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原市長權錢交易詳情:給不送錢的人穿"小鞋
圖為徐國元夫婦法庭受審。
★推崇"辦事送錢、送錢辦事"的潛規則,該辦的事沒錢他不辦,該出面的事沒錢他不去,逢年過節、出國考察等不送錢他就給人"小鞋"穿,甚至發展到逢年過節"誰送了錢我記不住,誰沒送錢我能記住"的地步。
★收受禮金的次數和數額逐年攀升,收送禮金的名目和方式也日漸多樣化:有的利用項目審批、剪綵、典禮的機會送;有的以謀求對本地區、本單位工作支持送;有的利用禮尚往來送;有的以顧問費、辛苦費、贊助費等名義送......
★"刀架脖子"都不收斂,接受調查期間,反而是徐國元受賄斂財的"高峰"。
導讀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6年間涉嫌斂財約3200萬元,折合下來平均每日可"進賬"1.5萬元人民幣。本報記者從權威管道獲悉徐國元"權錢交易"的詳細內情,並試圖探尋,除了個人靈魂的畸變與貪慾的膨脹之外,究竟是什麼造就了這個"日進萬金"的貪官?
9年前,徐國元擔任赤峰市市委副書記。在每年的內蒙古自治區的工作會議上,本報記者都能見到他,印象中的徐國元比較內斂,不露鋒芒。後來,赤峰市的班子有了變化,2005年1月,徐國元成了赤峰市代理市長,4月正式任市長。風聞中他有些擁權自重,直到東窗事發。有人說從他家中搜出多少箱黃金多少箱雞血石,一時間輿論嘩然。自治區在今年年初專門召開了以徐國元為反面教材的幹部教育大會,下發了檔,但會議與檔都限制在一定的級別。關於案情,坊間依然是以傳聞為主。直到7月27日,徐國元案在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案情才露出水面。
發展地方經濟,需要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需要為企業提供優質的服務,與企業老闆建立正常的朋友關係,本無可厚非。而貪腐的問題也往往就出在這種朋友關係的不正常上
據檢察機關的起訴書顯示:徐國元在2001年至2007年幾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收受請託人錢財共計人民幣四百一十萬元,美元五十四萬元,歐元一萬元,價值人民幣三百八十餘萬元的別墅一套,價值人民幣九萬三千元的貴重物品兩件。這其中96%是企業老闆所送。他喜歡與老闆們稱兄道弟,赤峰市的一些官員有時要找徐市長辦事也得他的大款兄弟牽線搭橋。
2005年,大連新型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在赤峰市成立了赤峰市金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在赤峰市開發"水榭花都"住宅小區過程中,徐國元因為接受了該公司董事長孫某的請託,利用職務便利,未經依法變更規劃,擅自決定將附近的文化娛樂用地、體育設施用地和壓縮原規劃城市綠地擴增的土地交由赤峰市金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並指示赤峰市建委協調自治區建設廳爭取減免"水榭花都"小區的契稅,為請託方牟取利益。由此,徐國元3次收受孫某人民幣二十萬元、美元三十萬元、評估價值為人民幣三百八十餘萬元的別墅一套。
2003年8月,赤峰白音罕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王某為得到徐國元的關照,在徐國元的辦公室送給徐一張存有人民幣一百萬元的銀行理財卡和存摺,並告訴了徐密碼。2004年初,王某為收購、重組赤峰市林西縣鉛冶煉廠,請求徐國元幫忙,並在當年春節前又送給徐一萬美元。徐便在飯桌上與林西縣領導"協調",讓王某以環保標準明顯低於他人、增值稅返還比例高於他人20%、退稅截止期限模糊等優惠條件成功地收購了鉛冶煉廠。據悉,這起收購案僅稅款就給國家造成一百二十餘萬元損失。
2007年8月,赤峰市政府決定建設赤峰市老幹部活動中心、赤峰市文波大廈、赤峰市青少年宮、城市規劃展示館等工程。赤峰市鑫盛隆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譚某知道後,準備承攬赤峰市文博大廈和赤峰市青少年宮兩項工程。2007年9月,譚某為得到徐國元的幫助,由劉某聯繫後二人到徐國元家,送給徐人民幣三十萬元。後徐國元向譚推薦赤峰市老幹部活動中心工程。2007年11月,譚某的公司中標赤峰市老幹部活動中心工程。
徐國元案也反映出一些地區特點:一是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發展迅速,城市化進程加快,發生在建設領域的犯罪有所增加;二是內蒙古是資源大區,資源領域的犯罪也比較突出
記者注意到,檢察機關公訴的徐國元一案中,涉案的公司共有9家,其中房地產或建築公司4家---赤峰市金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赤峰市鑫盛隆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赤峰市特虎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築有限公司,礦業公司4家---赤峰白音罕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金港礦業投資有限公司、赤峰市巴林左旗白音諾爾鉛鋅礦、赤峰市寧城縣宏大礦業有限公司,各佔了半壁江山。而這8家企業涉案金額超過了千萬,佔到了徐國元收受金額的96%以上。
