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釣魚"才是中共的本質

最近上海政府因釣魚執法,造成的人身傷害、社會困擾、道德陷阱等違法背德的行為,頗受海內外媒體的關注,亦遭致民眾的強烈批評和質疑。事實上一個政府用黑社會手段置民眾於水深火熱之中,甚至誘使民眾犯罪,早為陳獨秀等先賢大加批評。上海地方政府的"釣魚"做法並非他們的獨創,更非無本之木、無源之水,而是其來有自,雖然這絲毫不能減輕他們應負之罪責。但探討這種"釣魚"式誘民犯罪的歷史和淵源,對於我們認知釣魚式執法的罪惡是很大的幫助。

上海釣魚事件已將釣魚執法的利益追逐展露無遺。出租車、公交車營運的壟斷,使得此一領域根本沒有充分的競爭,從而給該行業的管理者和承運公司造就了大量的尋租空間。也就是說,乘客、出租車司機乃至黑車司機,共同給官商勾結帶來了豐厚的利益。鑒於歷史因襲和現實利益的共同作用,可以毫不隱晦地說,在制度沒有改進的情況下,"釣魚執法"是不可能得到真正遏止的。

文化上的"釣魚"傳統

中國人為何崇尚陰謀,至今仍然迷醉在三十六計、長短經、勾距之術中難以自拔,且還自鳴得意呢?那是因為我們認同陰謀背後坑矇拐騙、巧取豪奪的價值觀。而這些價值觀曾經在前現代社會亦即叢林社會,發揮著重要的實際作用。資源的有限性、信息的遮蔽性、競爭的殘酷性,使得整個社會,無論從政府機構、官員到民眾,都以欺騙相尚,崇尚陰謀,把掌控和壟斷信息視為要務。而這種做法,在如今的中國社會並沒有實質性的改變,政府沒有誠信、陰陽謀通玩,民眾自然也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官民互不信任,民眾亦難以誠相待,典型地反證了中國離真正現代文明的社會還很遙遠。

價值內核不講究誠信,只把誠信當成約束他人的原則,在別人講誠信後去佔便宜,這就是許多自命聰明的國人之常態。莊子說,焉知曾、史非桀、紂之嚆矢也。王朔說:他們教育我們做好人,是為了方便他們做壞人!沒有法律制度做保障,道德就會變成一種不折不扣的表演,誠信有時甚至變成一種玩陰謀的偽裝,披上坑矇拐騙的外衣。在一個充滿陰謀的國家,人人都在談道德,乃至道德至上,佔領道德制高點成了政府、政客以及一些掌握話語權的常用手段。當道德成為一種表演,虛偽和玩陰謀便成為一種必然的生活常態。

告之別人以不實信息,樂觀他人栽進泥坑,以陰謀作為玩弄欺騙的手段,這就是一種浸淫已久的"釣魚"傳統。不妨直說,我是不喜好中國的陰謀傳統的,陰謀乃至 "釣魚"除了在特定場合,如軍事、間諜等方面可以沒有道德負擔地利用外,不應該運用到社會制度的基本運營和民眾的日常生活中,這對大家都是一種揮之難去的傷害。

人治上的"釣魚"常態

一個專制極權十分漫長的國家,無論從制度文化,還是日常規範中,都體現出強烈的人治傳統。所謂君權神授(皇帝乃上天之子)、萬民臣服的古老把戲,神形具備,代代相傳。背後既有武力的高壓,又有無盡的愚弄,同時還有對真相等信息的強大封鎖。為了自身利益和探索真相,在一個以屏蔽真相為要務,視真相為禁臠的制度下,其危險是不言而喻的,有時甚至會付出生命的代價。

說真話,進諫言,得建立在個人心胸大度,有雅量的言論管道傳統上,其不確定性是顯而易見的,於是便有不少不識時務的人被"釣"。

人治是專制制度的常態與核心,皇帝是萬能的,不會犯錯的。即便犯了錯,承認錯也是為了證明其皇恩浩蕩,而不是對錯誤背後所蘊含的運營機制有什麼反省與糾正。如此一來,皇帝就永遠"偉大、光榮、正確"。大部分皇帝都裝出清明聽得進不同意見的樣子,來展現其容納不同意見的雅量,但幸運的人總是少數,吃罪乃至丟掉性命的人總是多數。

