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地下黨縣長的奶奶被中共點天燈
——毛澤東對地下黨指示:"降級安排,控制使用,就地消化,逐步淘汰"

一、滅門之災:11條無辜生命的慘死

我27歲時(1956年4月)擔任雲南省威信縣長,兩年零4個月後(1958年8月)從縣長崗位上打成右派而失去自由,21年後(1979年春)改正復職,任昭通師專副校長時已50歲滿過,任職十年後離休。作為60年黨齡的中共黨員和62年工齡的縣處級中層幹部,我個人生命中有四分之一歲月純屬無緣無故無罪無錯慘遭囚禁迫害和極度屈辱摧殘而虛耗,我家庭的全體成員作為最典型的順民,勞動者,自耕農,就有11人在無罪無錯無緣無故中被暴政凌虐屠戮毆打摧殘逼迫而死於非命,其實況之慘烈殘忍,曠古未聞。今年我已82歲,以健在之身和清醒之神智,自述親歷親受親見親聞,為歷史留一筆實錄。

毛澤東的愛將謝富治1952至1959年以省委書記兼昆明軍區政委職權主政雲南的七年內,他直接組織指揮和全程操辦了鎮反、土改、三反、五反、知識份子思想改造、反地方主義、農業合作化、肅反、反右派、大躍進這十大政治運動。因其整人殺人超額完成任務而政績顯赫,遂在大躍進高潮期間榮升中央公安部長。也就在他殺人最瘋狂期間,我的家庭作為滇東曲靖專區宣威縣西澤鄉山區農村的自耕農,只有3畝水田、10畝旱地,一小片燒柴林,全家都艱辛從事農耕而僅能勉強餬口,按土地改革法的明文規定最多只能劃為中農,但硬要把我的家庭劃為地主。因為謝富治入滇後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傳達貫徹毛澤東關於土改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准搞"和平土改",也不准搞"依法土改",把中央人民政府明令頒發的《土地改革法》文本全部收繳銷毀,所有土改工作隊要學1927年的毛澤東著作《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單行本,省地縣委在多層次的幹部會上一再傳達:有的人認為我們建國了,有了政權了,就準備按法律法令來施政了,這是完全錯誤的。打土豪分田地這個革命傳統不能丟,打就要打到肉體,鎮反和土改就要見血,《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就是政策依據和執行方案,敵人罵我們是痞子運動,我們就按這個咒罵來組織農會和建立階級隊伍,就是要有一些下得了毒手的勇敢分子來打開階級鬥爭的局面,再小再窮的村子也要劃出地主富農,不殺地主怎麼調動得起貧雇農的力量?不造成三代人的仇恨還叫什麼大鎮反?不流血怎麼叫階級鬥爭?怎麼叫無產階級專政?缺乏階級仇恨就是缺乏黨性,就是不接受毛澤東思想,就是根本立場問題。--類似這樣的"黨性教育"語言,在上述十大政治運動中充滿了整個精神空間,塞滿了全部社會生活領域。

正是在這樣的政治背景之下,我這個3畝水田,10畝旱地的自耕農家庭,被強行劃為地主,由此造成我家庭成員的慘烈後果是:

祖母浦三妹,土改時71歲了,雙手的指頭被裹上棉花浸上菜油,"十指點天燈",在疼痛慘叫中昏死,又被四名痞子抬起四肢,架在火上當眾烤死,再把殘存的屍骸丟進山水溝。

父親吳紹崐,省立高等師範數理化專修班畢業,曾在開遠、建水、沾益縣任過稅務局長,又在宣威縣左所小學當校長,後到宣威中學師範班教數理化,最後在昆明廠口鄉開中藥店,1952年被抓入昆明監獄摧殘折磨,出獄就慘死,年僅44歲。

