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司法體系最黑暗的角落之一:精神病醫院
【看中國記者章若琳綜合報導】據日前(15日)國內媒體報導,湖北省精神病患達80萬人,其中重度患者57萬人;此消息一出,引來網民熱議,談論焦點並非所謂的「惠民工程」,而是病因。許多人認為這些病患是「被精神病」,也有人說:「肯定都是上訪的!」事實上,如同網民的質疑,公安部的涉入已是公開的祕密。
2010年5月26日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在武漢市召開全國安康醫院工作會議,媒體曾對《公安部:精神病院未經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會議進行報導。換言之,正常人在警方的同意之下便可搖身變成精神病患,精神病院也自然成為另類的監獄,將非法的虐待行為合法化。
根據中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必要時,得由政府強制醫療。而強制醫療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第一,被強制醫療人員已發生了觸犯刑法的行為,涉嫌犯罪;第二,被強制醫療人員是經法定鑑定程式,確認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然而,實際上公安機關並不按照法律行事,將許多非精神病的正常人關入精神病院,如訪民、法輪功人士,基督教家庭教會人士、社會維權人士。這些訊息事件近年已陸續被外媒報導。
而國內維權組織也曾對中國人民「被精神病」的現象加以追蹤和統計,以湖北的民生觀察工作室為例,其創建的「中國精神病院受難者資料庫」所公布的第一批 300多名受難者名單顯示:在已收錄的案例中,涉及到全國除西藏自治區以外的所有地區,在受難者人群分布上,訪民、法輪功人士、異議人士佔的比重最大。
縱觀來看,諸多雷同案件的背後,將異議人士送進精神病院的幕後推手就是政府維穩辦和公安機關。因此有分析人士質疑,湖北省針對重症精神病患者進行的綜合管理,究竟是「惠民工程」還是「監督工程」。
在外媒和本土維權組織的揭露下,中國警方至今仍能保有以精神病院(安康醫院)之手段來「維護社會治安」的一套完整體制,公開違反法律和侵犯人權,顯示這不僅為公安體制的片面因素,而是背後有更深層次的制度支撐、縱容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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