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壇2大怪象 新疆慘案5大疑點 (組圖)
事實上也是如此,在7月5日烏魯木齊開始出事是晚上,到了第 2天早上就已經全部清洗掉了,當時發生了什麼事情,再也沒有人知道,如果這是稱為一種騷亂的話,最大的騷亂在幾小時就鎮壓下去了,也就是當時軍警早就嚴正以待了。這個疑點是什麼呢?既然軍警早已嚴正以待,而且又有韶關事件以後的10天作為準備,怎麼會讓所謂的騷亂髮生,是不是為了進行屠殺,而製造的騷亂,或者是故意讓騷亂髮生。韶關衝突以後的10天時間,當局對韶關如此重大的死傷事件,居然沒有一個說法,這就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所謂不作為能夠解釋的。
第2個疑點就是關於境內和境外的問題,7月8日政治局召開了一個常務會議,他說7月5日的事件是境內外3股勢力精心策劃和組織的一起嚴重暴力犯罪事件。在這之前,中共已經把這個責任推到世界維吾爾人大會的主要領導人熱比亞的身上,所舉的例子是說熱比亞在7-5事件之前打了2個電話,可能我想是他們監聽到了2個電話。大家現在都承認今年的新疆事件,是六四以來最血腥的屠殺。如果說熱比亞僅僅打2個電話就能引起六四以來,20年來最嚴重的死傷事件的話,在中共的理論裡面所說的內因和外因的關係到哪裡去?因為只有在新疆存在的嚴重的問題,才有可能被外來的勢力所利用,這是中共的理論這麼說的。
當然在這件事情上,有沒有外來勢力的介入,我仍然持懷疑態度。如果按照中共這種說法,它把7月5日的事件完全歸咎於境外3股勢力精心策劃組織的話,就是把責任都推到熱比亞身上去的話,那不是承認了在新疆,中共有這麼多的警察,這麼多的武警,有一個在那裡統治了60年的黨和政府,裡面有這麼多的官員,甚至包括有維吾爾族的中共的官員,和政府的官員,加上全部的宣傳機構,他們對烏魯木齊的影響力,或者是對新疆的影響力都抵不上一個熱比亞,是不是中共就承認了這一點。要知道中共對新疆的居民,無論是漢族也好,維吾爾族也好,失去了控制力,失去了影響力,對中共來說這並不是一件值得誇耀的事情,並不是一件值得吹噓的事情。這是第2個疑點,就是究竟有沒有境外的勢力介入,境外勢力對新疆的局勢的控制能力有多大。
第3個疑點就是新疆事件爆發的時候媒體的報導。這一次很多人都說,特別是中共方面自己說,中共的媒體報導非常迅速,還說立即邀請了境外的一些媒體來進行採訪,但是它這個立即沒有說是什麼時候,因為大家知道,真正開槍屠殺的,造成最大傷亡的那段時間,那幾個小時,並沒有境外的媒體參加。同時卻封鎖了所有的民間的信息的發布,就包括Titter,包括 Facebook,包括這些從新疆能夠上網的,包括中國的飯否這樣的網站,都被封鎖了,所以可以說明一方面是中共自己的主要媒體的非常快的報導,另一方面卻是非常快的封鎖了民間所有的信息。要知道在這之前,石首事件當中,中共的媒體和民間的報導正好和這一次是相反的,當時是喉舌媒體的報導非常遲鈍,而民間消息在網路上非常迅速的傳播。這是正常的現象,因為石首事件是一個突發事件,當一個突發事件發生的時候,中共自己的媒體是反應不過來的,因為它無法預料這個事件所發生的規模有多大,對全國的影響力有多大。除非是中共知道要發生這麼一件事情,或者是中共準備發生這樣的事情,或者是中共策劃發生這樣一件事情,這才有中共媒體在第一時間,在第一線場報導的可能性。
否則的話,我們看過去幾年,民間出現的重大的所謂群體事件,中共的媒體的報導都非常遲鈍,遲鈍是正常的,所以這次快並不表示中共的媒體有所轉變,對於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作為中共媒體來說的話,不是一天或者一個月,甚至一年就可以改變過來的,不是說變就變的。所以我們只能說,這次是準備好了的,或者是導演好了的。這種事情並不是沒有先例。我們可以看到對突發重大事件的最快速的報導,是天安門廣場所謂"自焚事件",我們現在都知道有非常多的證據,包括錄像本身的證據,來證明中共策劃了那次事件,所以才有媒體這麼快的報導。在這之後,又出現過很多很多各類的突發事件,非常嚴重的事件,但都沒有媒體的快速報導,沒有媒體的在場。這並不能說明中共的媒體從天安門事件以後,它的現場的報導能力就減弱了,而只能說那次是預先準備的。而事後正常了,沒有準備的,所以它反應不過來。