母親浦雙英,一個善良的農家婦女,土改中遭受十多次殘酷鬥爭,被毆打至半死,由我十二歲的弟弟吳之玄用馬馱回家,死在半路上。

伯父吳紹崟,土改中受不住酷刑吊打折磨,跳崖而死。

四叔吳紹煜,土改中被威逼,從碉樓的四樓上跳樓身亡。

小叔吳紹煌,土改中被毆打逼迫,兩度逃至山林避難,活活餓死山中。

我的兒子吳興亞,是我原在老家由父母包辦而娶的妻子浦定芝所生的孩子,因我全家主要成員都已死去,無人撫養,就交由昆明廠口鄉我的後母去照管,1958年我被劃為右派勞教後,孩子成為政治賤民,在長年累月的政治壓力和生活折磨下已經瞧不見任何希望,隨即文革開始,全國性的屠殺"黑五類"成風,孩子在花季年齡的19歲,在絕望中自殺。

岳父浦恩高,也就是前妻浦定芝的父親,自耕農,土改一開始就被關押批鬥摧殘,打成重傷後,在押解的擔架上吞鴉片顆粒自殺。

岳母張二妹,土改中無法忍受酷刑,更無法交出本不存在的浮財,被逼迫上吊自殺。

姑爹葉家林,土改中被鬥爭、吊打,追逼其交出根本沒有的金銀煙土,他謊稱有,而且藏在房樑上。於是爬上房樑跳至石板地面自殺慘死。奇怪的是他的老妻吳巧蓮,也就是我姑媽,竟然以倖存的生命活到105歲(2006年)無疾而終。

在我1958年劃為右派以後的21年受害期間,60年代曾經以"摘帽右派"身份安排在鎮雄縣當林業員,仍處於被歧視中,我在該縣芒部鄉板橋村與一位農村姑娘宋儒芬結婚,生一男孩吳興文。3歲時由感冒導致肺炎,這本是很常見、很易治癒的兒科疾病,但在當時極度貧窮、極度歧視壓抑之中,宋儒芬因"嫁給右派份子"而被列為群眾監督對象,不可能及時送孩子到醫院就診,孩子吳興文不治而亡。

以上,我的家庭成員8人和近親屬3人,共11人慘死於毛澤東暴政之下,這僅僅是毛澤東時代神州大地深重苦海中的一片樹葉。我想,這是一片最典型的樣品之葉。

謝富治正因為建樹了這些血淋淋的政績而榮升公安部長。文革剛開始的1967年初他就麇集在江青旗下,頒發"公安六條",其核心是創造出"惡攻罪"這一新罪名。就是"凡惡毒攻擊偉大領袖和中央文革者",以‘惡攻罪'處死刑",由此開始了神州大地新一輪大屠殺。

中國現代史(1919年五四運動至1949年建國)和當代史(1949年至今)的學界仁人有一個共識,就是把謝富治、柯慶施、李井泉、劉瀾濤、吳芝圃五人列為中共省部級軍政大吏中血債最多、最受毛澤東器重並委以重任的"五條狼犬",而奉命豢養和培訓狼犬的馴獸師名叫康生。由這麼一夥法西斯惡棍來禍害神州,是毛澤東思想的主要傑作。

我作為一名中共官吏中的縣長,沒有絲毫能力對11名骨肉至親施以半點救助,這是我終生第一大愧疚。這一深深愧疚之情將帶進我的骨灰。即使在我個人最順利的當縣長的五十年代中期,在省裡開會時我向帶隊的昭通專員原德明請假:"這次散會後要經宣威才能回威信,我已經好多年沒有回過老家了,我想請三天假回去看看",想不到原德明這位43師軍轉干的專員竟然翻臉大聲訓斥我這個縣長:"你還在留戀你那地主階級家庭嗎?不准!"。

二、從一名進步學生到一縣之長

1937至1945,八年抗戰,正值我小學五年級到高中畢業這段黃金年華,我在故鄉雲南省宣威縣度過了由少年到青年的單純日子。因為當時父親在宣威中學任教,我就隨他在縣城讀書。1947年18歲,我考入雲南大學外語系。時值以昆明為中心的大後方學生民主運動高潮時期,西南聯大和雲大是學運的大本營,1948年我加入黨的外圍組織民青,49年參加中共。

