 2008-07-30 06:3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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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史料均記載,崇禎皇帝在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日窮途末路之時,曾試圖突圍。當時,他手持的武器是一柄"三眼槍"。根據《崇禎長編》的記載,崇禎皇帝本人曾經在平時有過使用"三眼槍"的實踐,估計也正是因為他比較熟悉這種武器,所以在最後關頭選擇了它--《崇禎長編》崇禎十六年十月:"舊例神機營兵,習放內庫神器,每逢操日,用數百人,於內庫抬出,到營便即送回,一往一返,已半日矣。且各神器皆銅鑄,僅可壯觀。如謂內庫神器,不可不習,豈皇上近發之決勝炮、三眼槍,獨非內庫之神器乎?臣議:改練近發之器以求實用。其內庫銅炮,惟於春秋閱操之日,出請試驗。舊制不廢,而各軍亦免抬送之苦矣。"
  
  "三眼槍"顯然是一種火器,那麼這種火器是什麼規制?其起源又如何?
  
   筆者梳理過眼的明代史料後認為,"三眼槍"是一種已經中國本土化的火器,其發明者是嘉靖朝名臣--劉天和。劉天和,字養和,湖北麻城人。正德三年進士,嘉靖朝前期曾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任兵部尚書,於軍事和水利非常在行。《明史》有其本傳,這裡囿於篇幅就不羅瑣了。
  
   《明世宗實錄》記載了劉天和去世的時間,在高度評價了其為人和功業後,《實錄》又記載劉天和"在陝西,嘗造單輪車及諸火器、三眼槍等,後人多遵用之。"(《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四年十二月甲寅)
  
   而就在嘉靖二十四年十二月之前3年多,嘉靖二十一年正月壬午朔,時任兵部尚書的張瓚曾經上疏皇帝,建議"火藥若神臂弩、三眼槍,宜令工部創置。"(《明世宗實錄》嘉靖二十一年正月壬午朔)
  
  從這兩條史料看,"三眼槍"的出現,在嘉靖十五年--嘉靖二十一年之間(劉天和任總督陝西三邊軍務在嘉靖十五年)。《實錄》使用了"創置"一詞,亦可證明之前並無其制。
  
   "三眼槍",是有三個槍管的火槍,成書於清中期的《蕩寇志》對這種火槍有詳細的描寫:"唐猛指著那桿三眼槍對範成龍道:‘哥哥你看,我這傢伙是鎮鐵煉就,一排三管,重三十六斤,每管吃火藥一兩,鐵標八錢。一道火門,發時三枝鐵標齊出,聲如雷霆,那怕人熊、狒狒,穿胸直過。'範成龍稱讚不已。""唐猛收了畫角,將那三眼槍灌了火藥,下了三條鐵標,點旺火繩,奮身一縱,早跳在大石上,拖著槍四面觀望。"(《蕩寇志》第一百十五回《高平山唐猛擒神獸 秦王洞成龍捉參仙》)
  
   "三眼槍"如果有36斤重,那麼人單手持握就有了大問題。考量明代史料,明代"三眼槍"顯然沒有這麼笨重。
  
   《明熹宗實錄》天啟三年正月乙未:"兵科給事中王志道言實修戰守之具凡四事:......一言火器宜用小不宜用大,如鳥銃、百子、三眼之類,一手可攜,一線可引,百十可以同發,更番可以迭進,洞札穿鐵,非胡馬所能當......"
  
   "三眼槍"顯然單手可持,崇禎最後時刻選擇用"三眼槍"隨身防護也正是因為其小巧。
  
   上文已述"三眼槍"始於嘉靖朝,戚繼光《紀效新書》卷17《守哨篇》和《練兵實紀》卷7《練營陣第七(野營)》中都記載了軍隊中使用"三眼槍"的定制。但一直到萬曆末,其在戰鬥中的使用似乎並不普及。
  
   到了隆、萬時期,"三眼槍"還是稀罕物--《明穆宗實錄》隆慶二年七月丁醜:"兵部議覆大同總兵趙岢所言邊務十事:......一、請造火器如岢所制,毒虎將軍、三眼快槍者,發工部銀一千七百餘兩聽市鐵造之。"造毒虎將軍炮和三眼快槍,才給銀1700兩,其製造顯然沒有成規模。
  