這次媒體報導的內容很顯然就是一種血腥的渲染,就是把當時這種殘酷的殺戮鏡頭拿出來渲染,渲染的結果毫無疑問的是煽動起一種情緒,一種對當時發生的事情的火上加油。真實發生了什麼,現在誰都不知道。我們要知道六四屠殺的真相到今天20年過去了,還有很多沒有揭開。但是至少說我們可以看到,從國內民眾對於報導的反應,和對當時這個事件的反應來看的話,如果有人要激起漢族和維吾爾族之間的仇恨和衝突的話,那麼這個媒體報導顯然是起到了這樣的作用,是增加了騷亂的可能性,而不是減少了騷亂的可能性,而不是維持了和諧或者是穩定。
下一個疑問就是前幾天有人在問我,如果說這個事情是有人策劃的,那麼不是和當今中共現在的政策,就是"和諧"的政策或者是"穩定"的政策不符合了嗎?這裡我想和大家討論一下,在中共所謂"和諧"政策下面,它的統治和"和諧""穩定",這兩個哪一個重要,實際上這兩點並不是永遠相符合的。如果這兩者有優先的話,那麼顯然穩定並不是第一位的,而是中共的統治是第一位的。中共不希望動亂,但是它不希望的是針對它統治的動亂,從歷史上,中共對人民發動的動亂,包括歷次政治運動甚至包括文革,並不在乎亂,中共從來就不怕亂,它絕不是不希望一般的民間衝突。
我們看到在中國大陸的大部分地區,主要是以漢族人居住的地區,民間其實沒有特別重大的對立,所以你看到,在大陸的漢族地區,任何重大的衝突很快的就會轉變成民間和官方的衝突,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中共對在漢族地區任何動亂、任何衝突、任何群起事件,它都要反對,而且都要很快的去壓下去。而在邊遠地區的話,比如西藏和新疆,中共並不是非常怕它亂,其原因是一個,它離統治中心非常遠,即使那個地方發生動亂,並不直接影響到中共的統治,它在這裡有兩個做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它比內地多了一個選項,在內地它只有一個選項,就是血腥鎮壓,沒有第二種做法,我們從過去幾年的群體事件都可以看出來。但是在新疆、西藏,它還有另外一個選項,就是挑動民族之間的衝突,就是漢民族和藏民族,漢民族和維吾爾族之間的衝突,有的時候它是這兩者兼用的,這是中共的統治和它的"和諧""穩定"這之間有沒有衝突,有沒有矛盾,它都是一致的。在這兩者不一致的情況下,它為什麼並不在乎不穩定?這個所謂不穩定實際上是特例,不在漢區,不在內地的,在邊緣少數民族地區的,這種情況,它才會不在乎,而且它並不在乎煽動起大的衝突來。
下一個疑點就是,這麼重大的事件,是誰可能在這裡面操作,因為這個我們現在沒有很多直接的證據,但是如果我們分析的話,很多破案的時候,在案子完全破掉之前都沒有直接的證據,但是你可以看到誰可以從中得到好處,誰有動機。如果我們把韶關事件和新疆事件綜合起來考慮的話,我認為熱比亞或者是其他的任何國際勢力,除了後期的報導以外,都沒有在事先和事發的時候介入,這是一個純粹的中國國內事件。
由於這個衝突表面上,至少從表面上或者中共想讓人家看到的是漢、維之間的衝突。在漢人當中並沒有一個團體,任何一個團體任何一個組織,有能力或者是有意願去策劃韶關事件,並且把這個事件擴大到新疆,唯一有能力有動機的是中共或者是中共內部的一個派系。如果說這個事件,就像中共的喉舌媒體或者是中共在新疆的官員所說,是有人陰謀策劃的話,那麼有這個動機的,有這個能力的,不會是別人,除非你承認7月5日事件是沒有陰謀的,如果你要說有陰謀的話,那麼最有可能去制定這個陰謀和實施這個陰謀的,除了中共,現在沒有一個團體、沒有一個個人、沒有一個組織能夠這樣做。
我們再來看一下,誰有可能進行這種跨省的操作,因為這個事件是從最南面、最發達的廣東到最西北、最邊遠的新疆。從中共政治局的格局來看的話,從江的第三代所謂核心到第四代,它甚至連核心都不能形成,所以在中共政治局常委的分工裡面,它是分工負責,也就是說每一個人只管自己所負責的這一部分。這個人在負責他這個部分的話,其他的人不能去幹預,其他人也不願意去幹預。在四川地震的時候,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他在政治局分工就是管這種事情的,所以你可以看到溫家寶一個人乘飛機到處跑,到災區、到震區,去慰問,去跟軍人打交道,去發火呀,去摔電話呀,都是他一個人,其他人沒有人管。
這就造成一個問題,重大事件的時候,一個是大家不能管。第二個,管的人可以為所欲為,如果歸他分工的話,他的權力就非常大,如果不是造成重大後果,召開政治局常委會的話,這個錯誤幾乎沒有人會去糾正他,或者這個事情幾乎沒有人會去插手。