1949年8月受組織派遣離開雲大,進入滇桂黔邊縱游擊隊,赴會澤縣者海區開展建政和清匪反霸。1950年雲南解放,我任會澤縣供銷聯社主任。 1953年春奉調到威信縣組建縣聯社。那時的縣供銷系統負責組織全縣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供應,又負責農副產品的收購和運輸,而且還要建立一些本系統內的手工業企業。縣聯社在我國計畫經濟時代實際上是全縣人民生產生活的物資供應部門,是一個實體經濟網路。縣聯社進入了有效的經營管理後,專、縣兩級認為我" 有能力",就於1956年4月經雲南省委批准,由我擔任威信縣長。縣長的任務是管全縣經濟。

就滇東北11縣乃至全省而言,從1950年建政到1952年,昭通專區級、縣級的黨政主要領導都由地下黨和邊縱同志擔任。自1952年謝富治持著" 尚方劍"入滇主政起,他全力操辦三件事:第一,在組織、人事、政法崗位上用二野四兵團的軍轉干全面換下地下黨邊縱幹部,簡稱"南下換地下"或"槍換肩"。為此,當上昭通地委書記的二野43師政委薛韜把該師近百名連級幹部越級提升為縣級,來完成這種替換。而地下黨和邊縱幹部對此毫無異議,說這些南下的軍轉干"是從老解放區來的,仗比我們打得多,經驗豐富,我們應該虛心向他們學習,時時事事尊重他們"。

但是後兩件做法就徹底露了惡意,這就是1952年"換肩"之後迅即開始的"反地方主義運動",把已削去實權的雲南地下黨邊縱幹部強行安上"地富路線"、"土匪武裝"一類政治罪名,進行專政性質的政治迫害,用殘酷手段整死整殘整垮數百名好幹部,其真實性質是打掉一個並不存在的虛構出來的"雲南地方主義",而建立起一個貨真價實的以謝富治宗派為核心、以山東和山西人為主體結構的地方主義(但是隨即又在其內部進行爭權奪利的拚搏,山東幫排斥山西幫)。

第三件做法就是在1957、1958年借反右運動,對雲南地下黨和邊縱幹部實施整體圍殲。

直到2007年反右運動五十週年,才由內層傳出一個令國人義憤、令當代歷史蒙羞的事情,就是1949年渡江和佔領南京後,坐鎮了北京朝廷的毛澤東對大軍區級黨政軍班子下達了一個"新十六字方針",規定對於地下黨和游擊隊幹部要"降級安排,控制使用,就地消化,逐步淘汰"。說直白點,政權到手了,鳥盡弓藏、卸磨殺驢了。

由此,中國人才終於明白了謝富治所持的尚方劍之訣,也才終於找到了他治滇七年所有凶殘不義之舉的思想來源和聖旨依據。

1953年我到威信組建供銷合作聯社就緒後,鑒於聯社承擔的經濟任務份量之重,1954年我進入縣委班子。縣委書記楊謙維是43師政治部一名宣傳科長,山西長治人,為人驕傲蠻橫,主觀武斷,自稱是"黨之驕子",是"薛政委最寵愛最信任的幹部"。另一位副書記兼公安局長何啟守更有過之,作報告"西瓜" 連篇,經常訓人、罵人,一次他叫我大量收購洋芋種,我耐心解釋說明供銷社初建,縣社房屋簡陋窄狹,資金不足,如勉強大量收購,勢必大量霉爛損失。他仍堅持要收。我無奈只有向昭通合作辦事處王文炳主任請示,他實事求是的批准我的意見,可在當年學習七屆四中全會批判"高饒反黨集團"的本縣四級幹部會議上,我被重點批判,說我"不執行縣委批示,鬧獨立、分裂和擺脫黨的領導"等等,同時受到批判的還有團縣委書記雷映華同志(女,邊縱地下黨),我第一次想到"高饒事件"與我們相隔千萬里,跟我們毫無關係,為什麼要這樣胡扯呢。

