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鎮遠縣福利院將交不出罰款的超生嬰兒強行抱走→在公告中稱之為"棄嬰"→送養國外牟利→每送養一名孩子,福利院可獲3000美金贊助;
# 本報記者調查發現,父母們的窘困和麻木,也是造成這種怪象的原因之一
計生股股長說,抱走孩子就不罰款了,這就和罰款一樣的
脖子上、心窩上的刀疤,顯示陸顯德是個悲劇人物。他曾經自殺過。這些刀疤是他對四女兒的特殊紀念。
作為父母,陸顯德夫婦均不記得這個女兒的生日,只知道她出生於2003年農曆臘月。2004年農曆五月,她被當地計生人員強迫送進福利院,從此不知下落。當時,這個女兒尚未取名。
蔣文(化名)是陸顯德的親戚,在廣東闖蕩十年。2008年回到故鄉時,他聽說他的親戚中,除陸顯德外,還有李澤吉、羅幸斌超生的兩個女兒,均被當地計生人員抱走,送進福利院。計生人員稱,"政府幫他們養。"實際上,這些孩子至今下落不明。
但多年來,這些父母都沒有尋找自己的孩子。對於親人們的麻木,蔣文發出了魯迅對閏土式的感嘆。今年1月份以來,他在網上多次發布尋人的帖子,隨著國外網友的回應和記者的調查,一個在貴州省鎮遠縣隱藏多年的秘密漸漸浮出水面。
交不起罰款,就抱走孩子
計生股股長說,抱走孩子就不罰款了,這就和罰款一樣的
"你怎麼又生了一個?"
"(老公)剛動手術了(結紮),這怎麼辦?"
"罰款你養得起嗎?現在計畫生育這麼嚴,要1萬多元錢。"
"要罰款沒辦法,已經生出來了。"
"那你要給錢,現在政策這麼嚴,你是知道的。"
"我交不起錢。"
"萬一你交不起錢,我就(把孩子)抱去。"
這場當事雙方記憶中的對話,發生於2004年6月一個陽光燦爛的中午。對話發生在石光應和楊水英兩人之間。石光應是鎮遠縣蕉溪鎮計生股股長,楊水英是陸顯德的妻子,家在蕉溪鎮田溪村陽壩組。
按照政策,陸顯德只能生兩個孩子。他希望能生個兒子。但楊水英在生到第四個孩子時,才如願以償。
在這個男孩一歲多時,陸顯德去做結紮手術,但此時,楊水英又懷孕兩個月了。
"既然懷孕了就要把她生下來。如果做流產,還要花錢。既然生下來了,就不能把她打死。"楊水英說。憑著這種簡單、樸素的想法,楊水英生下了第四個女兒。
陸顯德的家位於高山上,四周都是綿延的群山,交通極為不便,而且這個寨子僅有三五戶人家。外界信息的獲取和內部信息的傳播,都極為不易。因此,雖然計生工作抓得很嚴,這個女兒仍然在她身邊生活了半年。楊水英幹活時,就把她背在身後。
在害怕罰款和重男輕女的山區,棄嬰,或者將孩子送給別人的現象都相當普遍,而陸顯德夫婦並沒有這樣做,儘管他們已經超生了三個孩子。
在2008年7月份以前,蔣文已經有十年沒有回家。所以,他只記得陸顯德對大女兒十分愛憐。
"他對大女兒非常好,別人的孩子吃母乳就可以了,他還用白糖調雞蛋給大女兒喝。經常把她抱起來親。"蔣文說。
現在,陸家全年收入不到5000元錢,但是四個孩子無論男女全部上學。對於兩個有戶口的女兒,陸顯德表示,只要她們願意讀書,他會供養她們一直讀下去。這些信息都足以說明陸顯德並非一個重男輕女的人。
