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有效期內公司倒閉怎麼辦?

在目前的經濟形式下,一些公司的倒才是在所難免的.尤其是一些高新科技產業的中小型公司,由於尚未作出產品,而風險投資風金來源逐漸枯竭,公司只能轉讓或倒閉.

公司倒閉對於其持有H-1B身份的員工或者正在申請H-1B工作簽證的僱員會造成怎樣的影響呢?

首 先是正在申請尚未獲得批准的H-1B:如果在申請階段公司倒閉,或裁撤了申請人的職位,移民局會首先通知申請公司(Intent to Deny),根據移民局掌握的信息,移民局將拒絕該申請.如果公司方面能夠證明雖然公司結束營業,但有其它公司接手該公司的全部運營(successor in interest),正在申請的H-1B將不受影響,仍然有效.

對於已經獲得批准的H-1B申請,公司倒閉或申請人遭到裁員, H-1B身份將在申請人失去工作的那一天失效.

按 法律來講, H-1B身份一旦失效,申請人就必須立刻轉為其他身份或者馬上離境,幷無所謂的寬限期(Grace Period),但在實際上,倘若申請人能在身份失效後的10天之內,向移民局遞交轉換身份(比如F-1, H-4)的申請,一般都不會被移民局拒絕和被要求出境簽證的.如果申請人能夠較快找到工作,轉換H僱主-1B,根據實際案例來看,間斷期不超過1至2個月 左右,移民局一般是會批准申請人轉換公司的.

還有一種情況,申請人從美國大學研究所畢業,實習期沒有用完就轉換成了H-1B身份.如 果公司出現經營問題,申請人的H-1B實效,申請人能不能重新使用尚未用完的實習期呢?在最近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同VSC的例行會議中, VSC表示該問題已經提交移民局的法律法規制定部門加以研究. VSC沒有立即表示該提議不可行,或許近期能夠出臺一些新的規定,讓申請人能夠重新使用之前沒有完成的實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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