1954年,何啟守看中了銀行秘書馬燕這位年輕回族小姑娘,企圖強迫娶為己有,馬燕不從,何副書記竟持槍強姦。在一次縣委召開的四級幹部會議上,馬燕含淚走上主席臺揭發何啟守的獸行,立即被楊謙維書記阻止。馬燕有冤無處訴,當場昏倒於會場。楊謙維全力包庇何啟守,在幹部中散佈 "這個小馬太不像話,自由戀愛嘛!何同志向你求婚,不同意就算了,何苦糾纏不休呀!"馬燕終於被強加"小集團活動"的罪名開除公職,她憂鬱成疾,後經多次向上申訴,收回威信縣降級使用作醫院掛號員,1957年終於找到迫害機會,把馬燕劃為右派,送大坪勞教。1963年摘帽剛走出大坪就憑著人格和骨氣依法控告何啟守的暴行,經多番死拼苦鬥,終於勝訴,迫使昭通地委忍痛割愛,撤了何啟守的官職。

1955年,繼製造"胡風反革命集團"大冤案之後,毛澤東又在全國範圍掀起了以"肅反"為名,新一輪打擊知識份子的高潮。謝富治、薛韜、楊謙維等進一步整人,楊在威信縣委擴大會上提出"江新澤(邊縱地下黨員、時任縣委秘書)就是個反革命",證據是:一是他偷聽敵臺(偶爾扭錯,好奇聽兩句),二是縣委召集四級幹部會,叫江務必要把鄉社幹部通知到齊,結果仍有邊遠鄉社幹部三四人未到,這是"江秘書有意不通知,破壞四干會"。會上有的同志提出"也許他是通知到了,說不定家裡有事未來,也未可知。"楊謙維板起面孔訓斥:"你們這些人,就是沒有擦亮眼睛,只看得見拿槍的敵人,看不見暗藏的敵人,和老虎睡覺還不自覺,你們的立場站在哪邊去了?"誰也不敢再說什麼,因為楊謙維是一言堂。江新澤同志因此而被抓進監獄,很久後平反。

合作化以來楊書記在雙河區親自培養了一個苗族社長叫楊洪燦,全縣在這裡召開過多次合作社樣板現場會,一時間楊洪燦成了有名的先進人物,曾到地區和省參加過先進模範會議。此時楊書記聽信讒言,說"楊洪燦不是出身貧農而是破落地主","暗藏在社裡大肆貪污,虐待社員",楊書記"擦亮"眼睛一觀察,覺得他真像一個暗藏在農村的反革命份子,他親自寫了一篇文章題目叫"戳穿反革命份子楊洪燦的真實面目",印成數百份小冊子發到機關和和全縣農村去學習,後將楊洪燦判刑十五年,沒收全部家產,以上兩件冤案終於在被害人不斷申訴後的兩三年內,得到複查平反。此類出爾反爾、翻雲覆雨的手段,明眼人一看就知是從毛澤東那裡直接學來。