如果四女兒沒有被抱走,她也快到入學的年齡了。但不幸的是,2004年6月份的一天,楊水英背著這個女兒在山坡上放牛時,遇到了石光應。
"第一回,我從那邊過來,她在看牛,我看見她背著小孩,用毛巾搭著頭,我看小孩很小,而她的兒子已經長大了。第二回我就去那裡問,正好碰到她在吃飯。"石光應說。
那天,只有楊水英一個人在家。
5年後的2009年6月19日,楊水英回憶當時的情景說:"石光應說,我就把這個孩子抱去了,以後就不罰款了,這就和罰款一樣的。"
之後,石光應打電話叫蕉溪鎮政府派車來,讓楊水英抱著孩子到焦溪鎮政府,然後去鎮遠縣福利院。"我不去福利院,他們就把我一起帶走,還說要罰款幾萬元錢,我拿不出幾萬元"。
為得兒子,舍棄女兒
"交不起罰款,就(把超生的孩子)送到福利院。這是縣裡的政策"
現年54歲的石光應,早有兒孫,孫子在東莞上小學了。他很想念他的孫子。他有正常的人性和情感。
而他在解釋他制造的骨肉分離的人間悲劇時說:"交不起罰款,就(把超生的孩子)送到福利院。這是縣裡的政策。"
"其實,她要是給政府說點好話,說去跟親戚借錢來交罰款,你們別抱我孩子。這樣,我們就不抱。但是她這個人太忠厚......他們那個組就是她家最窮。我們工作上也是很困難。"石光應說。
那天,楊水英抱著女兒,被蕉溪鎮政府的幹部、石光應等人帶到鎮遠縣城,這是她平生第一次來到縣城。在鎮遠縣福利院,一個女護士從她手中接過女兒時問:"妹,女兒養這麼大了,你怎麼捨得?"
楊水英回答說:"我沒辦法,他們要罰款,可我沒錢。他們說,以後不來罰款了。"
那時,女嬰正睡得香甜,她沒有看見被一群陌生男人包圍之中的懦弱的母親強忍的眼淚。母親卻特意把她抱起來,好好看了一眼。此後,她永遠離開了母親最安全的懷抱。而母親只能在夢中夢到她。
回到蕉溪鎮後,鎮政府的幹部們讓她做了結紮手術,雖然她的丈夫陸顯德之前已經做過結紮手術。第三天,陸顯德才將她接回家中。
陸顯德在得知女兒被抱走時,平靜地說,"政策有規定,沒辦法。"這話是在安慰楊水英,也是在安慰他自己。
李澤吉和陸顯德有著相同的遭遇。
6月19日,他語氣激昂地說:"如果他們把我兒子抱走,我砍死他們。"
他的幾個女兒正環繞在他膝邊戲耍,他停頓了一下又說:"如果把我女兒抱走,我也會砍死他們,但是,當時我不在家。"
實際上,他在得知女兒被計生人員抱走時,反應和陸顯德相似。
李澤吉是蕉溪鎮田溪村爛橋組人,2004年農曆三月十八,妻子順產一名女嬰。之前,他已經有了兩個女兒了。為了再生個兒子,夫妻倆將剛滿月的三女兒給堂哥代養,然後帶著兩個女兒去浙江打工。
當年農曆四月二十,蕉溪鎮計生辦一名計生人員,將這個剛生下一個月零兩天的女嬰,從李的堂哥家抱走。臨走時說,"你們家太窮了養不起這個女嬰,我把這個女嬰抱去給政府撫養。"
過了兩年,他們在浙江又生了一個女兒之後,終於得到兒子,他們才回到故鄉,此時,他們方知當年寄養在堂哥家的那個女兒已經被當地政府抱走了。
"因為超生,我們也不敢去問,怕罰款。以後也沒找過。"6月19日,李澤吉說。
妻子並未因此後悔當年外出打工的決定。她指著面前搖搖擺擺剛學會走路的兒子,笑著說:"如果我們不出去,怎麼會得到這個兒子?"
