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一言:反對一切暴力!
徐賁在《"密友資本主義"背景下的社會衝突:當今中國的貧困和暴力》一文中提及:「把反對一切暴力當作一種基本的社會正義和民主價值」,我認同。我的認同是基於這一判斷中的"一切"這個要點。[一]丶反對"一切"暴力
現行的反暴力主流,"暴力"的概念是指現實中反對既存社會制度的暴力,即指民眾反專制反迫害反侵權和追求正義中所使用的暴力。並非反對一切暴力,或許抽象地談理論時是反對一切暴力,但是,事實上只反對民間暴力而不反對共產黨的暴力。他們有選擇性地反對暴力。選作要反對的是民眾的被迫反應的暴力丶小暴力丶反抗掠奪迫害的暴力丶追求正義的暴力。選作不反對且要維護的是統治者的主動的暴力丶大暴力丶掠奪迫害的暴力丶反正義的惡暴力。
非常明顯,這些反暴力並非徐賁提出的"反對一切暴力",這些反暴力主流的暴力概念正好和我上述認同要點相反。
現今流行的反暴力潮中,其典型的表達是:"不可使用暴力去追求正義(或糾正社會不公正)"。 在中國的政治現實中,"不可使用暴力去追求正義"的先決條件是:
其一,必須承認和接受原先用暴力建立起來的非法的專制政權──不可用暴力去改變這種暴力政權。
其二,必須承認和接受現暴力政權維護其非法權力正在施加於民眾的暴力,以及,必須承認和接受現非法政權可以用暴力鎮壓反民眾的反抗暴力(事實上是包括非暴力)──不可以民間暴力反抗專制暴力。
但是,堅持自由民主理念的人們都會否定上述兩條"必須承認和接受"。否定了這兩條,必定遭到統治者的暴力鎮壓。對付這個鎮壓,人們已經失去了所有合法的和非暴力手段,留下來的只有暴力一途。可見只要你堅持自由民主,"使用暴力去追求正義"就成為必然的選擇。
[二]丶怎樣反暴力?
我反暴力。我反的是"一切"暴力,既包括民眾的反抗暴力,更反對統治者的暴力;而且必須首先反對統治者暴力──這點很重要。現行反民眾暴力者在反民眾暴力時擺出一副公平面孔:統治者和民眾各打五十大板。可惜這公平面孔後面儘是不公平。不公平理由之一,已經有人指出統治者暴力與民眾暴力強度之比猶如大象與螞蟻之比,你給他們各一巴掌,大象連騷痒的感覺都沒有,而螞蟻呢?死定了。這種公平的結果就是單向致民眾於死地。不公平理由之二,除了六四等特例外,絕大多數反暴力輿論都是因應民眾暴力而起;最近高徹雲霄反暴力聲音就是針對翁安群體暴力和楊佳個人暴力而起的。這種針對民眾的反暴力,客觀效果是導致民眾反抗暴政在理論上和道義上失去了支持;把民眾抗暴的正面意義抹黑和妖魔化為野蠻邪惡。
我說的首先反對統治者暴力,是指要求統治者首先否定自己的歷史暴力和現實暴力。實行公平公正(含廉潔)自由且有競爭的全民選舉,以事實證明統治者已經與暴力奪權劃清界綫;也是以事實證明統治者放棄了暴力統治。經這一程序後,政權已經是用非暴力的民主選舉建立起來的合法政權了。在合法的民主政治制度下,權力是由民眾授予的,因而失去了用暴力維護其統治的依據丶可能和必要;因為可以和平地更換執政者,人們失去了用暴力推翻或反抗依據和必要,民眾暴力消失於無形。既然民眾和統治者都失去了使用暴力的依據和必要,統治者和民眾暴力的惡性循環他就消失了。這樣,反對一切暴力的現實就具備了──這就是要反對一切暴力必須先反對統治者暴力的理由。
共產黨反民主主要顧慮是失權亡黨。但是,歷史和現實告訴人們,主動民主改革的專制政黨不但不會滅亡,反而是合法地繼續執政可能性極大,依中國現實而言,主動民主改革的共產黨長期執政的可能性也很大。
暴力反抗是中國社會傳統,或者說暴力反抗是中國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
這並不是說中國人的暴力基因比非中國人多,而是中國傳統社會在法律途徑上和政治渠道上堵死了民眾走非暴力之路,"官迫民反"遂成傳統。同時我們也應該認識到,在長期統治者高壓下,中國人亦形成了忍辱偷生丶好死不如賴活丶寧為瓦全不為玉碎等非暴力傳統。勝於暴秦的共產黨高壓至今主流還是上訪潮丶跪著"造反",還沒有暴發陳勝吳廣暴動造反,可證明中國人非暴力傳統比暴力傳統強多了。在中國只要共產黨給民眾申冤機會和一條非暴力的可行途徑,類翁安楊佳暴力就很難出現。
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你用暴力去對付類翁安楊佳等暴力,民間暴力必定有增無減,越反,民間暴力就越多。如果先反掉對付類翁安楊佳的統治暴力,就能從根本上消除暴力。可見,現今反民間暴力的效果必定是促進和增進暴力。所以,我說現今的反民間暴力者都是暴力鼓吹者和暴力製造者。
2008/12/1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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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