三、馬家鄉餓死人事件是惡勢力反人民的鐵證

1955年春天,威信縣有幹部向縣委反映,馬家鄉兩個月內餓死70多人。縣委派幾個醫生下去瞭解,是否有什麼"傳染病"發生,實際上由於楊謙維過左的推行糧食統購統銷,規定每戶除交公糧外,每人只留350斤口糧,其餘全部作為餘糧賣給國家,造成一些鄉社收糧過頭,缺糧餓死農民的情況是的確存在的。但政治壓力很大,群眾和幹部不敢說,怕挨批評、鬥爭,怕扣上"反對糧食統購統銷"的大帽子,醫務人員向縣委匯報也是吱吱唔唔,說是"黃腫病"、"黃皮寡瘦,沒有精神就死了","也許是缺乏維生素A、B、C",楊書記說"在我們北方大災荒年,草根樹皮都要吃掉多寬,馬家鄉又不見如此呢?",醫生說"我們見到群眾上山挖蕨根吃的倒是不少",何啟守副書記連忙說:"蕨根打了澄出來的粉是一種最好的營養品,有這東西吃,還叫缺糧餓飯嗎?",討論結果草草收場。幾個星期過去了,馬家鄉餓死人的消息在機關幹部中議論紛紛,縣政府秘書共青團員林昌其就直接寫信報告了周恩來總理,大意是說:"威信縣委官僚主義嚴重,壓制民主,過左執行糧食統購政策,餓死了人還不承認"。總理及時批示,叫雲南省委查明情況,真有餓死人應妥善處理,接受教訓。省委將總理批示連同林昌其的信件轉發至威信縣委(當時在縣委會上傳閱,我親自看過),此事又拖到1956年,地委派中級法院副院長陳純伯帶工作組到威信複查,縣委書記叫我參加組成聯合工作組,任副組長,一行十多人,共赴馬家鄉進行調查,那時我已由宣傳部調任縣長,經過二十多天對死者家屬逐戶走訪,打消顧慮,一些家屬說了真話,最後工作組一致認定25人屬於餓死,縣委會議上也無可非議如實上報,結了此案,但事情出人預料,此次調查結論竟然出現逆轉。

1957年春,中央通報廣西某縣餓死人,原地委某某兩個領導受處分,縣委書記被撤職,令全國各地及時檢查上報是否有類似事件發生。昭通地委指示再次複查馬家鄉事件,楊謙維書記嚇破了膽,又叫我帶原威信工作組再赴馬家鄉調查,經多天訪問分析,工作組認定,仍有17人缺糧餓死無疑(此時群眾顧慮更大),向縣委匯報時楊書記說:"我就不相信馬家鄉會有人餓死,你們是聽富裕農民牴觸糧食統購統銷的叫喊作調查的,你們的立場站到資本主義那邊去了,現在由何啟守副書記任組長,吳之伯同志任副組長,明天就去馬家鄉再次調查。過去調查說這裡有25人餓死,我很有懷疑"。

這位何副書記的能力,真比我們高明幾倍。剛到馬家鄉的第二天,他就通知死者家屬到鄉上開會,首先由他操著北方口音大聲向大家作報告,講糧食統購統銷的好處"就是要讓農民走社會主義道路,不走資本主義","為了支援國家工業化,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你們說統購統銷政策好不好"一個個衣裳襤褸、面黃肌瘦的死者家屬有氣無力的回答"好好好!誰敢說這個政策不好!"何副書記得意的又問"既然好,那麼統購統銷會不會餓死人呢?"大家互相觀望、七零八落的回答"不會!""不會!"他又說"既然不會,那你們的親人是不是餓死的?"大家冷冷的回答: "不是,不是,是病死的"。何啟守非常滿意,叫人拿紙筆來,一個個寫上姓名,蓋上手印,並要寫明是什麼病而死的,多數人說的是"黃腫病"少數人說的是"心口疼"、"腳桿疼"等等,結果馬家鄉的農民一個餓死的也沒有,全是病死。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楊、何二書記早有安排,用這種卑劣的手段壓制群眾、欺騙中央,既逃脫罪責又嫁禍於人。到了1957年整風反右中,過去參加過調查馬家鄉事件的一些同志如中院副院長陳純伯及邵克忠等均打成右派(屬邊縱地下黨),寫信給周總理的林昌其不但劃右,還上升為現行反革命,投入監獄判刑十餘年(勞改幾年後出獄)。

四、打成右派是專制暴政下的必然

1957年底,省委召開六次全會,安排58年大躍進工作,省委書記謝富治佈置"反右補課"。他說的是:要把明年大躍進搞上去,必須把黨內縣以上隱藏得深的右派份子挖出來,要從邊縱、地下黨,大中學生,出身不好的人中去找,像挖山藥蛋一樣一窩一窩挖出來。