生兒子,似乎是他們平生最大的成就。而舍棄女兒似乎成了他們得到兒子應該付出的代價。
2003年,該縣都坪鎮新寨村的楊再清的妻子生下了第三個女兒,此時,他的大女兒已經因心臟病和淋巴結夭折。按照政策,這個女兒並非超生,但是為了將來生一個兒子,他讓鎮計生人員通知鎮遠縣福利院將三女兒抱走。
6年來,他從未想到過去看望這個失散的女兒,因為"沒有時間"。
製造"棄嬰"
送養國外外國收養人每領養一個孩子都給福利院3000美元贊助費
而蔣文在得知這個發生在故鄉、發生在親人身上的殘酷現實時,他極為震驚。
2009年1月份,蔣文開始在網上尋人。這個帖子很快被一個叫做BrianStuy的美國人發現了,他在中國收養了3個孩子,並有一位中國太太。
Stuy將這個帖子轉發給一個叫做W indy的美國女人和一個叫做胡英(音)的中國在美留學生。胡英和W indy是好朋友,W indy收養了一名叫做"古城慧"的中國女孩。
胡英,杭州人,經常幫助收養中國孤兒的美國家庭做一些翻譯。胡英轉發來了Brian Stuy所做的調查,他的調查顯示:美國和歐洲的一些國家在鎮遠縣福利院領養了不少女嬰,其中,2004年有24名,2005年11名,2006年,該院沒有被外國人收養的棄嬰。因為2005年11月,湖南省祁東縣警方在偵破一起團夥販嬰案中,發現其幕後指使竟然是衡陽多家福利院。幾年間,這些人販子與福利院勾結,將數百嬰兒送入涉外收養渠道,每名嬰兒為福利院獲得3000美元的贊助費。該案在2006年審理,引起極大的爭議。
2007年,鎮遠縣福利院又有6名棄嬰被外國人收養。
他們的領養程序完全合法,他們通過外國中介公司將收養申請提交給中國收養中心,而鎮遠福利院將自己收養孤兒的信息提供給中國收養中心,由中國收養中心審核配對。中國收養中心受中國政府委託,主要負責涉外收養具體事務。
外國收養人每領養一個孩子都給鎮遠縣福利院3000美元的贊助費。而中國方面把關於孩子的所有相關資料交給養父母,其中包括孤兒的證明材料。
因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不滿14週歲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作為被收養人。
並規定,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W indy收養了"古城慧",所以,她保留了一份貴州都市報於2004年3月6日刊發的貴州省民政廳公告,公告中有10名嬰兒的照片。公告顯示這些孩子撿拾地址均在鎮遠縣的某些鄉(鎮)政府門口、福利院門口。"古城慧"被撿拾的地點就在羊坪鎮政府門前。公告下方註明:其父母及親人見報後,60日之內請來鎮遠縣福利院認領,逾期將按棄嬰安置。
在這份公告中,陸顯德、李澤吉等人並沒有發現可能的線索。
6月15日,胡英轉發來一位荷蘭養母保留的貴州省民政廳發布的公告,時間為2004年8月14日,星期六,刊發媒體也是貴州都市報,上有十四名中國兒童的照片。公告下方同樣註明,親生父母請於60日之內前來鎮遠縣福利院認領,逾期按棄嬰安置。
這位荷蘭母親收養的女孩叫做古城俊,撿拾地點是該縣羊場鎮計生辦過道。公告顯示,這14名兒童中,有5名女嬰的撿拾地點在鎮計生辦、車站、公路邊、路口等公共場所,其他兒童均是在村民家門口撿拾的。
公告顯示,古城茜,被遺棄在鎮遠縣焦溪鎮田溪村村民陸顯德家門前,古城娟,遺棄在青溪鎮鋪田村彭洪德家門前,古城勇遺棄在大地鄉大地施村付開金家門前(付開金即徐林珍丈夫),古城雯遺棄在焦溪鎮車溪村李代武家門前(李代武即李澤吉的堂哥)等。
