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大興縣血案的罪魁禍首? (圖)
文革時期的「批鬥」場面
文革初期1966年紅八月,在北京郊區大興縣發生了一場駭人聽聞的大屠殺。
當時,各公社領導連夜召開緊急會議,說階級敵人要殺貧下中農,所以貧下中農要先下手,要殺死地富及其親屬。
從8月27日至9月1日,縣內13個公社,48個大隊,先後殺害了地富及其親屬共325人,最大的80歲,最小的才38天,有22戶人家被殺絕。
這場大血案在嚴家祺與高皋合著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史》裡有記載,遇羅文(遇羅克之弟)也寫過專題調查。
還有一位張連和也寫過一篇回憶文章,題目是「五進馬村勸停殺」。
張連和當時在中共大興縣委農村工作部任幹事,文革初期被選為文革組長。
張連和回憶道:「‘8.31’事件的當天夜裡,我被縣委書記王根亢叫醒,說東方紅公社(現為北臧村鄉)馬村大隊正殺害‘地、富、反、壞’及其家屬,馬上組織人前往宣傳《十六條》,制止殺人。
我聞風而動,叫醒文革成員、縣委組織部幹事張紹千、縣委辦公室王海泉、共青團曹雪芳以及縣委監委張瑞昆、派出所長梁通、縣武裝部劉克一等10多人陪同王書記驅車前往。
從8月31日夜至9月3日上午,我們五進五出馬村,除已被殺死的34人外,冒著生命危險,奪回108個男女老幼的生命。」
事後,張連和寫了一首「七絕:馬村停殺無辜」:
五進馬村勸停殺,
三十四眾去無家。
留存一百單八將,
陰轉多晴把黨誇。
讀張連和的回憶文章,我們發現有幾個地方很奇怪。
首先,這場大屠殺不是偷偷摸摸進行的,而是大張旗鼓進行的。
政府不是被封鎖消息,不知情,而是很快就掌握了情況。
但奇怪的是,政府並沒有及時採取措施,而是聽任事態發展。
屠殺是從8月27日開始的,可是政府直到31日才趕赴現場制止。也就是說,政府聽任屠殺進行了整整四天之久。
另外,政府的制止方式也非常奇怪,出動了大批幹部,包括縣委書記、以及縣委辦公室、監委、共青團、武裝部、派出所等幹部,甚至連北京市委書記馬力、市公安局長劉堅夫、市衛戍區張益三等都親赴現場。
奇怪的是,去了這麼多幹部,卻沒有帶什麼軍警。
按照張連和的記敘,當他們一些縣委幹部來到馬村村口時,竟被馬村的民兵阻擋,在費了一番唇舌後才得以進村。
到了作案現場,凶手都在那裡,人證物證俱在,政府卻並不下令逮捕凶徒,而只是對其口頭勸說。
對方居然還不買賬,還和他們爭辯,以至於他們去了一趟又一趟,一共去了五趟,對方才勉勉強強地答應下來。
按說,政府既然是政府,那就應該當場抓人,如果對方敢拒捕,那就該當場開槍制服;可是政府卻只是一味勸說,和凶徒們不斷地談判,只求對方放下屠刀。這哪像是政府所為呢?
政府之所以叫政府,就因為政府擁有強制力。
政府可以運用它壟斷的暴力工具,強行貫徹它的意志,制止非法暴行。
可是在這裡,政府卻是把它的強制力棄而不用,寧可像個手無寸鐵的牧師那樣,苦口婆心,喋喋不休。這不是太奇怪了嗎?
其實,說怪不怪。
在1966年8月5日,北京師大女附中紅衛兵打死了該校校長卞仲耘。
此後一連幾天,又發生了多起紅衛兵打人打死人的情況。
這事反映到公安部,公安部長謝富治說:公安機關不要出面制止紅衛兵的暴力和殺戮,「我們過去的許多規定都不適用了」;「群眾打死人,我不贊成,但群眾對壞人恨之入骨,我們勸阻不住,就不要勉強」;打死人怎麼辦?謝富治說:「我看打死就打死了,我們根本管不著。」
謝富治還特地警告說:「如果你把打人的人扣留起來,捕起來,你們就要犯錯誤。」
根據嚴家祺、高皋《「文化大革命」十年史》中的記載:8月26日,大興縣公安系統傳達了公安部長謝富治的講話,從8月27日就開始了對黑五類的大屠殺,直到9月1日才結束。
原來如此!原來大興縣的屠殺並不是公社幹部和貧下中農的自發行為,而是來自中共中央的暗示、慫恿、鼓勵,以及縱容和放任。
意識到這一點,當你再去讀張連和的詩句「陰轉多晴把黨誇」,你不能不感到格外的悲哀。
是啊,這些地富及其親屬明明是被共產黨殺害的,可是到頭來卻還要感謝共產黨,還要「把黨誇」。
不過話又說回來,在當時,這些可憐的黑五類們只有引頸就戮,要不是張連和等幹部前來搭救,他們就死於非命了。
在那樣的時候,那樣的處境下,他們對黨感激涕零實在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我們應該看清楚,在這場大屠殺中,罪魁禍首還不是公社幹部貧下中農,而是共產黨,是中共中央,是政府。
正如文革史學者宋永毅指出的那樣,像大興縣血案一類暴行,實際上是「國家機器行為」;包括組織殺人行動的公社幹部和動手殺人的民兵,都是國家機器的延伸。
我想補充說明的是,雖然大興縣血案看上去不是政府直接出面而是群眾直接動手,但這正是政府在借刀殺人。
是政府故意地讓一些人不受法律的約束,讓另一些人不受法律的保護。
這就導致一些民眾打殺另一些民眾的暴力事件。
在這些事件中,由於政府自己並沒有出面,這就使得很多人把暴行都歸咎於動手的民眾,再加上到後來,政府還對一些行凶者實行了某種懲處,因此有很多人還會把政府當成好人。
其實政府是在借刀殺人,政府,或者準確地說,最高當局才是罪惡的元凶。
我們知道,人們建立政府,就是為了防止人們彼此傷害。
一旦政府故意地、有選擇性地放棄其基本職責,那就必然導致大量的暴行。
文革中各種形式的武鬥是這麼造成的,今天的暴力拆遷中發生的大量暴行也是這麼造成的。
從表面上看,在暴力拆遷中,直接動手行凶的是開發商雇來的打手,其實政府才是罪惡的元凶。我們必須清楚地看到這一點。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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