  到了萬曆二十三年,"三眼槍"只配發遼東,其它邊鎮還沒有這個資格--《明神宗實錄》萬曆二十三年三月庚子:"工部覆薊遼總督孫礦、撫按李化龍、宋興祖所請,戊字型檔舊貯盔甲、弓箭、撒袋及京庫舊貯三眼槍快槍,合行量給,以濟軍興,他邊鎮不得援以為例。從之。"
  
   然而,即使如此,遼軍在萬曆二十年之後幾年,"三眼槍"的使用也不普及,包括李如松征朝鮮時,出征遼軍的火器使用就非常少--《明神宗實錄》萬曆四十六年五月庚寅:"錦衣衛鎮撫周仁卿陳破虜在用火器:昔從提督李如松征倭,見遼兵歸陣止攜弓箭、短刀,未諳火器之用。請給敕諭浙江巡撫,容職往彼處挑選各營火器手精兵三千員名,各帶鳥嘴銃、三眼槍等件,借府州縣未解錢糧為安家盔甲等費。"
  
  遼東地區開始較大規模使用"三眼槍"當在萬曆末女真人崛起之後,直到這個時候,朝廷才意識到在遼東使用火器的重要性--《明神宗實錄》萬曆四十六年六月癸亥:"兵、工二部議:以庫貯盔甲並銅鐵大小佛郎機、大將軍、虎蹲炮、三眼槍、鳥銃、火箭等項,委官挑選演試,解赴遼左。"
  
  至天啟朝,"三眼槍"的製造和使用規模才開始擴大--
  
  《明熹宗寶訓》卷4天啟四年八月戊申:"諭督師輔臣孫承宗:佛朗機二十副,內提炮八十個、三眼鐵銃五百桿。"
  
  《明熹宗實錄》天啟六年三月丁未:"聖諭:......簡得軍前滅虜應用神器等件錢糧:頭號發熕三位,二號九位,九邊神炮二百位,虎蹲神炮二百位,頭號佛即機一百位,二號佛郎機一百位,鐵湧珠炮一百桿,鐵連珠炮一百桿,鐵三眼銃一千桿,各隨用什物全火藥二萬斤。"
  
  《明熹宗實錄》天啟七年二月乙巳大學士黃立極等題:"......二號佛郎機二十位,三眼鐵銃五百桿,隨用提炮什物全盔五百頂。"
  
  《明季北略》卷1還記載了熊廷弼的一道奏疏,其中提到,至熊離任時,遼東有"三眼銃、鳥銃以七千餘計"
  
   至崇禎朝,"三眼槍"的製造和使用規模越來越大--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二月戊戌:"大同巡撫張宗衡疏言:時道臣宋統殷造紅彞大炮一門,外臣陸續督造精好三眼搶一千餘桿。"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十月:"大同巡撫張宗衡疏言:臣請鳥銃五千桿,又臣新造三眼槍五千桿。"
  
  上文說到《蕩寇志》中記載的"三眼槍"有36斤重,有可能在清代出現了一種有三個槍管的長槍,而明代使用的"三眼槍"是短槍。《明熹宗實錄》天啟三年六月甲子:"巡視京營給事中彭汝楠等條奏營務九款:......營中所用火器,三眼槍居多,以其輕而便於習也,而力或不及,遠惟追風炮最強,宜加意明習,以備奮擊。"短槍射程近是常識,而至清初,"三眼槍"也應該還是短槍--《清會典》卷710:"(順治)六年......其陸路各營,有設三眼銃、長槍而無籐牌者。按三眼銃不能致遠,長槍遇險狹之地不能旋轉任意,應將三眼銃改為鳥槍,長槍改為籐牌。"
  
   戚繼光在《紀效新書》卷17《守哨篇》中詳細記錄了"三眼槍"的使用方法,槍要用火繩燃放,因此,使用者隨身必須攜帶可以快速點燃的火種--"每陸路軍,每一名自辦三眼手銃一把、好起火六枝、火繩隨時辦用。"
  
   至清初,可能是由於連年戰亂,"三眼槍"大量散落民間,清政府曾試圖收繳,但最終聽之任之--《清世祖實錄》順治六年三月甲申:"諭兵部:曩因民間有火炮甲冑、弓箭刀槍、馬匹,慮為賊資,戕害小民,故行禁止。近聞民無兵器,不能禦侮,賊反得利,良民受其荼毒。今思炮與甲冑兩者原非民間宜有,仍照舊嚴禁。其三眼槍、鳥槍、弓箭刀、槍馬匹等項,悉聽民間存留,不得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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