實際上,他們家門前從未發現過棄嬰。雖然事隔多年,彭洪德、徐林珍等人還能確鑿地指認出照片上的孩子正是從他們家強行抱走的孩子。而李澤吉、陸顯德因為孩子被抱走時太小,而且年份已久,他們已經無法辨認。
胡英估計,那個所謂在陸顯德家撿拾的棄嬰可能就是陸顯德的親生女兒。
多方證據表明,這些從親生父母,或者養父母手中強行抱走的孩子,被鎮遠縣福利院"製造"成了孤兒。
"把有父母的嬰兒強行送到孤兒院,然後送養到國外的情況,經過我們調查,完全屬實。"鎮遠縣計畫生育管理局紀檢組組長唐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
真假棄嬰
"假棄嬰"現像在當地相當普遍,因害怕罰款,親人均稱孩子是撿來的
2003年,彭洪德"撿到"一名女嬰。當年8月16日,焦溪鎮政府的十幾名工作人員,從彭妻手中抱走那名女嬰,彭洪德夫婦極力阻止,後被帶到派出所,蹲在牆角,並以謾罵幹部為名罰款50元錢。
當時,鎮政府的幹部們來到他家說,這個女孩長得很漂亮,他若能交3000元錢就可以領養她,但當時,他連300元錢也拿不出。他家只有幾分地,老婆在逢集時賣米豆腐(當地的一種小吃)。
大約20天後,彭洪德去鎮遠縣福利院尋找女嬰,福利院不肯告訴他女嬰的去向,只說女嬰被送給阿姨在外面寄養。
2009年6月19日,彭洪德坦言,這個女嬰是他的親戚超生的,她害怕罰款,"罰款要是拿不出錢,要拆房子,不拆房子也是要抱人的",所以親戚將女嬰送給了他。但他始終不肯說出這名女嬰親生父母的姓名和住址。
這種"假棄嬰"現像在當地相當普遍。當計生人員從李澤吉堂哥家、羅幸斌姐姐家抱走他們超生的兩個女兒時,他們的親人因為害怕罰款,均稱孩子是撿來的。
2004 年3月,大地鄉大地施村坳子上組徐林珍竟然"撿到"一名男嬰。徐林珍描述的情節是:孩子們戲耍時,在她妹妹家的烤煙棚裡發現了這名棄嬰,她的妹妹送給了她。而她有兩個女兒,當時,大女兒快到出嫁的年齡,小女兒12歲。她很想有一個兒子。於是,這個男嬰就像上天安排的一樣,進了她家。她說,"不是我妹妹生的。"
這幾乎是唯一的例外,其他遺棄的,或者送給他人撫養的均是女嬰。
6 月19日晚,徐林珍在回憶5年前那名男嬰被計生人員抱走的情景時,仍然流下了眼淚。"他們(政府、派出所)來了十幾個人,我抱著小孩不放手,我說等過幾天找到錢就去上戶口,他們說要罰款1萬元。他們拖著我走,把我拉上車,我抱著小孩,一直跟到鎮遠縣福利院,三個阿姨從我手上搶去小孩,我不願意,但是她們是三個人。搶走小孩以後,我不肯走,站在福利院門口,二樓有人下來推我走,我又走到裡面去。"
那天,她粒米未進,鎮政府工作人員在飯店吃飯時,叫她吃飯,但她沒去。"那孩子我已經養了十幾天,捨不得。"
在山區,男孩的意義並非簡單的傳宗接代。
陸顯德是家中的長子,他有兩個妹妹和一個弟弟。1986年,他在讀初三的那年農曆大年三十,父親去世。當年,陸顯德成績優異,尤其擅長字畫,班級的黑板報都由他出。可是當地的習俗是,父親去世後,長子必須把家當起來。因此,陸顯德輟學回家,儘管老師為此來做過他母親的工作,但他還是從此回家務農了。
當時,他的母親想再嫁,但正因為陸顯德選擇退學和族中長輩的勸說,她留了下來。
如今,雖然過去了20多年,男孩對於一個農村家庭的意義仍然沒有太大改變。
鎮遠縣共12個鄉鎮,都分布在山區。沿著盤旋向上的山路,到處可見切割得堪稱精密的梯田,倒映著青山和藍天白雲,如夢似幻。站在山上向下俯瞰,那些被切割成一塊塊形狀各異的黃色旱地和綠色梯田交織在一起,如同繽紛的錦緞。