除了前述3家公司的請託事項和徐國元收受請託方的財務金額,其它的公司也在這種不正常的關係下獲得了利益。如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築有限公司,經過徐國元向時任赤峰市菸草專賣局局長王某的推薦,於2002年12月份,中了赤峰市菸草專賣局1、2號住宅樓和招待所工程的標。為了表達感謝之意,添柱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盧某在2003年春節前的一天送給徐國元人民幣十萬元。加上其它請託事項,盧某先後7次送給徐國元三十三萬元。
2006年6、7月份,金港礦業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為得到徐國元的幫助,開發赤峰市巴林左旗的尾礦,在內蒙古軍區招待所徐國元住的房間裡送給徐十萬美元。徐國元收錢後,將金港公司的報告簽批給巴林左旗有關領導,指示"大力支持並幫助協調"。徐國元還通過向有關人員打招呼、組織有關會議等方法,促進加快金港公司尾礦項目的進展速度。巴林左旗主要領導按照徐的指示,對該項目給予高度重視,協調處理了立項審批等工作,2008年1月22日,金港公司尾礦開發利用項目在赤峰市發改委批准立項。
幫助企業協調爭取項目資金,插手幹部升遷,收受"競選"資金,徐國元的權力實現了最大化的尋租,"獲取"利益的管道也愈加"豐富"
有內部人士這樣評價徐國元案:權力尋租手段"古老中含著創新"。
說古老是指插手幹部升遷。2003年1月,時任赤峰市寧城縣縣委副書記的王某為在職務晉升方面得到徐國元的幫助,在徐國元的家中,以祝賀徐國元的兒子到澳大利亞留學為名,送給徐國元兩萬美元。2005年4月,徐國元同意王某任赤峰市松山區區委副書記、松山區區長。2006年春節前,王某為感謝徐國元對松山區工作的支持,在徐國元的辦公室送給徐人民幣十萬元。
"有些創新"是指幫助協調項目也能收錢。一是幫助協調北京某生物技術中心在赤峰市紅山區經濟開發區內投資建設阿維菌素項目,紅山區送給徐國元一臺價值一萬三千元的相機和鏡頭。幫助紅山區向自治區交通廳爭取資金改造111國道東出口項目,又收到了紅山區送的一萬美元。之後,紅山區又送給他兩萬元人民幣。此外,幫助赤峰市寧城縣宏大礦業有限公司協調自治區某單位,又收到了該公司送的人民幣五萬元。
而徐國元收到的最有創新意義的一筆錢是"競選資金",是他的"朋友"---赤峰市某公司董事長劉某於2007年9月份送的人民幣一百萬元,名目是資助徐國元競爭赤峰市市委書記。這位被徐國元、李敏傑夫婦在法庭上稱作交往甚密的好朋友的劉某,先後送給徐國元夫婦人民幣二百一十七萬元,美元一萬元。
貪慾使徐國元變得膽大妄為,他想著法子索取財物,甚至在有關部門開始調查以後,徐國元一邊向組織表清白,一邊卻變本加厲收受賄賂,結果組織對他的調查期反倒成了他受賄斂財的"高峰期"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徐國元這個人太貪,甚至貪得有點極端。他推崇"辦事送錢、送錢辦事"的潛規則,該辦的事沒錢他不辦,該出面的事沒錢他不去,逢年過節、出國考察等不送錢他就給人"小鞋"穿,甚至發展到逢年過節"誰送了錢我記不住,誰沒送錢我能記住"的地步,就包括他身邊的人找他辦事一樣得花錢。
2004年12月26日,徐國元、李敏傑在北京購物時,徐以帶的現金不夠為名,讓其妻李敏傑給赤峰市某公司董事長劉某打電話"借"人民幣十萬元。李敏傑隨即給劉某撥通了電話,讓劉將錢匯到她的工商銀行卡上。12月27日,劉某給李敏傑的工行卡匯了十萬元。至案發前該款仍未歸還。
2006年6、7月份,大連新型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發生變故,分家產豪門生怨,兄弟反目,赤峰市金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孫某的親屬將孫某送徐國元別墅之事舉報給了有關部門。孫某將此事電話告訴了徐國元。徐國元叮囑孫某處理好此事,同時,授意李敏傑將收受的賄賂款物或轉移存放,或投資入股,或編造虛假理由與他人進行串通。
然而,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收受賄賂沒有絲毫收斂。2006年11月份,在北京中國大飯店,徐國元收受了孫某送來的三十萬美元,這筆錢是孫某為感謝徐國元在開發"水榭花都"小區中提供的幫助,同時也是為送別墅一事給徐國元帶來的麻煩表示歉意。2007年春節前,又收受了孫某送的人民幣二十萬元。
辦案人員介紹說,在接受調查期間,徐國元一邊信誓旦旦向組織表白清廉,另一邊卻進入他瘋狂受賄斂財的"高峰期"。僅2007年,他收受的財物就高達一千多萬元。就在徐國元被抓的前一天,夫妻倆還在商量如何收取他人要送的1幅名畫,其膽大妄為和貪得無厭達到極致。
從一個下鄉知青成長為一名地廳級領導幹部,徐國元可以說是一步一個腳印,按理說應該有較高的理論基礎和政策水平,對遵守國家法度也應該有深刻的認識。那麼,究竟是什麼讓他走上了不歸之路
