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秘而不宣:榮智健之女為何能免於調查?

香港證監會調查名單:17高層不見榮智健之女 律師稱內幕交易舉證艱難

2009年伊始,在中信泰富正式確認該公司17名董事正接受香港證監會調查之後,中信泰富炒匯巨虧事件再次抓住業界眼球。

1月2日,中信泰富公告稱,包括榮智健在內的17名高層正接受香港證監會調查,這其中包括榮智健、範鴻齡、李松興、榮明傑、莫偉龍、李士林、劉基輔等10位執行董事,以及張偉立、何厚浠、德馬雷、何厚鏘等7位非執行董事。

問題是,榮智健之女榮明方及原財務董事張立憲與財務總監周志賢三人,卻並未在17人名單中。

原因何在?

"榮明方現在已經被降職,調到了其它業務部門,另外,張立憲和周志賢也已經請辭,他們都不再是公司董事級的管理層。一般來說,對公司虧損負責的主要為高級管理層。"中信泰富發言人1月6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如是解釋。

按照該發言人的說法,榮明方之前擔任中信泰富財務部主管,相當於該公司的財務總監。而在被降職之後,卻"因禍得福",被免於接受調查。

對此,香港證監會對本報稱,這些調查對象究竟是如何確定的,目前不能進行披露,原因在於"回應該問題可能會泄露目前調查的方向"。

榮智健無辭職意向

日前,中信泰富主席榮智健的去留問題,再次成為聚焦熱點。

有媒體報導稱,中信泰富大股東中信集團目前深感"被動",原因之一即在對中信泰富實施救援之初未能果斷讓管理層"下臺"。

"我們沒有聽說過榮智健會辭職的說法,"對於榮智健去留再度成疑的說法,上述發言人強調,"榮智健以前就說過,他是公司選出來的,他自己並沒有辭職的意思。"

此前,榮智健在去年12月19日舉行的特別股東大會上也告訴記者,至於他本人或者範鴻齡會否辭職的問題,需要經過特別的程序,由股東大會最終決定。

去年12月24日,中信集團對中信泰富的救援計畫,力排眾議後,終於完成。此後,又有中信集團要派駐管理層到中信泰富的說法傳出。

對此,該公司發言人也表示,並未獲悉中信集團會在現時派駐管理層入駐中信泰富的消息。"目前,中信泰富仍忙於與10多家相關銀行核對轉讓給中信集團的約務更替合約。"

至於證監會調查17名高管的具體原因,該發言人表示並不知悉,只確認證監會並未調查榮明方與周志賢,以及張立憲。

"中信泰富公布說證監會已介入調查,的確如此。但對於調查詳情,因監管要求不能披露,加之調查尚在進行,證監會本身也不願意因回應此事而透露調查方向,影響調查進程。"香港證監會發言人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證實。

高層涉嫌內幕交易?

對於中信泰富事件的另一關鍵點在於,該公司自從去年9月份就已經發現巨虧風險,但一直到10月底才向公眾公布,到12月底才正式通過中信集團割掉"毒瘤"。在此期間,會否有內幕交易的嫌疑?而這,會否是證監會調查的原因之一?

在回應證監會調查是否與延遲披露有關時上述中信泰富人士表示,雖然去年9月7日中信泰富已發現澳元合約可能存在風險,但如隨後所披露,中信泰富與10多家銀行簽訂了相關合約,因此,中信泰富管理層需要時間向各銀行核實情況,並權衡對這些外匯合約的負面作用的判斷是否充分。

"中信泰富是在證監會指引的盡所能快的進行妥當披露的指引下進行披露的,中信泰富已經按情理盡最快最妥當的方式進行了披露,至於是否違規,還是等證監會的最後調查結果來呈明。"

"證監會介入調查的原因可能是延遲披露,但也不排除對是否有內幕交易進行調查。"香港某國際律師行律師告訴本報記者。

該律師表示,判斷是否有內幕交易取決於兩點。第一,是否事先獲得可能進行的交易或協議消息。而作為公司董事或其他類別的高級管理層,獲得消息的可能性很大;第二,是否故意利用已經獲得的消息進行交易獲利,是主觀故意,還是不知情客觀偶然所為。

"一般來說,作為高管,不會主動增持相關交易的股票,因為嫌疑比較大。但有的也確在相關期間進行了增持,因此關鍵的問題在於如何舉證,從而證明其有利用消息獲利的故意性。"上述律師稱。

資料顯示,中信泰富於去年10月20日發布盈利預警,並公布公司因外匯合約可能面臨巨額虧損。

10月21日,中信香港(中信集糰子公司)增持中信泰富200萬股,同日,榮智健也增持中信泰富100萬股,作價分別為7.392港元與7.371港元。

10月27日,中信香港董事蔡星海增持中信泰富100000股股份,每股作價3.730港元。資料顯示,蔡星海為中信香港的董事,是中信集團公司的一致行動人。

而據載於中信泰富12月3日的《通函(有關備用信貸 / 涉及中國中信集團公司認購可換股債券的關連交易 / 申請清洗豁免 / 涉及將由中國中信集團公司承擔若干槓桿式外匯合約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項及增加法定股本)》,以下簡稱《通函》中所注,持有280000股股份的蔡星海為中信泰富多家附屬公司董事,是中信泰富的關連人士。而蔡星海在中信泰富向中信集團發行116億港元可換股債券前,持有中信泰富0.013%的股份,而發行可換股債務後,蔡星海持有中信泰富的股份攤薄至0.008%。

如果按上述律師所言分析,兩個時間段值得關注,其一,9月7日至10月20日期間。9月7日,中信泰富已獲悉其外匯合約可面臨巨額虧損,但直到 10月20日才披露,在此期間,中信泰富的管理層及可能的關連方,存在事先知情而沽出股票的可能,同樣,也存在獲悉中信集團拯救方案的可能而買入股票。

巧合的是,10月21日,榮智健與中信集團都曾增持中信泰富,10月27日,蔡星海也購入中信泰富100000股股份,作價為3.73港元。

值得注意的是,12月24日,中信集團拯救方案完成後,中信泰富股價隨即上場,1月6日收市價10.88港元,相較於換股價已有30%以上的上升。

本報記者發現,作為關連人士,在12月3日中信泰富的《通函》內,榮智健、範鴻齡、蔡星海及中信香港已確認,於2008年10月28日之前,他們都不知悉中國中信集團提出的清洗豁免申請所涉及的交易。

信誠證券基金經理王海翔對媒體表示,中信泰富目前的股價與向中信集團發行可換股債券的換股價8港元相比,升幅已經超過30%。若其後監管當局查明某些董事需要為中信泰富的巨額虧損負責,那麼一致行動人士立即就能夠在可換股債券上獲利,無疑變相獎賞一些犯錯令公司身陷險境的人,邏輯上實說不過去。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