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翟田田為何在美被拘留?美中報導迥異

中國留美學生翟田田因「揚言恐怖威脅」被拘留一案,有了新進展。星期四,美國聯邦法庭在紐約開庭審理了翟田田案,並在下月初再度開庭決定是否將他驅逐回中國。中國媒體說,翟田田被捕是典型的「因言獲罪」,但美國媒體說,美國司法當局處理翟田田案,自有其法律根據。

來自西安的翟田田今年27歲,他是4月15日被拘留的。之前,他是在美國新澤西州的斯迪文斯理工學院(Steve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攻讀土木工程學位的博士生。

*被控對學校發出恐怖威脅*

該校校報說,翟田田03年進入該校,先後拿到了學士和碩士學位。(但紐約日報援引翟的律師海明的話說,翟田田2000年就進入該校讀書,拿了兩個碩士。)他的留學生涯似乎一帆風順,直到今年4月他被聯邦和當地執法機關拘捕關進拘留所。

翟田田的人生道路,來到了十字路口,可能面臨180度大轉彎,因為,學校、當地、聯邦司法當局對他提出的指控相當嚴重----對學校發出恐怖威脅(making terroristic threats to the school),如果罪名成立,翟田田將不得不中斷在美國的學業而被驅逐出境、遣返中國,不得再度進入美國。

*被提升到「中國人民」高度*

翟田田的父親翟泰山5月下旬得到了美國政府的特別許可,離開居住地海南來到美國幫助兒子度過難關。中國華商報援引翟泰山的話說:「事情發展到現在,已不僅僅是兒子在美犯不犯法的事情,而是作為一個中國人在美的人身安全和尊嚴能不能得到保護的問題。」

中國廣州日報5月28日報導:中國駐紐約總領館外交官已經在「第一時間」介入此案,並探視了獄中的翟田田。紐約時報說,中國外交官已經三次到獄中探監。

華商報還援引中國人民大學跨國商事法律研究所所長錢衛清律師的話說,「單純因為口頭言語就定罪,有些不可思議。」錢律師對翟田田被定性為「恐怖份子」提出了自己的質疑,他認為這是典型的「以言定罪」。

人民日報旗下環球時報英文版5月27日發表社論說,翟田田就因為和教授發生口角,就被控搞恐怖活動。社論說:翟田田一案,(美方)還需要拿出更多的證據和資料。社論還說:「中國人民有權按照法律和外交慣例,瞭解更多的情況,看他們的同胞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受到什麼樣的對待,中國人民有權不斷得到該案的betway体育手机网 消息。」

*以言定罪?*

翟田田自己的說法和中文媒體的報導並沒有更多提到校方的態度和學校乃至美國地方和聯邦當局為何將只「說了幾句話」的翟田田就繩之以法的背景和理由。

按照斯迪文斯理工學院校報上的紐特布姆寫的(Matt Neuteboom)文章(5月28日),翟田田一案,沒想到引起了國際媒體的這麼多關注,而許多報導,「並沒有客觀平衡」描述案情。(has blown the case out of proportion)

*揚言要燒學校大樓*

文章說,4月15日,翟田田給學校行政大樓打電話揚言要燒掉學校大樓。(紐約時報7月2日報導說,翟田田給學校總機打電話說:我要燒掉學校大樓。)接電話的職工(紐約時報說:接電話的是學校一名警官(campus police officer))馬上報告警方,警方認為這樣的威脅值得重視,就在當天晚些時候逮捕了翟田田。因為翟田田是外國人(中國公民),所以,警方接到校方電話後馬上報告國土安全部說,他們要拘留翟田田。國土安全部馬上決定介入,並幫助了校方執行拘留行動。(紐約時報說,是聯邦移民官員和校警共同對翟田田執行了逮捕。)

不過,紐約時報7月2日報導說,學校方面是由一個助理副校長出面用書面信函形式通知翟田田的。校方在信中說,學校有學生行為守則,翟田田違反了其中好幾條,其中包括騷擾、恐嚇他人,還有言行舉止威脅到了他人的安全和身心健康。紐約日報援引該信的結論說:總而言之,你在學校繼續出現,就對整個學校校區其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構成了威脅。

不過,斯迪文斯學院另外一位校方負責人斯塔利(Joseph Stahley)說,翟田田被學校停學,同他在紐約市的案子沒有一點關係,而只是他在學校的問題積累的結果。

按照911事件後美國通過的國土安全法,國土安全部門有權嚴防美國境內發生恐怖襲擊;有權減輕恐怖活動給美國造成的危害。

斯迪文斯校方說,就在勒令翟田田停學之前,翟田田不僅和教授發生糾紛,另外,他還接受電視臺採訪,揚言要起訴校方歧視。

*校方:國際媒體報導有誤*

校方發言人史奈利說,許多國際媒體對案子進行了片面或者斷章取義的報導。史奈利以中國英文報紙中國日報為例說,該網站說,翟田田受到指控說,他試圖燒燬學校大樓,並威脅和他有不同意見的教授。史奈利說,實際上,這些都不是本案的事實。「翟田田受到的指控是:揚言恐怖威脅。」「這和恐怖份子不是一回事」。

史奈利說,不知道為何中國這樣報導這個案子,而這樣的報導,在美國是很難令人信服的。這樣報導,很容易讓讀者產生這樣一種印象:在美國,(某人)僅僅因為和教授意見不合就被關進了大牢。而這種事,在美國實際生活當中是絕對不會發生的。在美國大學校園中,無論如何不會發生這種事情的。

紐約時報報導,翟田田案,將由一個大陪審團來審理。具體何時啟動程序,目前還不清楚。不過,紐約時報援引律師海明的話說,當局應該先審理該案的刑事部分,然後再審理是否將翟田田驅逐的部分。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