1958年3月,縣委開始"整改補課",我從黃水河大堰調回參加,地委派組織部長範玉琦到威信坐陣指揮,我就被劃為"右派"了。罪名是:"一、有意將馬家鄉病死的人說成餓死,又擅自批准供應水田鄉彞族寨子糧食4600斤,反對糧食統購統銷政策;二、他說黨委機關與政府機關是平行的,企圖鬧獨立,擺脫和取消黨的領導;三、在宣傳部工作期間,組織幹部學習辯證唯物論,又在機關組織文藝隊伍,是為了招兵買馬擴大反黨勢力"。最初對我的批判鬥爭還以為有辯解反駁的權利,我聲明"馬家鄉餓死人不是我一個人調查的;所謂‘黨委機關與政府機關是平行的',是楊謙維書記在會上傳達的,有記錄可查;批准糧食供應彞族寨子也是楊書記同意的",得到的回答是"楊書記會說出這些話嗎?楊書記會同意你批糧食支持資本主義嗎?你的右派是本質決定的,是客觀存在的,你是階級敵人,沒有你辯駁的權利!"我這才悟出要誰當右派不在乎鳴放不鳴放,當權者早已內定了右派名單,無法逃脫。什麼黨內民主,實事求是,言者無罪,全是虛偽的面紗。什麼黨的縣委書記、副書記,看上去道貌岸然,他們可以說話不算數,決議可以推翻,不要臉到這種可恥的程度!半月後組織部長楊曙被強加"排斥北方老幹部"的罪名而劃為右派,實際上幾個北方老幹部是按上級文件自願退休,楊謙維書記比誰都清楚,但硬要對楊曙栽贓陷害。宣傳部長王文,財貿部長崔汝益,加上我,四個縣委委員均成右派,幾乎佔縣委班子的一半,其中崔也不屬邊縱地下黨,是土改中提起的農民幹部,僅只是批評過何啟守的老婆王菊芳,就成了打擊對象;宣傳幹部張惠仙因為是楊曙的愛人,當然劃為右派,縣府秘書鄭汝才、檢察長周家福也都是右派。

1958年5月,謝富治親自在省委中製造一個大冤案,即"鄭敦、王鏡如反黨集團",就硬說我們6個人是鄭王反黨集團"在威信的代理人,名曰"以楊曙為首,吳之伯為骨幹的反黨集團"是"有預謀有綱領、有計畫有組織的反黨集團",兩尺多高的大帽子寫上姓名戴在我們頭上,反覆遊街示眾,大小會進行不計其數的批鬥,管理我們的那位打手楊大平對我出口漫罵,追問我們"集團"的秘密聯繫方式,都被我戲弄回擊,他惱羞成怒給我在烈日下罰站,不給我吃飯,但用盡手段並未取得他需要的效果。從58年3月到8月我們都過著這種被批鬥凌辱的日子,凡是我工作過的地方都要押解我去"肅清流毒",每次鬥爭會結束,跟著就是寫不完的檢查和苛重勞動,背煤炭,抬石頭,修路,出夜工,栽秧,背肥土鋪地等等,天天折磨得筋疲力盡。

一天下午,狗腿子楊大平帶我到田壩鄉去接受鬥爭,我在這裡蹲過點,幹部群眾對我比較熟悉,楊大平命令我來回三十里到"兩河岩"背青核桃,因未吃午飯轉來已是黃昏時刻,飢餓難耐,他令我開完鬥爭會才准吃飯,逼著來的群眾約二三十人開鬥爭會。有一位五十來歲的老婆婆擠到我身後假裝批判,暗中向我衣袋裡塞進六七個煮熟的雞蛋,另一隻衣袋塞滿五個苞谷粑粑。散會後,我邊吃邊流下熱淚。善良的人民並沒有把右派視為敵人。這給我極大的安慰,也是對反右的諷刺。飯後社長把我關進臥室上了鎖,對我說:"吳同志,管他們喊不喊出夜工,你只管好好睡覺",天亮了,楊大平到社長家問"吳之伯出夜工背肥土沒有?",社長說" 人家一夜背到天亮,剛把背籮放下來,我叫他去睡一下"。

