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為混蛋」的不僅是那幾個人
針對「12·7」澠池巨源煤業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下井、死亡人數一再被更改、瞞報,造成極其惡劣影響一事,分管安全生產的河南省副省長史濟春怒斥:「這些人極為混蛋!」(12月17日《河南商報》)
史副省長的「恨點」之一是,「更改、瞞報扯出的一連串數字,讓政府的一點公信力都沒有了!」當班和傷亡人數多次變更,反映出信息發布方「徹底被蒙」和「持續被蒙」的事實,而之所以「被蒙」,即官方平時依靠、相信的就是這些蒙人的人。如此,把「混蛋」安排到位並信賴、依托這些人的高級官員,有無「混蛋嫌疑」呢?
「現場有人知道,但就是不說,有意隱瞞,讓這起事故變得極其惡劣。」澠池礦難性質本來就極其惡劣,談起此事使用「事故」這個詞,就已經有「淡化」的意思了。這次礦難,和天災扯不上,本身即一樁涉及重大責任的大案,但在這次礦難過程中,還另有更大的刑事案件。初報15人當班(事實上是下井82人),這是把其他人命排除在外,也就是說,決策之下,「計畫內」的最高傷亡人數就是15人———其他的人既然不存在,也就談不上傷亡。據此,我認為澠池礦難甚至涉嫌謀殺,「在決定報上15人的數字時,謀殺罪業已成立」。匿屍滅口的動機很明顯,客觀上也造成了殺人後果。再加推遲礦難發生時間,藏匿傷亡者,在救援關鍵時刻關掉井下的監控監測,救援隊只能找到假的井下圖紙,管理層集體逃走……不難看出這裡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滅口、毀證、脫罪的過程。若說事件性質惡劣的主要原因在於發生了嚴重犯罪還說得通,不過,那罪名若是「有意隱瞞」就不像話了。
史副省長還是洞察當事人心機的,他指出,「光在那兒思考在隱瞞事故的過程中如何把圈兒畫圓,如何做得天衣無縫,如何把假的做得像真的一樣,你還有心思去救人嗎?」不錯,那些人沒心思救人,他們進行的努力是「減人」,盡力去「壓縮事故」———當然,這種努力會帶來死人白死的後果,而這個後果正是他們設計和追求的。
只要能把「圈兒畫圓」,不管死多少礦工。可是,那些「混蛋」怎麼會這樣想,怎麼會給自己提出「天衣無縫」的目標來呢?他們富有實際經驗,比外行們更清楚:他們的計畫並非「冒進」和「理想化」的不切實際的方案,若不出意外,隱瞞礦工傷亡的目標並不「遠大」,只要「跳一跳」即可成為手中的桃子。
許多到礦難現場的記者,連一個傷員、一個礦工或家屬都採訪不到,這種滴水不漏的隔離與封鎖的能力令人嘆服。礦上沒把規章制度真當回事不假,可是外界不知道,這就等於人家完全落實了規章,即便死了人,瞞下來就算實現了安全生產。具備隱瞞條件而出了意外,導致瞞騙計畫流產,對瞞騙一方來說教訓是有的:內部還不是鐵板一塊,沒想到某些利益不一致的「外部人」還有一點良心。
「良心」是靠不住的。只要封鎖的權力、能力還在,「混蛋」們為了不浪費瞞騙的良好環境和條件,所汲取的教訓無非「加大威脅利誘力度,徹底消滅良心」罷了。又是誰賦予了「混蛋」們封鎖陽光、泯滅良知的權力和能力呢?
鄧小平早就闡明過,說是「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諸多惡性事件在事發後人們常感言「沒想到那人這麼混蛋」,其實,「混蛋」的背景和成因都恐怕並非僅出於個人因素,尤其那些擁有權力或官方背景的人,導致他們「混蛋」的,往往是「混蛋制度」以及「混蛋職權」。
「極為混蛋」,這是道德或人品估價定語,表達「義憤」、劃清界限或有用,但這話概念不清,沒有法律、行政意義上的實效。監管制度若不混蛋,混蛋到不了「混蛋位」,做不成「混蛋事」;若監管制度一如既往地混蛋,則大規模產出混蛋,「極為混蛋」的人和事必繼往開來、層出不窮。
(作者系知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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