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辦事我放心」字條:江青與張玉鳳說法不一 (圖)
在粉碎「四人幫」之後那些日子的中國報紙上,幾乎在每一個版面上都能見到用黑體字印刷的毛澤東的「最高指示」:「你辦事,我放心。」
1976年10月29日,不是以兩報一刊齊出面,而是單獨以《解放軍報》的名義,發表了重要社論《華國鋒同志是我們黨當之無愧的領袖》。《解放軍報》的這篇社論發表後,全國各報予以轉載,全國各地進行學習。這篇社論,對於華國鋒的「無可爭辯」的、「當之無愧」的領袖地位,進行了論述。
自從華國鋒拿出毛澤東的手書「你辦事,我放心」之後,報刊上鋪天蓋地宣傳這一「最高指示」。毛澤東那張紙條上六個潦草的字,彷彿成了毛澤東「遺詔」,成了華國鋒領袖地位的重要支柱。
喬冠華是毛澤東給華國鋒寫「你辦事,我放心」時的知情者。章含之在她的回憶錄《跨過厚厚的大紅門》一書第299頁中,講述了她所知道的「你辦事,我放心」的來歷:
1976年4月30日,毛澤東會見紐西蘭總理馬爾登,華國鋒陪見。當天,冠華回家,告訴我說會見前,華國鋒要他在人大會堂等候。當時,毛澤東的健康情況已很不好,說話已很不清楚,有時需要寫下來。在此之前,這種情況已存在一些時候,毛澤東身邊的人就撿那些條子收藏。我曾對冠華說,哪天我也拿幾張留作紀念。當時,冠華說:「你千萬不要去拿這些條子。這些條子都沒有上下文,假若毛澤東百年之後,有人斷章取義利用某張條子,而它恰恰在你手裡,你如何是好?」這天,冠華說:「毛澤東今天又寫了三張條子,是在外賓走後單獨與華國鋒談國內問題時寫的,被華總理收起來了。」他說見完外賓,華國鋒來到福建廳時,很高興地給冠華看那三張毛澤東親筆寫的條子:「照過去方針辦」、「慢慢來,不要招(著)急」以及「你辦事,我放心」。也許是命運注定的劫數,冠華偏偏問華國鋒這「你辦事,我放心」是講什麼事。當時華說他匯報了四川、貴州的「批鄧」運動搞得不深入,「造反派」熱衷打內戰,擬將兩派叫到北京,要他們集中「批鄧」。華說,主席累了,就寫了這個條,叫我去辦了。當天晚上,政治局開會傳達毛主席會見外賓談話及其他指示。深夜,冠華回到家時對我說:「有件事很奇怪,華總理下午明明給我看三張條子,到了政治局會上,他只讓大家傳閱了兩張。那張‘你辦事,我放心’沒有拿出來。」我隨口說:「你不是說過這類沒有上下文的條子日後很容易作任何解釋嗎?」冠華說,國鋒同志為人忠厚,我猜他是出于謙虛,不拿出來。此事我們也就淡忘了。
據毛澤東的機要秘書張玉鳳回憶,在華國鋒準備公布毛澤東的字條時,作為華國鋒堅決的支持者——汪東興當時曾為這張字條專門找過她,要她證明字條的真實性。
在1976年,毛澤東的談話記錄者主要是張玉鳳、汪東興和毛遠新三人,而其中最重要的記錄者是作為毛澤東機要秘書的張玉鳳。
汪東興對張玉鳳說,這是政治大問題,是一次政治立場的考驗。但是張玉鳳當時就說:「對這張字條,我沒聽到,我也沒有記憶。」
不過,張玉鳳回憶,自1976年初起,由於毛澤東病重,常常在和人談話時寫下一些紙條作為重點之意,而當時也有人專愛收集這類紙條。
由於毛澤東與華國鋒的那次談話,張玉鳳並不在場,所以張玉鳳會說「對這張字條,我沒聽到,我也沒有記憶」。但是,從字條上的字跡來看,那確實是毛澤東手跡。
還應提到的是,江青在受到審判時,曾經談到毛澤東的這一字條,一語驚人。
那是1980年12月3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第一法庭開庭,審判江青。這次審判主要是關於江青迫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劉少奇的問題。
江青在回答問題時,離開主題,居然說起那張字條的事:「主席那天晚上給華國鋒寫的‘你辦事,我放心’,這不是全部,後面至少還有6個字‘有問題,找江青。’」
照江青所說,毛澤東的字條上寫著的是12個字,即「你辦事,我放心。有問題,找江青。」
江青的話,是否可信,不得而知。
- 關鍵字搜索:
-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