那麼廣東和新疆所發生的事情,都牽涉到了一個同樣的問題,就是社會治安的問題。社會治安長期以來主要是歸公安部管的,武警是屬於雙重領導,它屬於中央軍委和公安部雙重領導,所以它也可以屬於公安部這一部分的。還有一個就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這個社會綜治委是歸中央政法委管的,而公安部也歸政法委管,所以政法委在這裡是能夠管轄廣東和新疆所發生的這個事件的唯一的一個中共中央的部門。政法委書記是唯一一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裡面分管司法的人,就是周永康。因為韶關事件發生的時候,正好是廣東的政法系發生重大政治危機的時候,廣東的政法系很少有能力有力量去策劃,或者是去管理韶關事件,所以一定有更高層的介入,因為廣東的政法系正在處於人人自危的狀態,那麼廣東政法體系的上層是什麼,是中共中央政法委。
而新疆事件必須要有新疆的地方當局,包括中共新疆委員會,有新疆的政府,有中央實權人物的配合。在新疆當地被人稱為"新疆王"的王樂泉,他是符合這個條件的,他在新疆是個地頭蛇,甚至有人懷疑他曾經策劃過新疆的兩次爆炸事件,一次是朱鎔基去視察新疆,去調查王樂泉的問題的時候,那次發生了一次重大爆炸事件,所以為了他在新疆的統治他是可以去和當局配合的。和誰配合?王樂泉屬於江澤民體系留下來的地方大員之一,他和江的系統的利益關係要比現在胡溫這個系統的利益關係要密切得多。這是誰有這個能力進行跨省的操作。
我們再來看一下,誰有這個動機?在談到動機的時候,我們就不得不談到最先發生事件的廣東,廣東省的政法體系已經被清洗了一部分,其他的部分也正在處於人人自危的狀態,這個是屬於對江系人馬的擠壓,這是目前中國政壇出現的事情。在廣東政法系的清洗當中,最先被清洗的是從公安部開始的,公安部部長助理,也就是周永康在公安部當部長的時候的親信鄭少東,原來來自廣東省,從他開始清洗到了廣東省的所謂"政法王"陳紹基,和陳紹基交出政法系統的領導職位以後,接手的王華元。然後又清洗到了深圳的許宗衡,矛頭直指江澤民的親信黃麗滿,這是廣東政法系正在被清洗的。
而在全國民間和官場上,普遍的對周永康不滿的情緒,甚至包括國安對公安的不滿,而公安在全國範圍的濫權,全國範圍之內社會治安的混亂,都是社會不滿的重要因素,這些所有的因素矛頭直指的,就是江澤民體系所留下來的中共中央政法委的書記周永康。所以如果製造事端對周永康來說的話,是最有動機的。
作為司法界酷刑、濫權、腐敗,還有整個全國極糟極糟的治安狀況的主要責任人,中央政法委的書記應該是一個問責的對象。在中國的政法系統,就是叫社會安全綜合治理,這個系統當中有一個"問責制",就是當社會治安出現問題的時候,這個當地的第一把手,黨政一把手,就是黨委書記和省長或者是市長,要負主要責任,而且都是有扣分的,叫作"一票否決權制"。但是在中共的政治當中,就有一個特別奇怪的現象,就是按說起來的話,當政法系統,特別是社會治安出現問題的時候,第一個被問責的就應該是政法委書記,因為一般人是不能幹涉這方面的工作的,是他們管的。周永康當然就應該對現在的全國的政法系統的腐敗和其他壞事情負主要責任,而他在擔任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之前,就是羅干在當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的時候,周永康是公安部長,同時又是政法委的副書記,所以羅干當政的時候,他同樣要負他的責任。
在中共政治當中有這麼一種怪現象,就是一種出了事你就倒楣,這是那種社會綜合治理的一票否決權制,這就是為什麼當年吳官正在山東要拚命的鎮壓法輪功,是因為當時中共中央對吳官正問責,就是如果你這裡到中央去上訪的人數多的話,就要拿你問事。所以他就拚命的把人抓起來打,到打死為止,不讓人家到北京去上訪,這是一票否決權制,如果說上訪的人多,一把手就要被撤職。
但是另外一邊是一種怪現象,就是越出事他的地位越重要,而且他的地位越鞏固,這就是我們現在所看到的公安部和中共中央政法委,所以他們不怕出事。這不僅是在公安部有這樣的情況,不僅是政法委有這樣的情況,在中國的很多由政策性所導致的政治運動有關的,或者是以政治運動的形式所搞的經濟活動當中,都有這樣的現象存在。我們以前曾經討論過,水利部的利益在於長江的水患,而不是長江的水利,所以這才造成了水利部和當時在長江中下游的洪水經常氾濫的地區...
