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檀:房產稅是檢驗政府是否公平的試金石(圖)
房產稅是中國房地產市場血淋淋的傷口,撕開了房地產市場中得利與未得利者的利益傷疤。為了避免房產稅成為中國社會的命門,在徵收房產稅之前,制訂公平的、合乎法律的稅收規則至關重要。
10月23日,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第一屆西部金融論壇上表示,推出「物業稅」按月計算,目前離推出最終時間不會超過一年。一石激起千層浪,賈康的個人言論貼上財政部官員的標籤,四處流傳。
考慮到賈康以個人身份出席活動,以及對房產稅一直持積極推進的態度,筆者寧可認為賈康的言論代表其個人,而非組織行為。要知道,即便是財政部內部還有人明確反對徵收。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此前接受採訪表示,房產稅穩定基層政府財源在國內未必可行,因為國內基層政府的職能遠遠大於西方國家的基層政府,靠房產稅成為地方主體稅種是不現實的。保有環節徵稅會在房價上漲時火上澆油,在房價下跌時落井下石。賈康與劉尚希態度的不同,說明同一部門的學者對房產稅態度截然不同。現在還沒有統一的財政部言論,只有基於不同立場的、不同利益的學者言論。
只有公平的規則與嚴格的執行,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分歧。房產稅不應是對窮人的掠奪,而是對土地財政的擠壓;不應是損大眾以奉權貴,而應是損權貴以奉大眾。
建立房產稅的公信力很容易,只要做到以下兩點相信就可以起到立信作用。一是公開各地公務員與國企等部門的福利性分房,將此類住房率先納入徵稅範圍;二是建立地方公共財政體系,將納入地方稅的房產稅數額、用途公之於眾,以便公眾監督用途。目前公眾對於房產稅甚至對於所有稅費的反感,主要並不在於佔政府便宜,而是懷疑政府將稅費用到了莫須有的去處,只有解開了這個疑惑,才能建立房產稅的法律與民意根基。
目前披露的房產稅細則,在稅收公平方面仍然存在漏洞。
存量房是否徵收?賈康稱,儘管最後方案尚未確定,但現有的信息表明,房地產稅的開徵不會涉及第一套房,很有可能遵循「存量不動,增量開始」的標準,因此肯定與社會中廣大中下階層無關。
就是筆者這樣堅定支持徵收房產稅的人,也認為存量房不徵稅極為可笑。如果對擁有三四套住房者與擁有一套自住房的人一視同仁,採取一刀切式的存量不征,顯然是對既得利益階層的妥協,房產稅就會成為體現中國稅收不公平的鐵證。表面上,存量房不徵收可以減少房產稅出臺的阻力,實際上卻偏離了房產稅的初衷。
在起步徵收階段,將第一套房排除在外情有可原,但今後有必要完善規則。最公平的做法是按照人均面積徵收,以體現多佔資源者多納稅的公平原則,否則,豪宅與高檔住宅將成為置業首選,中國所亟須推進的中低價位商品房反而會受到市場排斥,這對於建立節能型社會極端不利。
稅率高低如何?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在微博上透露,上海、深圳房產稅已經獲批,稅率為0.3%~0.4%。若房子的購買總價為200萬元,一年的稅收就要多交6000元到8000元。
自住性需求、改善性需求與投資性需求可以通過不同的稅率加以體現,對於擁有多套房者以重稅抑制,對於首套的普通商品房免征,首套高檔住宅與改善性住房降低稅率。目前流傳的稅率在0.3%到0.8%之間,正好可以滿足不同的持有者的不同稅率,如此才能真正體現公平要義,提高住房效率。
物業稅是地方財政的根基,是避免產業空心化的基石。以金融大國美國為例,工業化時期物業稅極重,1902年,物業稅收入在州政府財政收入中佔45%,在州和地方的共同財政收入中佔68%,在聯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三級共有的聯合財政收入中佔42%。但隨著工業時代褪色,金融投資興起,1992年該項收入在州政府財政收入中只佔1.2%,在州和地方政府共同的財政收入中佔18%,在三級共有的聯合財政收入中佔8%。德國在重建之初,就定好了物業稅。
在討論抽象的公平時,所有人都會向公平一方投出贊成票,而在討論公平的成本由誰承擔時,大多數理性人避之惟恐不及。此時建立公平的博弈平臺,制定規則後嚴格執法,才能逐步建立公平規則之下的政府與公民的責權利意識。
房產稅是檢驗稅收法治與稅收公平原則的試金石,也是檢驗各方是否具有公平意識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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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