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一言:分權、權利、反抗,三種權力制衡
權力制衡的三個種類:權力內部分權制衡三權分立
制度內權利制衡 反對黨、民間團體、傳媒等
制度外制衡 民眾反抗的權利 包括暴力反抗
一個合理且正常、合理的政權必須具備三個制衡才能生存和持續發展。一是權力內部的三權分立相互制衡;二是制度內公民社會的權利對權力的制衡,例如反對黨、傳媒輿論、結社、集會罷工…等等政治權利對權力的制衡;三是體制外公民抗命、反抗的權利(包括法外行動、暴力革命等)對權力的制衡。
有了這三個制衡權力才不能作惡,制度才不敢作惡。換一句話說就是,你想要一個良好合理的權力(政府)得以存在和發展持續,就得有制止它向不良好不合理方向發輾轉變的制衡力量。以上三個制衡(尤其是第三個)就是這個力量;它讓權力和社會不得作惡和永遠不得作惡;視民眾為敵的政府本質才能得到克制。
為什麼人們總是把制衡等同於三權分立和政權外的上體制內制衡,排除第三種制衡?
成熟的民主社會在第一二種制衡下運作良好,尚未出現要用第三種制衡的惡政府;這是因為第一二種制衡代替了第三種制衡功能,因之沒有必要啟動第三種制衡,而不是沒有第三種制衡或不需要第三種制衡。於是人們誤以為民主社會只有兩種制衡,或只要兩種制衡就足夠,因而忘了第三種制衡。既然是第一二種制衡代替了第三種制衡,這就說明第三種制衡是存在的,也是不可少的。事實上第三種制衡才是最有效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因為第一二種制衡要掌握權力的統治者同意才能實行,就是說,我權力者不同意,你的制衡就失效了。第三種制衡並不需要統治者同意,只要民眾一致同意就可單方面實行,這就可讓統治者不得不怕、不得不服、不敢讓手中權力向惡壞方向發展。
因為第三種制衡有進入實質操作以推翻現統治者的功能,所以,具有極強大的威脅力量。這威脅力是很可能讓民眾暴力反抗不進入實質階段而起作用。即在暴力革命總暴發前專制政權處於生死存亡之前夕,統治者被迫進行政治改良。就目前形勢看來,現在中國大陸正是這一階段的前夜,離總暴發階段並不會很遠。若共產黨理性又及時地回應局勢而進行政治民主過度,即可避免因革命而滅亡的命運;否則可能是同歸於盡,最可能是民主生專政亡。
在非民主的專制社會,權力已經是壞了、惡了,在這種權力和制度上第一二種制衡根本就不存在,現在一些人大談特談中國大陸的第一二種制衡是空談,更多的是存心對民眾麻醉或欺騙。像中共那樣的極端集權的獨裁社會的統治者完全否定、反對三種制衡,又因為三種制衡中最致命的是第三種制衡,所以特別反對和否定它。現在中國大陸最需要的是第三種制衡,以第三種制衡(法外行動、革命,包括暴力革命)爭取第二種制衡(自由空間和權利),再爭取第一種制衡(民主制度)是中國民主化優選道路。
為什麼反對和否定第三種制衡聲勢那麼強大?
主要原因當然是共產黨喉舌、五毛、受雇和義務御用文人開動宣傳機器製造謊言歪理的結果,但是如果只是他們一方面的作為,效果有限。反對和否定民眾暴力推翻暴政之所以能成氣候,是因為得到了自由民主方面的人道主義、和平主義、非(反)暴力思想、反革命理論等正理的外援。共產黨用強大政權暴力否定和反對民眾暴力,使用的是有形的立時見血的硬實力;自由民主方面的人道主義等方面是反對所有暴力,其理想無疑是正確的、用心無疑是善良的;本來也是給專制統治者以道義壓力,是軟實力。但是,客觀上,很悲哀。悲哀表現在:這些正確理想和善良用心的壓力對當今統治者不起作用;因為他們目前只會聽實力的硬語言,對沒有硬實力的道義軟實力語言是聽不明或不願聽的。即是說共產黨受到的只是微不足道的道的義軟實力壓力。這麼一來,使用暴力抵抗暴政迫害的民眾,受到專制統治者的鎮壓硬實力和自由派的反暴力軟實力兩面夾攻,造成致命的打擊:因為民眾是認同道義力量的。就是說反暴力壓力的實效只傾向民眾,於共產黨無礙。
悲哀也表現在共產黨的暴力奪權歷史到現政權暴力護權和暴政,他們年年月月日日時時刻刻的暴力操作,人們已經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或者說對此情此景已經視覺疲勞、聽覺疲勞、感覺疲勞;而民眾暴力抵抗則是\"新生事物\",成為注意力的焦點。在這樣情況下,所有反暴力的輿論和道義壓力就往人們的注視焦點集中。反暴力成了專門反民眾暴力不反專制暴力。加之,近年所有反暴力輿論都是因應出現民眾暴力事件而轟起;最近的反暴力輿論高潮就是因翁安暴動和楊佳殺警而起。反暴力目標明確是針對民眾的。
一方面反對和否定民眾暴,一方面對統治者暴力視若無睹聽之任之,這實質上是壓制小暴力、正義暴力、被迫的暴力;維護和助長大暴力、反正義的暴力、主動的暴力。自由民主方面的人道主義反暴力悲哀的結果就是客觀事實上維護和助長共產黨的暴力。這是反暴力不分正義暴力和非正義暴力,不著力先反權力暴力的惡果。這也證明了在目前大陸政治現實中抽象地談反暴力,平均地反朝野雙方的暴力,在政治上和策略上都是錯誤的。對翁安楊佳啟用暴力,我認為首先要承認其正義性,然後才是在首先反對共產黨暴力,並在共產黨放棄暴力前提下反對他們的暴力。
上面我們談了民眾暴力對維護和持續發展良好合理政權的必要性和存在強大反對以暴力制衡權力暴力的思潮;現在我們或可從反面觀之,從共產黨特別反對和否定第三種制衡就可以斷定,民眾沒有暴力推翻暴政的權利有利於專制獨裁政權的保持發展和持續。可見,用暴力推翻暴政不但能說明它是制衡權力惡性化的必要條件,更說明它是目前政治形勢的需要、是民眾的權利、是民眾的義務。
這一方面,翁安和楊佳只是給我們做了一個榜樣而已。
現今盛行一個觀點:民主政權禁止暴力推翻政府,所以暴力是非法的、反民主的。
怎樣看待民主政權禁止暴力推翻政府?
我的回答是:這個規定有違民主本質,是權力惡性本質對民主精神的侵蝕。
2008/12/5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 關鍵字搜索:
-
張三
來源: 《議報》第384期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本文短網址: http://m.kzg.io/b519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