早期在那些洪水爆發的地區有大片的沼澤地和低窪地,叫作泄洪區。就是當這個洪水太大的時候,把泄洪區打開,讓洪水從旁邊的這些泄洪區走。當地的政府和水利部串通起來,把大量的民眾移民到這些泄洪區去,然後就向中央打報告,說是現在我們要更多的錢去修堤壩。為什麼呢?因為如果不修堤壩的話,那些泄洪區現在都已經住滿了人了,人民生命財產就會受到威脅。在這種情況下,是以向泄洪區移民,並以移民的生命財產做為要脅來向中央要錢。本來是他們犯的罪,結果卻變成了他們向中央討價還價的要脅的一個工具。
同樣西藏問題也是如此,西藏問題在統戰部有個西藏辦公室,包括在西藏統治的藏族的那些高級幹部,包括西藏自治區的主席、副主席,他們和西藏問題就緊緊掛勾在一起了。對於西藏問題的情報,對於西藏問題的處理意見,都是由他們提出來,所以他們會千方百計的要把西藏問題變成一個獨立的問題。這就是為什麼不管達賴喇嘛說多少遍,他們不要獨立,只是想在一個中國的框架下實行高度的自治,但是在中共的宣傳當中,永遠把他們說成是藏獨。這就是西藏問題的這些利益集團,只要西藏問題是一個獨立的問題的話,那麼他們就會不斷的加強他們在西藏問題上說話的份量和他們的利益,他們是最不希望西藏問題得到和平解決的。
同樣和這個類似的,還有一個610的問題,對於法輪功問題的收集情報和處理意見,以及每天的直接指揮,都是由610辦公室的,這種就叫作利益衝突,他們會不停的製造出各種的問題來,來確保610辦公室本身存在的合理性。
那麼同樣,中共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對於社會治安的問題,對於民族衝突的問題,它們有它們的利益所在,它們是唯恐天下不亂的。當這種事情出到很大的時候,就當時的韶關事件,和現在的新疆事件出來以後,中共中央政法委是不會被問責的,相反它們可以用這種事件來強調它們存在的必要性,它們存在的重要性,和加強鐵腕統治是有必要的。
新疆事件中,它們的利益是以犧牲漢族普通民眾的生命和財產,以及他們的安全作為代價的,同時也是以犧牲維族普通民眾生命財產作為代價的。本來這兩件事情,對韶關事件的調查和對烏魯木齊,無論是漢族還是維吾爾族居民的安全的保障,都是應該政府做的,如果這麼多漢族居民覺得他們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話,這是政府的責任。結果,本來應該處理這件事情的政法系統,即使是沒有促成,或者策劃事態發生的話,至少也是坐等事態的發生,或者是事件的爆發。
也就是說,在中國存在的這麼一個系統,就是政法系統,它們的責任本來是維護社會穩定的,然而它們是一個最唯恐天下不亂的一個組織,只有從這個角度我們才能解釋,為什麼西藏問題、新疆問題總是得不到和平解決。如果說境外勢力對它有影響的話,中共統治60年了,能夠被輕而易舉的挑動起來,發生這麼重大的衝突的話,不恰恰證明中共的60年統治是失敗的,中共的統治是非法的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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