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領兩千元補償金 結石寶寶家長遭官員恐嚇
因為拒絕領取兩千元的補償金,河南周口市的三鹿奶粉受害者家長王先生受到當地政府的多次騷擾和恐嚇。王先生,家住河南省周口地區,他的兒子只有一歲半,孩子由於食用三鹿奶粉長達半年之久,導致2008年九月罹患了腎結石,結石大小為8.5毫米。在鄭州市兒童醫院住院治療長達35天,前後共花費了兩萬多元。2008年10月,孩子體內的結石還有6.9毫米大,就因為醫院不積極治療而被迫出院。
2009年1月,當地官員通知王先生領取2000元的補償,並且簽署放棄繼續索賠的文書,被王先生拒絕。隨後,王先生委託了由公盟牽頭的法律援助團,向法院起訴索賠。
2009年3月5日,王先生在河南省周口市的家中來了幾位不速之客,他們是當地的縣衛生局和鄉政府的官員,他們來到王先生的家,極力勸說王先生接受2000元的補償,放棄繼續索賠。被王先生一家拒絕。
2009年3月14日下午3點多鐘,再次有四個人來到王先生家,他們自稱是縣衛生局、鄉衛生院的工作人員。他們告訴王先生的老母親,他們是按照上級指示而來的,目的還是要求王先生一家接受2000元補償,放棄起訴索賠。
王先生的母親告訴這些官員,王先生不在周口,在鄭州。於是,這些官員連續三次給王先生打電話進行恐嚇。
第一次電話,官員要求和王先生面談,語氣非常蠻橫,並稱要到鄭州去找王先生,被王先生拒絕。
第二次電話,官員威脅到:如果王先生不同意面談,他們就要"自己看著辦"了。
第三次電話,官員仍對王先生進行威脅,王先生要他們去找代理律師。
同時,我們還瞭解到,多位參與起訴三鹿奶粉的受害者家庭受到當地政府官員的威脅恐嚇。
對一些地方的官員恐嚇毒奶粉受害者家庭的做法,我們感到憤怒並予以譴責。
同時,我們感到疑惑:一些地方政府官員從哪裡獲知參與起訴的家庭的信息?是不是法院把原告的信息告訴了政府?如果是那樣的話,法院的做法顯然沒有盡到職責保密原告的個人信息,並且破壞了司法的獨立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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