然而,遊人眼中的美景,對於生活其間的人們,則意味著繁重的勞動。砍柴、犁田、施肥等,都必須男人才能完成。這就是每個家庭渴望男嬰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數額巨大的超生罰款,催生了很多真假棄嬰。在鎮遠縣各鄉鎮隨意打聽,撿拾棄嬰的事例俯仰皆是。
一位2002年前曾在鎮遠縣某鎮主持計生工作的基層幹部說,有幾年,計畫生育工作抓得很嚴,所以常有丟棄的女嬰,他在任期間,就撿到過三四個女嬰,都通過民政部門送給不能生育的本地人領養了。
16年前,江谷鄉的秦克勤(化名)撿到一個遺棄的女嬰。那時,鄉下人經常將女嬰遺棄到街上,因為街上的居民比山區富裕。他家就在鄉政府附近的街上。
當時,他已經有了兩個兒子,他的妻子抱著這個女嬰去上戶口時,計生部門不同意。妻子說,那我不養了,你們抱去吧。計生部門只好給這個女嬰上戶。如今,當年的女嬰已經長成漂亮乖巧的小姑娘,剛剛參加完中考。
"以前撿到嬰兒很容易上戶,但現在不行了,都被計生部門抱去,送到福利院。"秦克勤說。
窘困的父母們
艱苦的生活,讓李澤吉、陸顯德們無暇去想失散的女兒
真假棄嬰被強行送往福利院的現象相當普遍,當地人早已司空見慣了,再加上棄嬰和將孩子送給他人撫養的現象十分常見,人們對於生命、倫理的理解已經十分扭曲,所以當政府工作人員將超生的女兒從楊水英手中強行抱走時,並沒有發生激烈的衝突。陸顯德更認為這是政策規定。
2008年4月份,蔣文回到故鄉,在陸顯德家裡,他見到了陸的三個女兒和一個兒子。陸說,他還有一個女兒,"政府幫我養去了"。
這時,蔣文感覺眼前的陸顯德和十年前完全不一樣了,"現在他腦筋很糊塗,以前是個很聰明的人,春節時,很多人找他寫對聯"。
蔣文惋惜地說:"他向命運低頭了,才變成今天的樣子,如果他繼續完成學業,只要考上中專,也會分配在單位上班。而我決不向命運低頭。"
蔣文在讀大學二年級時,一直主持家務的母親去世。按照當地習俗,他也應該回家照顧弟妹。但他沒有。此後,他沒有再花家中一分錢,全靠個人努力和女友的幫助,完成了學業。現在他和妻子擁有一家培訓機構和一家銷售空氣淨化設備的公司。
近年來,在與家人通電話時,蔣文得知陸顯德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結婚之後,他家田地少,孩子多,吃不飽,陸顯德與母親矛盾日深。2005年以後,陸顯德"發癲"了,他常常大聲叫喊、拿刀砍人。
2004年,當女兒被強行送到福利院後,陸顯德平生第一次外出打工,但在"遍地黃金"的廣東,他連回家的路費也沒有掙到,只得借錢回家。
2005年的一天,他在姑媽家用殺豬刀抹自己的脖子,剜自己的心窩,被姑媽及時發現。
"就是想不開,女兒失散了,家裡經濟困難,我覺得自己在社會上沒用,活在世上是個渣滓。"6月19日,陸顯德說。一隻母雞帶著幾隻小雞,正在他腳邊覓食。
他家一年養二三十隻雞、二三十隻鴨子、四五頭豬,另外種植五六畝田地,全年收入不足5000元錢。而四個孩子讀書全年花費2000元左右,他們都在學校吃午飯。
為了增加家庭收入,2002年到2005年,陸顯德常年到鎮遠縣單採血漿站賣血,每個月賣七八次,每次可得80元。後來,鎮遠縣單採血漿站站長因為侵吞960萬元國有資產被判無期徒刑,陸顯德才停止賣血。
現在,4個孩子中,尚有兩個沒有上戶口,因為上一個戶口要罰款12880元。陸顯德知道,沒有戶口,無法讀中學,所以他打算讓兩個沒有戶口的孩子小學畢業後就休學,因為交不起罰款。
"千辛萬苦生了個兒子,難道就是為了他干農活嗎?"