一九五七年反右的陰謀與陽謀之爭,至今未有定論,但說五七年反右是毛澤東著名的一個"釣魚運動",絕非信口雌黃。毛澤東在得鼎之前,當然要裝出禮賢下士的樣子,得鼎後霸氣十足,生殺予奪大權盡在手中,慘死其治下的怨鬼冤魂何其多也。一九五七年本已沒有多少反對的聲音,但他用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 "雅量"式話語,讓那些早已被高壓恐嚇得不敢說話的人,放棄了警覺,因此大提意見,從而深陷陰謀之中而萬劫不復。

古語謂,伴君如伴虎,就是說你不應且不能有自己的主見,你不能比主子更聰明,當然也不能太蠢,要有很高深的猜謎功夫,就像如今許多官員善體上峰心意,仰其鼻息一樣。我們常說為人凶猛而心計毒辣的領袖是"雄猜之主",你要活下來必須要有極高的射覆功夫,但再高妙,很多時候也只是談言微中,所以被雄猜之主"釣魚"而丟命是不可避免的。至於什麼承諾"不秋後算賬",十有八九是靠不住的,因為這些看上去像樣子的承諾,其實就是他們最常用的"釣魚"方式罷了。

制度上的"釣魚"設計

經常有人對民主自由的制度說三道四,可謂良有以也。民主自由的制度,就是保證人們對包括這一制度在內的任何人事都有說三道四、而不受誣枉之懲罰的權利。民主自由的制度其最大的好處,在於它有真正的制衡和糾錯機制。

民主自由制度是人類在自我管理過程逐步演化、摸索出來的一套比較適合自己的制度運營機制,這制度犯錯相對較少,而糾正相對比較容易。再簡單地說,民主自由的制度,就是向大自然學習的結果──是一種仿生學意義上的制度演化。因為生物相生相剋,有其自己演化出來的一條生物鏈,沒有任何一個物種可以例外。獸王老虎有剋星,總統也應該有制約,這就是人類向大自然學習的結果。如果總統或元首沒有制約,任其胡來,其權力慾望和害人之心必然膨脹到無約可制。當他不按規矩出牌,但手中卻擁有軍隊掌握強權的時候,對於那些反對者,他當然可以毫不客氣地鎮壓。但鎮壓可以壓制一時,卻不能讓人心悅誠服。於是採取告密、盯梢、構陷、釣魚等管理方式,來實行特務和恐怖統治,使人人都生活在恐懼之中,把恐懼當成自己的日常狀態,因而放棄自己的利益與尊嚴。

中共於一九四九年攫取政權之後,從"人民共和國"到憲法寫上保障言論出版自由,頗能障西方人的眼目,行欺國人之實。憲法從來沒有否認過遊行示威的自由,但官方為了不讓你遊行示威,便專門制定一部"遊行示威法"來對公民的權利進行違憲限制。憲法從來沒有否認過言論自由,但當你批評政府,主張自己合法權利的時候,官方便會用"顛覆國家政權"來將之投進大牢之中。換言之,"人民共和國"的美名和憲法的裝飾性,成了愚弄民眾、懲治民眾的"釣魚"利器。這種制度上的 "釣魚"設計,名實不符、名實相違的情形,遍佈我們整個權利領域,從而使你處於進退維谷的陷阱之中。你如果不去維權,政府說我們有法律,請你依法維權;你如果真去維權,法院便會違法枉判,甚至會說你"顛覆國家政權"。不維權,直接失去利益;去維權,便會被"釣魚",或許會失去更多的利益,以至付出沈重的代價,這就是許多民眾普遍忍氣吞聲的原因。

進而言之,一種制度、一個政權,沒有真正有效的制衡機制,便會不可避免地批量生產鯨吞民眾利益的釣魚陷阱。說得更直白一點,壟斷獨裁的專制制度天生就是由各種"釣魚"機制組成的,在這樣的制度下,民眾作為魚肉的命運不會改變,差別只在刀俎怎樣制裁你,施舍給你多少空間。有了文化上的"釣魚"傳統、人治上的 "釣魚"常態和制度上的"釣魚"設計,那麼,誕生像上海這樣明火執仗、野蠻橫行的"釣魚"逐利政府,實在是水到渠成的事。

原載:《動向》,2009年11月號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