審理徐國元的法庭就是5年前審理內蒙古原國稅局局長肖佔武的法庭。公訴人在法庭上慷慨陳詞:"在這座像徵正義與法律的審判大廳裡,自治區國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肖佔武受賄案帶給人們的警醒還未忘卻,時隔5年零27天,我們又再次共同見證了震驚內蒙古乃至全國的赤峰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徐國元特大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李敏傑受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一案的犯罪全過程。"
徐國元出生於內蒙古呼倫貝爾盟新巴爾虎左旗,1974年參加工作,1976年入黨,曾擔任額爾古納右旗上庫力農場農四隊副隊長,呼倫貝爾盟統計處隊長、副處長、處長,根河市市長,呼倫貝爾盟組織部長,赤峰市委副書記,赤峰市市長等職務。隨著職務的升遷,掌握行政職權的擴大,徐國元的私慾也逐漸膨脹起來。在擔任赤峰市委副書記的頭兩年,徐國元對自己要求還比較嚴格,但隨著地位的穩固,個人權威的樹立,從2002年開始,徐國元將個人權力同金錢掛鉤了,而且隨著收錢次數的增多,徐國元收錢的心態也逐漸變得坦然。
公訴人在分析徐國元的蛻變過程時稱,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漠視是徐國元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之一。我國的法律法規、地方的規章制度中,在招商引資、土地轉讓、礦產開發、工程建設招投標等方面都有詳細的規定。這些規定,作為領導幹部的徐國元應當是知道的,也是應當帶頭遵守的。但徐國元為了牟利,鑽制度空子,插手土地出讓、礦產開發和工程建設招投標,許多事項表面上相關程序合法,甚至手續齊備,實際上完全是在徐國元權力影響下進行操作,制度和程序反倒成了他牟利收錢的擋箭牌。添柱公司董事長盧某順利中標赤峰市菸草專賣局1、2號住宅樓和招待所工程,就是徐國元事先和赤峰市菸草專賣局局長王某打招呼、虛走招投標程序的一個例證。
對重大問題"先拍板後走程序"是徐國元逾越、規避制度的一貫伎倆。徐國元在研究重大問題時召開的"市長辦公會"多是在飯桌上,從投資幾億元的"水榭花都"項目的落地,到王某收購、重組林西縣鉛冶煉廠,都是徐國元在飯桌上拍板定下的。一切制度、規章,在徐國元眼裡成為擺設,絲毫起不到規範、約束作用。
內蒙古自治區紀委書記張力在剖析徐國元案件時概括了該案的教訓和警示。他說,在市場經濟大潮中,放棄世界觀改造,思想上蛻化變質,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私慾惡性膨脹,是導致徐國元走上違法違紀道路的根本原因;在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完善的歷史時期,多種監督機制未能及時有效地發揮監督制約作用,對高度集中的行政權力缺乏有力監督,是導致徐國元腐敗案件發生的重要因素;相關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實,客觀上為徐國元違法違紀牟取私利提供了便利條件和可乘之機;封建禮俗和"內助"不廉,為徐國元違法違紀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記者手記
記者獲悉,徐國元案不日將作出判決,犯罪者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有一些問題仍讓我們困惑:如果沒有大連那家家族企業發生內訌,徐國元一案什麼時候才能暴露於天下?我們的監督面對徐國元這樣的地方首腦時為什麼會顯得有些遲緩。
徐國元正常工資掙這筆錢需550多年
把徐國元案中的數字拿出來單獨成篇,是因為這樣更有助於對徐案的瞭解,對徐案的危害有一個更清晰的把握。
平均每年涉嫌受賄二百餘萬
經公訴機關查明,2002年至2007年期間,徐國元單獨收受請託人錢財共計人民幣四百一十萬元,美元五十四萬元,歐元一萬元;徐國元夥同其妻李敏傑共同收受請託人錢財人民幣十七萬元。
6年間徐國元受賄犯罪所得高達一千二百餘萬元,平均每年受賄二百餘萬元,平均每月受賄十六萬餘元,平均每天受賄五千五百元。
徐國元歸案後,還有人民幣一千餘萬元、美元二十七萬餘元、歐元兩萬多元等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赤峰市是個經濟欠發達地區,全市12個旗縣區中有9個是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貧困旗縣。赤峰市2007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一萬八千餘元,而2007年一年徐國元受賄折合人民幣二百二十餘萬元。
最大一筆現金達三十萬美元
刑法規定,受賄五千元即構成犯罪。徐國元受賄最小一筆現金是人民幣兩萬元。徐國元受賄金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就有18筆,一百萬元以上的有5筆,最大一筆現金是三十萬美元。
案發後,有關部門共扣押屬於徐國元個人名下的財產價值人民幣三千餘萬元,按徐國元現在的工資收入每月四千五百元計,不吃不喝,一分錢不花,掙這筆錢需要五百五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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