一天帶我到馬家鄉去批鬥,他喊來約三十名群眾,楊大平高聲說"今天鬥爭右派份子吳之伯,他說你們馬家鄉病死的人是餓死的,他反對社會主義,要走資本主義",然後他叫事先佈置好的兩個人發言,群眾看清是鬥爭我,不到半小時就三三兩兩散完了場,楊大平垂頭喪氣掃興收場(後來楊大平這名痞子因反右有功,由一個市場管理員一躍而為縣委組織部長)。

與此同時,昭通、魯甸、鹽津揪出了三個"反黨集團",鎮雄縣長歐陽興科、會澤縣長段建中相繼"補課"為右派,都是邊縱地下黨幹部。

五、勞教生涯

好不容易熬到1958年8月底才宣布處理,我被開除黨籍、開除工職以"極右"身份送到彞良縣大坪農場勞教,還扣發我8月份工資。大坪農場山高坡陡,懸崖絕壁,陰雨多霧罩大,與朝天馬老林接界。主產洋芋、蕎子、苞谷,也有產量極低的十多畝水田和苞谷地,氣候極為惡劣。500多名勞教員中以右派為主,又正當三年人禍大量餓死農民時期,農場分等吃飯,強勞動吃一等飯即一市斤半苞谷飯,中等勞力每頓吃一斤二兩,三等即弱勞力吃一斤,有時用小洋芋砍成小塊,灑上一點苞谷面,伙食水平不如豬食。有時三斤洋芋抵一斤飯,由於長期缺油,半碗水煮白菜湯加上超負荷的體力勞動農忙栽插點種,農閑時背煤炭或深翻土地,一個個餓得皮泡臉腫。管教們提倡"互相揭發",經常性的捆綁批鬥,死亡屢見不鮮。我在場的三年半零十五天究竟死了多少人,缺乏精確統計,有人數過張家灣的墳堆有44個,還有死在半路和外地的15名共59名,這還是極不完全的統計數。

當然比起有名的甘肅夾邊溝來這就不算什麼了。但夾邊溝是荒寒不出糧食的貧瘠山溝,而滇東北是糧食滿倉的地方,照樣大量餓死人。這是時代性的人禍災難。如此的勞役生活我算是大難不死,1962年摘帽後安排我到鎮雄縣林業站當林業員,在農村安了家,在照樣受屈辱中又熬過了十四年,後五年在中學教英語,直到21年後的1979年"改正"復職。威信縣人大常主任汪家友在大會上說:"當年吳之伯同志調查的馬家鄉餓死人事件,完全是真實的,說餓死25人,太少了,實際兩個月餓死80多人。"

改正復職後安排我到昭通師專任副校長,可嘆的是我在風雨飄搖中無所作為浪費了21年生命,到師專時已是半百之人。

其實我們這些"右派",不論黨內黨外都是一些憂國憂民、忠心耿耿,有良心、有勇氣、有智慧、有能力工作的人。全國改正右派的數字證明: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都是好人,都屬於錯劃,都是慘遭二十多年政治迫害的無辜者。而且受害期間以苛重的勞動為國家作奉獻,我們創造的巨額剩餘價值融入了國家建設的成就之中。但是,半個多世紀以前的錯誤反右運動直到今天尚未作出公正的歷史評價,反右災難的罪魁禍首至死不願作半個字的認錯,反右的副帥和主要操辦者羞羞答答在歷史面前作不出像樣的語言解釋,但又拒絕平反、拒不補償。淺層次的原因是領袖面子,本質原因是堅持獨裁體制,害怕民主思潮,死不放棄政治特權和已經到手的既得利益。這就是反右這筆巨大歷史欠賬和道義欠賬拖延五十多年不敢正面清償的原因。

但是,拖延越久,清償的難度和代價就越大,這是黨內外和國內外的共識。執政黨被反右的罪惡綁死在恥辱柱上而不願自我解脫,這就是當代中國人所共見的事實。

二OO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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