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大火"燒出"工程腐敗,審計署介入

在中央電視臺新臺址(下稱央視新址)大火發生半月之後,指向瀆職侵權的調查已獲新的突破,共約20名涉案嫌犯被北京市公安局採取措施.

案發當夜22時許,央視副總工程師,新臺址建設工程辦公室(下稱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即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呼家樓派出所帶走,監控在一家賓 館.相繼被查的還有現場三名央視新址辦工作人員,以及負責現場燃放禮花的湖南瀏陽三湘煙花製造公司的八名員工.上述12人因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成為第一 批被刑事拘留者.



央視新臺址建設公司化運作簡圖


2月19日,北京警方再刑拘五名涉案嫌犯.其中包括運輸煙花爆竹的司機,以及幫助聯繫現場燃放公司的中間人等.

北京市警方,檢方的調查並不止於瀆職侵權,還延展至央視新址工程的經濟問題. "財經"記者從多個渠道獲知,承攬央視新址工程B標段(即北配樓)的北京城建集團一名項目負責人受到辦案部門調查,中央電視臺排名第五的副臺長,央視新址園區法定代表人李曉明亦被調查.

"財經"記者調查確證,上述約20名被調查人員中,央視新址辦原主任徐威,新址辦綜合業務處副處長鄧炯慧,北京大新恆太傳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大新恆 太)董事長沙鵬,均已聘請辯護律師.沙鵬同時也有央視員工身份,圍繞其名下公司在央視新址工程中的大宗業務,成為調查機關線索突破的關鍵所在.

據"財經"記者從接近辦案的人士處獲悉,徐威在被刑事拘留後,交待了諸多問題,已經超越簡單的火災瀆職行為.央視新址辦多次燃放的煙花,均採購自瀏陽三湘公司.初步調查,僅此批煙花,徐威即從三湘公司獲得約8萬元現金回扣.這成為徐威涉嫌經濟問題的直接突破口.據透露,徐威交待的問題還涉及央視新址建設諸項工程招投標經濟問題, "徐威之後還有誰,尚未可知.

一年後的此番大火,則使公司化運作和新址建設中的"黑洞"端倪漸顯.

根據現行體制,隸屬國家廣電總局的中央電視臺,為副部級事業單位.其最高決策機構為央視黨組,下設行政,採編,經營,技術四個委員會.在行政委員會之下, 2001年3月新設立央視新址籌建辦,由央視副臺長李曉明任法定代表人,副總工程師,技術管理辦公室主任徐威兼任主任,負責新址建設籌備. 2005年獲得廣電總局批文後,新址辦正式成立,徐威開始全面負責央視新址建設.

對應於此, 2003年,央視與北京市第一家專門從事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的企業-北京國金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聯合成立了北京央視國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央視國金)對央視新址建設實行公司化運作,由徐威任法定代表人.徐威得以掌控央視200億元新址建設資金的運作.

地處北京CBD核心區域的央視新址園區,於2005年4月28日開工,內含位於園區西南側的主樓CCTV, CCTV西北側的電視文化中心(即起火的北配樓,含文華東方酒店)東北角的能源服務中心.早在2001年,原國家計委[2001] 2795 "號文批復,央視新址工程項目獲准立項,總投資76.66億元,其中央視自有資金55.17億元,銀行貸款21.49億元.

此後,央視新址建設工期一延再延,項目資金也一再上漲.至2004年8月,國家發改委的批文增加資金至78.91億元.至今,央視新址工程的建設投資已達120餘億元,另有70多億元新設備費用.據悉,央視搬遷新址將全部使用新設備,原設備將留原址備用.

在擔任新址辦主任之前,徐威在央視任職近20年,一直為技術人員,曾多次參加央視的大型宣傳節目和重大報導活動的技術方案制訂和組織實施工作,自2000年12月起任技術管理辦主任.

為何新址建設沒有讓基建處或者後勤部門主抓,而讓一個技術負責人牽頭?熟知內情的央視內部人員稱,原因之一可能是徐威與央視副臺長,央視新址園區法定代表人李曉明是大學同學,關係密切.

在周圍人的印象中,徐威為人靈活而豪爽義氣.其中學同學憶述: "每次同學聚會,都是徐威為大家埋單."在同學眼裡,徐威當年在班上並不起眼,但畢業後混最好.

"財經"記者獲悉, 2月9日央視大火當晚,李曉明即被辦案部門傳訊,旋即回家.第二天,李再度被傳訊.接近李曉明的人表示,火災後,副臺長李曉明接受了辦案部門調查,但並未被控制, 2月24日,依舊見到李曉明在臺裡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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