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在人權律師團陪同下向高檢署按鈴申告
【看中國記者李芳如綜合報導】受邀參加「第6屆海峽兩岸圖書交易會」的宗教局局長王作安,15日甫踏上臺灣即遭法輪功學員控告違犯「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與13日剛受到狀告的陜西省代省長趙永正間隔時間不到兩日,引起臺灣政圈及社會民眾關注。
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在人權律師團陪同下,再次向高檢署按鈴申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並向檢察官表示,王作安大規模在海內外煽動仇恨法輪功,明顯侵害法輪功學員信仰及言論自由,是全球訴江律師團追訴的主要元凶之一,並向高檢署檢察官提出說明,在目前華人社會中,只有臺灣司法是最有可能將這些中共人權惡棍法辦。對此,高檢署檢察官回應,分案辦理的速度將會視案件的必要性及法律程序來衡量辦理。
宗教迫害者抵臺,應歡迎?還是制裁?
宗教局局長王作安(網路圖片)
對於王作安假宗教之名行迫害宗教之實,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表示「在2009年9月22日,王接任葉小文擔任宗教局局長時,也是一樣對法輪功進行非常殘酷的各種迫害,我們覺得他實在不應該是一個宗教界歡迎的人士,因為他是迫害宗教自由的一個中共官員,他應該受到中華民國法律的制裁。」
現任臺南市立法委員,同時也是「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亞洲分團(CIPFG)」團長賴清德指出,宗教自由是人權的一個項目,也是憲法所保障的,任何人都不應該去迫害宗教自由,不管是用暴力、公權力或宣傳來誤導、抹黑。
前臺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邱晃泉則表示,如王作安、趙正永、黃華華這幫人,對法輪功人權迫害有嚴重的事跡,政府讓這樣的人來當然是不對的。這種人進到臺灣,對國家跟社會利益是有很嚴重的傷害的。
旅澳前中共外交官陳用林指出,臺灣是一個民主的社會,民主自由的前提是對人權的尊重。像王作安、趙正永、黃華華等中共官員,對百姓人權進行殘酷的迫害,犯了嚴重的反人類罪,馬英九政府應當嚴禁他入境,若王入境了應該將他繩之以法,這是作為一個民主政府應盡的義務。
中共宗教局官員06年即於海外被起訴
2006年6月5日,中共基督教三自愛國會在美國紐約市曼哈頓聖約翰大教堂舉辦的「聖經事工展」開幕儀式前,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葉小文、副局長王作安等受到當地法輪功學員起訴。該案提出進行反法輪功宣傳的相關人員應該為在中國發生的群體滅絕和酷刑負責,為針對居住在美國的法輪功學員的仇恨犯罪負責。
當時「追查國際」發言人表示,「追查國際」對葉小文、王作安和曹聖潔已立案追查。起訴狀中指出,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葉小文、王作安、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自 1999年7月20日以來追隨江氏流氓集團公開鎮壓法輪功。他們多次參加專為打擊法輪功召開的記者會,接受海內外媒體採訪、撰寫報告中傷法輪功。大量歪曲的事實、編造謊言、煽動仇恨的言論,透過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等中共媒體大量轉載報導,並被作為黨政官員反法輪功的學習材料,誤導輿論。葉小文還多次在佛教協會和外訪中對西方媒體發表詆毀誹謗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言論,輸出宗教迫害意識形態輸出,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血腥鎮壓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經核實、查得姓名遭迫害致死的學員人數高達3409人,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綁架至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流離失所;親友更遭到社會歧視,學生則被逐出校園。
臺法輪功學員:涉迫害官員凡抵臺就提告
針對涉及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來臺陸續被提告事件,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我們期待檢察官能夠真正按照國內既有的法律依法辦理。」他認為法輪功的朋友們應該要繼續提告,不知道哪一天會遇到一個肯負責願意辦案的檢察官,我們永遠應該給這樣的檢察官一個機會,一個改變的機會。
前香港議員戴卓賢表示,中華民國政府應該要重視中共官員來臺問題,不要為了邀請而邀請。中共官員在大陸殘害中國同胞,然後來臺統戰用抱小孩等方式假裝一套,這種虛偽的作法,其實政府應該要看到。「不要為兩岸交流裡面加入一些虛偽的事情,應該要把真相展示給世人看到才對。」
葉、王兩人主導國宗局逾十年,前局長葉小文2009年4月來臺參加「世界佛教論壇」,遭遇臺灣主流媒體嚴詞批評鎮壓法輪功、西藏佛教;又遭遇法輪功學員抗議、近身勸誡。回大陸不到半年,9月即黯然轉任他職。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王作安在2009年9月以前,是前局長葉小文任內的「副局長」,兩人長期從事統戰、滲透、打擊信仰團體的工作,繫緊密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犯關係,更是「全球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的追訴主要對象。
此起全球關注的中共人權迫害案,過去已成為歷年美國政府、人權組織發布人權報告的重要內容。近日中共官員訪臺日漸頻繁,張清溪及律師團則共同表示,因為向政府陳情要求禁止這些人權惡棍入境未果,所以對未來訪臺並且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會繼續向高檢署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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