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大學美女教師死於非命
成都商報11月13日報導 經兩級法院審判,一名大學生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昨日記者獲悉,日前,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成都市中院對罪犯徐禮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2007年6月28日晚上9點過,在成都某大學就讀的大學生徐禮像往常一樣,在學校上晚自習。這時,他看見了女老師王麗(化名)。見對方長相漂亮、有氣質,徐禮便產生了偷窺她的想法。於是,徐禮等王麗進入女廁所後,快速地躲進男廁所,隨後又進入女廁所。
就在徐禮蹲在地上企圖偷窺王麗時,被王麗發現。王麗大聲呼救,徐禮一下慌了神。"不准喊!"為了不讓自己的不齒行為敗露,徐禮猛地從褲包內掏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威脅王麗,但這時王麗仍舊高聲呼叫著。徐禮便把手上的彈簧刀按開,朝王麗的胸腹部連捅三刀,後倉皇逃出了女廁所。在男廁所洗手後,徐禮躲藏在了這所教學樓內的一個雜物間內。
事發後,幾名學生很快發現了倒在廁所中的王麗,但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趕到事發現場。由於徐禮在行凶時誤傷了自己的手指,警方在案發現場,一路跟著徐禮滴落在地上的血跡,很快就將躲藏在配電房中的徐禮抓獲歸案。
案發後,成都一家司法鑑定所對徐禮作出司法鑑定,認定徐禮在作案時並沒有精神病,對殺害王麗的行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經過審判,成都市中院一審認為,徐禮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在偷窺女教師上廁所被發現後,害怕他的不齒行為敗露,不計後果,持刀刺殺被害人胸腹部,致被害人死亡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證據充分,而且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應依法嚴懲。成都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徐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判決後,徐禮不服,上訴至四川省高院。省高院最終維持原判。日前,經最高法院核准,成都市中院對罪犯徐禮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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