陸顯德的回答是:"對兒子的希望是有的,但是家庭沒有經濟來源,沒有能力供他讀書。在這個社會,即使考上大學,也供不起。遺憾的就是這點。"
李澤吉的4個孩子中,僅1個有戶口。計生人員說要罰款4萬元,經過討價還價,降為5000元,但他還是沒錢,只借了1000元交給了計生人員。
當年,在浙江打工時,他每月能掙1000元錢,要養活夫妻倆和4個孩子。但是他仍然認為那時的生活比在家裡好。可孩子們需要讀書,他們必須回來。
現在,全家6口人僅有兩畝田地,李澤吉在附近做零工,一天能掙五六十元錢,妻子在家餵養五六頭豬。
繁重的勞動、艱苦的生活和沈重的負擔,讓李澤吉、陸顯德們無暇去想那個失散的女兒的下落。
"古城"牌"棄嬰"知多少?
80個棄嬰,都冠以"古城"系列的名字,如古城慧、古城茜等,其中78名已被歐美家庭收養
鎮遠縣福利院送養到國外的嬰兒登記資料顯示,從2001年至今,該院共有80名棄嬰,除兩名女嬰殘疾外,其餘78名均被美國、比利時、西班牙等國的家庭領養。
80個棄嬰,都冠以"古城"系列的名字,如古城慧、古城茜等。古城是指鎮遠古城,因為鎮遠自秦召王30年設縣開始,至今已有2280多年的置縣歷史,其中1300多年作為府、道、專署所在地,1986年被國務院批准為中國歷史文化名城。
這些孤兒中,到底有多少和楊水英的四女兒有相同的命運,不得而知,但曾任焦溪鎮計生股股長的石光應的回憶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
楊水英的四女兒是他送進福利院的第一個孩子。他說,"以前也送,但是別人送。"之後,他每年從焦溪鎮送到福利院的超生的孩子有三四個。而且鎮遠縣的"每個鄉鎮每年都送三四個,12個鄉鎮都在送,到處都有撿到的(棄嬰),也有超生的,罰不起款的,從家裡抱走的,不願意罰款的,雙方達成協議,就送。不簽(書面) 協議。"
"(抱小孩時)通過他父母,要他們交罰款,但是交不起罰款,那沒有別的,只有這樣。哭鬧的也有,你哭也不行,你交不起罰款,這是政策規定。交得起罰款就養,交不起罰款就送到福利院。" 石光應說,"實際上,那幾年的罰款只要交五六千元就可以了,超生一個交三千,超生兩個七八千(有關係的交五六千),那幾年有些人很窮,‘早飯要買早飯米,夜飯也買夜飯米'......怎麼交得起罰款。"
在抱走楊水英的第四個女兒時,楊水英曾問他,"我懷孕的時候你們為什麼不來?"石光應回答說,他們不知道。如果知道,她之前超生的兩個孩子也要抱走,但那時,已經長大了,沒法抱走。
後因福利院收養的"棄嬰"太多,以致感染生病,所以,鎮遠縣福利院出錢(每月300-400元)僱請阿姨,將嬰兒帶回家代養,直到有外國家庭來收養。
李倩華(化名)從2003年開始從事這份特殊的職業,但現在她已經"不列入這個隊伍了"。她透露說,那時有很多阿姨都從福利院領嬰兒代養,"我們把小孩帶到家裡養,到時候就去福利院領工資"。
一位姓楊的阿姨於2006年、2007年代養過福利院的"棄嬰",她稱,阿姨們全部是鎮遠縣城內的,"福利院有小孩了,就打電話給我們,我們就帶回家養......有人來領養,我就抱著小孩和福利院的領導一起到貴陽"。
"送到外面肯定比在家裡好,百分之二百的好......別說是娘家,即使現在的縣委書記的家都沒人家好,我們城裡都沒人家好......我們去福利院領小孩養,就是為了一點工資。"李倩華說。
W indy一直擔心她領養的女兒古城慧並非真正的孤兒,而是親生父母超生後,被政府部門強行抱走的。
2007年,W indy曾帶著女兒找到當時代養過她的阿姨李倩華,試圖尋找她的親生父母,但沒有成功。
"如果我的女兒實際上是某些福利系統人員犯罪的產物,我會最大限度地找到她原來的家人,這有利於她的成長,並且和原家庭分享女兒的生活,比如寄照片、通信、或者每年假期時安排女兒探視他們一次。"W indy在給一位中國記者的電郵中說。
除了W indy,還有大量中國兒童的外國養父母,通過中國在美留學生胡英、小葉等渠道,幫助她們尋找"中國的根"。2008年5月,胡英還幫一位美國養母在網上發帖,尋找她養女的親生父母,這個孩子是2003年9月在鎮遠縣湧溪鄉"撿到"的。
可是,當她們的親生父母,或者在鎮遠的曾經的短暫的養父母,在得知她們可能的下落時,鮮有人對她們的命運表現出明顯的喜憂,哪怕是普通的感嘆。6月19日晚,在昏黃的燈光下,徐林珍深深地嘆了一口氣,卻是為她自己的,"不知道我老了怎麼辦?"
