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錦華再判死刑 緊急公開信呼籲慎重(圖)

廣東省農民甘錦華案件,當事人近期上訴之後,仍然維持死刑原判引發法律界震驚以及大量公眾關注。辯護律師發出《緊急公開信》給最高法院,要求重新覆核死刑的決定,此舉引起法律界的公開支持,並獲得網路的聲援。自由亞洲電臺駐香港特約記者心語的採訪報導。

甘錦華的母親姐姐在法院外焦急等待 (記者心語提供)

甘錦華的辯護律師滕彪在上星期五連同賀衛方、蕭瀚、劉海波、夏業良、劉莘近百名學者共同發出《就甘錦華案致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覆核法官的緊急公開信》,並呼籲法律界共同簽名支持。

甘錦華案緣由於2004年10月12日,廣東順德區陳村鎮的慈濟經舍內兩名尼姑被殺害,同年11月12日住在附近的甘錦華因闖入同村甘信豪家而被拘留。2005年6月10日,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甘錦華死刑,法官控訴甘錦華的殺尼姑搶劫罪,甘提出上訴。同年12月2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2006年4月,甘錦華臨刑喊冤,高呼"刀下留人",法院於是將案件發回重審。"刀下留人"案經媒體報導後,引起廣泛關注。2008年1月7日,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此案,同年4月18日再次作出死刑判決。甘錦華上訴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上月宣判維持死刑判決。

為甘錦華髮出公開信的的滕彪律師星期一向本臺表示,"這個案子到了最高院的死刑覆核程序,這個覆核程序的法律規定上也不是太明確,程序也不是很透明,什麼時候開始審,有什麼結論,律師都很難參與進去。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非常危急,甘錦華隨時有可能死刑覆核通過,被執行死刑。在這種危急的情況下,我們覺得必須通過公開信的方式讓最高法院知道這個案件不能輕易核準死刑"。

此封公開信得到社會各個層面的關注,並有更多法律界的眾多專家和學者表示支持。 簽名人數到星期一已經超過二百人。在公開信中,辯護律師和專業人士提出四個關鍵疑點,包括:此案始終沒有凶器等重要物證;在DNA鑑定,足跡鑑定存在重大程序瑕疵,不足採信;及被告人供述與現場勘查筆錄、屍體檢查情況無法吻合;被告人曾被刑訊逼供。

甘錦華的姐姐甘麗歡告訴本臺記者,絕對不相信弟弟是凶手,她說:"一直以來弟弟甘錦華都是一位十分單純的人,現在家人正在尋求其它途徑想辦法救他。"

在滕彪律師的公開信上簽名的溫海波律師告訴記者,甘錦華一案引起公眾如此支持,主要來自以往太多冤假錯案之故。溫海波說,"我覺得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不能親自介入這個案件,只能用這種方法,來對滕彪律師這種行為提供一個支持"。

近期網路上公布了網友自發整理的良心犯對惡法官的名單,包括:劉曉波、高智晟、胡佳案中的法官賈連春;譚作人案中的劉菡;黃琦案中的稅長冰;甘錦華案中的李靜;郭泉案中的劉國誌、陳曉鐘;陳光誠-徐明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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