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失去工作的四川務工人員只能回鄉找工作
中國的經濟崛起增加了國民收入,但也引發了關於工人權利遭踐踏的怨言。為應對這一問題,中央政府於2008年1月起實施勞動保護的相關法律,也就是《勞動合同法》(Labor Contract Law)。這項法律旨在加強勞動安全,加大解僱員工難度,確保勞動者在被解雇時獲得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計算的經濟補償。去年,中國增加了新的反就業歧視法規,使得員工可以更加簡便地對僱主提出起訴。
但是由於全球製造業的核心受到金融危機衝擊,勞工維權人士稱,政府官員現在對新勞動法規定視若無睹。地方政府否認管理鬆懈,但對僱主的大量申訴卻無人理睬,很多僱主只是將工廠關閉了事。
中國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華建敏上個月在討論這項法律時表示,《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正面臨新的問題。
其中一個問題是製造業下滑。里昂證券中國採購經理指數(CLSA China Purchasing Managers Index)顯示,去年12月份中國製造業連續第五個月收縮。
深圳的勞工組織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Institute of Contemporary Observation)執行理事劉開明表示,勞動法的壓力可能迫使工廠乾脆關閉了事,而不是依據法律向工人支付應付工資。
在經濟危機之前,商業組織就抗議說,新的勞動法將大大增加企業成本並成為沈重的負擔。工人說,為避免支付欠款,企業會進行清算,或者不對公司業務進行適當處理就消失。
據官方公布,2008年前10個月,南方製造業大省廣東省有15,661家企業關閉;其中一半以上(大約8,500家)10月份就停業了。
為幫助企業度過難關,中國已經允許地方政府凍結最低工資水平,下調或暫停僱主應繳納的社會保險。
廣東省東莞市副市長江凌表示,很多僱主希望中央政府暫停實施《勞動合同法》,他的辦公室已經向中央政府提出這一請求。他說,地方政府無權暫停國家法律的實施。
貝克•麥肯斯國際律師事務所(Baker & McKenzie)專注於中國勞工問題的合夥人勞夫斯(Andreas Lauffs)表示,給企業這些自由最終可能削弱人們對於仍在發展階段的法治的信任。
大規模裁員或工廠非法關閉造成大量人員失業,其困境引發廣泛關注,這時候在職人員的處境就被忽視了。中國媒體近期報導了多起出租車司機罷工、工廠工人抗議僱主拖欠工資等事件。
深圳沙塘布億發橡膠五金廠的工人在工廠上個月關閉後,就申請要回按照新勞動法簽署的合同中企業承諾的欠薪和遣散費。
據深圳官員稱,這家工廠的香港老闆不見了。很多外來務工人員滯留在此,沒有足夠的錢回到幾百公里遠的家鄉。工廠300名員工中大約三分之一的人向深圳市政府要求迅速解決這一問題。
一名員工說,我們瞭解自己的權利,但沒有足夠的時間去打官司;我們只想拿回工錢,在年前回家。他指的是這個月到來的中國春節。
不知道工廠原來的老闆人在哪裡,無法聯繫他就此置評。
當地官員後來用一個特殊基金向每位員工支付了500元(合73美元)拖欠工資,但表示其他賠償需要通過破產法庭來解決。
中國國家媒體大力宣傳新勞動法導致勞工糾紛大幅增加。廣州市仲裁辦公室在去年1月至11月間收到超過6萬件申訴,大約相當於之前兩年接獲申訴數量的總和。迅速增加的案件量讓這個體系窮於應付。
東莞市勞動局副局長黃慧屏表示,以前勞動局會在提交仲裁之前儘可能多地調節糾紛,但現在工人有權利提交仲裁,他們會立刻選擇仲裁途徑。目前勞工糾紛仲裁工作人手不夠。
1月1日,中央政府勞動部門頒發新規定,允許仲裁員優先處理由10個以上工人提出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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