"把有父母的嬰兒強行送到孤兒院,然後送養到國外的情況,經過我們調查,完全屬實。"
----鎮遠縣計畫生育管理局紀檢組組長唐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
外一篇 湖南衡陽:福利院買八百嬰兒送養國外牟暴利
2005年11月,湖南省祁東縣警方在偵破一起團夥販嬰案中,發現其幕後指使竟然是福利院。幾年間,這些人販子與福利院勾結,大肆收買嬰兒,將數百嬰兒送入涉外收養渠道,從中牟取暴利。
福利院被判買嬰牟利負刑責
作為被告人的福利院院長辯稱,這些嬰兒均為棄嬰,而非被拐賣兒童。福利院即使收買了"被拐賣兒童",也不構成犯罪。而將嬰兒送入涉外收養渠道,均是按國家相關政策辦理。他們收買嬰兒之舉,客觀上拯救了這些棄嬰的生命。
公訴方認為,被告人大肆收買嬰兒,進入涉外收養渠道牟取暴利,因此,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2006年2月24日,祁東縣法院一審判決認定:10名被告人有罪,分別領刑1年到15年。
3000人民幣買入,3000美金"送養"
據警方調查,自2002年12月以來,陳冶金夥同段家三兄妹、吳家兩姐妹等人販子在廣東吳川、湛江等地收購嬰兒,然後帶回衡陽,以每名嬰兒3200元至4300元的價錢,賣給衡陽市的祁東縣福利院、衡陽縣福利院、衡山縣福利院、衡南縣福利院、衡東縣福利院、常寧市福利院。
而這些福利院通過涉外領養,將這些嬰兒送到國外,3000美元贊助費成為境外人士收養每名嬰兒的一項正常支出。
這在客觀上刺激著福利院想方設法搜尋嬰兒。衡陽縣福利院曾為此下達任務:一個職工一年內抱回3個孩子,即算完成當年的工作任務,工資可以得到全額發放,年終還有獎金。
後來,他們開始通過中介人從外地買進嬰兒。越來越多的福利院捲入販嬰潮中。2003年以來,衡南縣福利院買進169名嬰兒,衡山縣福利院買進232名嬰兒,衡陽縣福利院買進409名嬰兒。
衡陽6家福利院給買進的嬰兒偽造虛假資料,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謊稱嬰兒為撿拾得來,得到派出所開具的棄嬰證明,並順利通過兒童來源公證,取得證書。
"嬰兒經濟"弱化救助責任
值得警惕的現象是,"嬰兒經濟"產生的巨大利益,已經開始弱化一些福利院的福利救助責任。一家福利院為節約成本,曾把一個殘疾嬰兒拋棄在該縣鄉野,村民發現並報警後,他們只得抱回孩子。
衡東縣福利院附近的一些老人說,福利院越來越戒備森嚴,有外人要進去看看孩子或老人,福利院總是以"保護嬰兒的安全"為由拒絕。
福利院工作重心轉移到"嬰兒經濟"後,那些入住的老人似乎成了累贅。批評者說,現在進入福利院的老人需繳納1萬元,福利院說是"押金"。而需要救助的老人事實上是交不起這筆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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