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洛:左手賣給右手 三峽工程被賤賣
在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中,什麼都能賣錢。百年夢想能賣!歷史「豐碑」也能賣!三峽工程已經賣給了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江電力」),累計價格是一千四百六十五億元人民幣。
三峽工程由大壩、發電機組和通航設施三大部分組成,而其核心部分是能創造經濟利益的發電機組。三峽大壩的功能只是壅高水位,為發電服務。大壩的通航設施是為了克服大壩所造成的水位差,保證船舶能夠通航。發電機組是能賺錢的,即所謂的好資本(good capital);通航設施對過往船隻不能收錢,常年的運營管理費和維修費,都是大數目,是賠錢的,即所謂的壞資本(bad capital)。
三峽工程是這樣出賣的
二○○三年九月和十月「長江電力」收購了三峽工程二號、三號、五號、六號四臺水輪發電機組,收購價為一百八十七億元。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長江電力」在上海證?交易所掛牌上市。
二 ○○五年初和二○○七年五月「長江電力」又以收購價九十八億元和一百零四點四二億元購了一號、四號和七號、八號四臺發電機組。二○○九年九月,「長江電力」以一千零七十五億元人民幣收購三峽工程剩餘的發電機組和其他廠房等設施,全部收購工作在二○○九年年底之前完成,累計收購價約為一千四百六十五億元人民幣。
「長江電力」是一家掛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財產歸股東所有。無論股東是自然人還是法人,是國有還是私有,「長江電力」代表的是股東的利益。「長江電力」收購三峽工程發電機組,不是國有資產的重組,而是三峽工程被出賣的過程。
未來三峽工程的運營,將按照「長江電力」股東的利益而運營。二○○九年九月十五日三峽工程開始第二次向正常蓄水位海拔一百七十五米衝擊,網路上就出現「三峽水位上升,長江電力股票衝上天」的說法。事實上,三峽工程在汛期後不顧抬高水位帶來的負面的生態環境效果,如增加地質災害的風險,導致水質變化等而蓄高水位,目的就是要多發電,多為股東賺錢。三峽工程蓄水一百七十五米失敗,「長江電力」股票也隨之大幅度跌落。
左手賣給右手的生意
出賣三峽工程的一方是三峽開發總公司。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日國務院成立了中國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籌建處,負責三峽工程的施工前期準備工作,為國務院直屬局級單位,由水電部代管。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正式成立了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更名為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為國有獨資企業。現任長江三峽集團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是李永安。副總經理為楊清、曹廣晶、林初學、楊春錦、畢亞雄、樊啟祥。
「長江電力」是由長江三峽開發總公司為主發起人,聯合華能國際、中核集團、中石油集團、葛洲壩集團和長江委員會設計院等發起人設立的股份制企業。在長江電力的董事會中人們又看到了長江三峽集團公司的全班人馬。
出賣三峽工程,是左手轉讓給右手的買賣。
國有資產流入私人腰包
據說「長江電力」收購三峽工程的發電機組是國有資產管理的改革,目的是為了提高國有資產的利用效率。其實不然,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的真實目的和最終結果都是大量的國有資產流入私人利益集團的腰包中。
如果說,三峽工程賣給「長江電力」是為了提高國有資產的利用效率,那麼這個理由就根本不能成立。三峽工程的發電機組在出賣之前由李永安、楊清、曹廣晶、林初學、畢亞雄、樊啟祥等管理,出賣之後仍然由他們管理。如果說,出賣之後國有資產的利用效率有所提高,是否能說明他們在出賣之前沒有管好國有資產?
按照官方的說法,三峽工程的總投資為一千八百五十億元人民幣,其中一千億元人民幣來自三峽工程基金。三峽工程基金是中國政府為三峽工程向中國老百姓徵收的一種特別稅,已經收了十多年。目前每消耗一度電的電費中,就多交一分錢,是交給三峽工程基金的。現在三峽工程發電機組全部被賣了,也就是三峽工程的全部經濟效益被賣了。
在這轉賣過程中,用一千八百五十億元總投資建成的工程,卻以一千四百六十五億元被賣掉。中國老百姓繳納的一千億元人民幣就這樣流入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錢包中。這就是中國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的本質,也是三峽工程被賣的最主要原因。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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