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已走上前臺,看央視如何對決

最高檢不虧為最高檢,面對種種猜測與疑問,並未作壁上觀,而是公開強硬地挺了山西檢方一把,可謂回應及時且有效,將一埸涉嫌報復的紛爭,拚命推上法律的軌道。央視戀愛饋贈的"感情說"伏筆,也在不經意間被化解了。

最高檢知道央視的實力,而不懼央視的實力,是應該有些底氣的。有人說,這底氣是法律的底氣,我並不相信。因為無論從事情的起因,還是過程來看,很難讓人覺得其中有正義和邪惡的較量。否則,山西境內多少大案、要案久拖不決,何以這男女之間褲檔底事,偏會有如此快速的反應?

但是,最高檢畢竟是最高檢,一個指定管轄,就為山西檢方卸掉了萬千重擔,雖然,這很有些舉報信批給被舉報人處理的味道。不過,話又說回頭了,誰又讓法律留下過多的空隙,以至律師鑽,警察鑽,法官鑽,何以檢察官就不能鑽!法律再怎麼樣厚此薄彼,總不能"薄"了國家公訴人的面皮?

此時,央視的窘態是顯而易見。平日間沒少為警察忙,為法官忙,為檢察官忙,歌功頌德之聲,從未有一日停止過;即使對於嚴重違規的山西太原杏花嶺區檢方,也只是小罵大幫忙,何嘗造成過轟動性的全國影響,更何嘗窮追猛打,妨礙過當事檢察官的前程。誰知輪到山西檢方動手時,全然沒有了央視當日的瞻前顧後,和為將來的粉飾預留退路的氣量,一出手竟直取要害。

我猜想,如果不是最高檢鎮住央視,一貫會說話的央視京片子,是不會不說話而任人宰割的。不過,現在央視再要說話,已經晚了,最高檢先行一步,佔盡了先機。按照央視欺軟怕硬的習性,下一步似乎要開始賣女記者了,用以表明尊重法律,不護短,也用以表明自身的嚴於律己,再下一步,便是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從而讓壞事變成好事,使央視的隊伍更加純潔起來。

央視的對決,注定是退守的對決,而退守的對決,是絕對不會去考慮女記者的感受,以及可能遭受到的冤屈和不公正的。而且,央視的主要職能,不在於揭露,而在於歌頌,因此,舍一以揭露為己任的女記者,並不會使央視的風格有所遜色,相反,只會更加燦爛輝煌。那麼,權當這是一次檢方為央視清理門戶,又何必多此一舉,吃力不討好的去對決呢?

網友杜鵑跟貼:

談什麼法律
扯什麼正義
不過是一個字
--利

為了利
公器就是私器
那背後骯髒
已讓人窒息

上演吧
一幕幕人間喜劇

沒有誰是好東西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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