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法院拖延31個月 判決雷人

陝西景豐製藥公司拖欠咸陽新達房屋建設公司工程款,新達建設在向咸陽秦都法院提告後,案件拖延了31個月才做出判決,但是判決結果卻令新達建設負責人閻國東相當不能接受,他認為,法院明顯包庇景豐製藥公司。

秦都法院今年6月終於做出一審判決,被告景豐製藥必須償付拖欠新建建設的31萬工程款,而原告新達建設則必須支付被告景豐製藥33萬6千元延誤工期違約金。然而,在法院的判決書中卻載明,造成工程延誤,責任在於景豐製藥變更設計圖等及天氣因素。閻國東認為,法院做出這種錯誤判決,是因為被告的雄厚背景。

閻國東:「被告是陝西省第4屆人大代表,第5屆的政協委員,他的兒子是我們地方的公安局的副局長,他的兒媳婦,是地方中級法院的執行庭的審判長。他是利用職權,謀著自己的私利。」

記者曾就此事多次打電話給秦都法院院長,但對方接通電話後立即挂斷,之後就不再接電話。

另外,也被景豐製藥拖欠工程款的咸陽禮泉公司,其專案經理權康虎一提到景豐製藥,就大大的嘆了一口氣。

權康虎:「哎呀!(景豐製藥)拖欠我的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直到現在已經是12年了,我帶著人要賬了,他說:小夥子,給你說,我兒子是公安局長,我兒媳婦是法院法官,你去告去,看你到哪能打贏官司!

新建房屋建設公司負責人閻國東表示,這個官司他會堅持打下去,因為裡面還包括著四川的20多個農民工的工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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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霆宇 李明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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