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子專欄】中華民國真有白色恐怖嗎?(圖)
——我們這樣被洗腦
提出這個問題,我馬上能想起一些人眼睛一瞪、嘴角一撇的樣子:這還用問嗎?好像我提了個多蠢的問題。我卻可以說,凡覺得「蔣介石在中華民國搞白色恐怖」已成公理不應該質疑的人,百分之百的是從教科書所謂「國民黨叛變革命」和「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的章節文字或者《東方紅》之類影視作品中被灌輸進這個概念的。讀者朋友,是吧?你首次聽說國民黨搞白色恐怖就很明白嗎?
我是肯定不明白的,儘管我六歲讀小學,二年級就會寫信和看報了。我倒是當知青時聽農民說過:其實國民黨沒電影說得那麼壞。他敢說真話,我卻跟他急。我們只要用心回憶一下,「國民黨反動派的白色恐怖」和「蔣介石瘋狂叫囂‘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人’」這些政治假話,都是聽多了才信以為真的。
先來看看「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人」這句話。我教過歷史,至少有一千學生是從我這裡通過上課和考試,記住這句話是蔣介石說的,我是照本宣科。教參上也沒有給出蔣介石說這句話的確定時間、場所和證人,我至少有30年時間以訛傳訛,認為是蔣介石下令實行了「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人」的屠殺方針。團結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陳立夫大傳》有這樣一段文字:「蔣介石在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後,對於逮捕的共產黨員和進步人士採取‘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人'的殘暴政策,大肆屠殺。」作者不是在寫歷史,而是在當政治法官,卻將自己並未質疑的虛假說法,以寫史評的方式給蔣介石定了案。
據《胡宗鋒、陶鈞在湖北的統治與崩潰》作者考證,「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人」這句話,既不是蔣介石說的,也不是國民黨的政策,而是是1927年11月桂系西征後被逼的,出自於桂系新編18軍軍長兼督辦公署會辦陶鈞之嘴。
當時第19軍佔領武漢三鎮,武漢紅旗不倒,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各種遊行示威和武裝暴動此起彼伏:11月中旬,人力車工人領袖馬得勝率領群眾幾千人攻打友益街,試圖奪回被國民黨改組的總工會;下旬,震寰紗廠鬧工潮,幾千名工人和學生在集會上當場處決5名「工賊」,這是在以紅色恐怖爭奪對武漢的統治權力。陶鈞的雷嘴是對這個暴亂的以毒攻毒。據程汝懷的副官長郭亞屏談:武漢衛戌司令部軍法處長余良才拿著一張案情輕重不等的犯人名單向陶鈞請示,陶鈞接過來信筆一圈,批上「一律槍決,以免麻煩」8個字。1928年1月,由於武漢當局大開殺戒,引起一片非議,陶鈞在「總理紀念周」上拍案:「有人說我陶鈞亂殺人,我姓陶的,寧可錯殺三千,不可錯放一人!」陶鈞由此被叫做陶屠戶。
史料作證,說「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走一人」的是陶鈞。而這麼多年人們卻堅信不疑這句話是蔣介石說的,一直認為這是國民黨的清黨政策。在知道這句話是陶鈞說的之後,依然還說是蔣介石說的人,那就由無知轉為無恥了,除非從史料中找出在陶鈞之前蔣介石說這句話或下文的確鑿證據。而我們能見到的蔣介石1927年4月15日發布的清黨佈告中的語詞是:「看管監視」、「和平待遇」。
再看國民黨1927年5月成立的中央清黨委員會的清黨六大原則,主要內容為:清黨時期停止入黨;所有黨員經審查再發黨證;投機分子、反動分子及一切腐化、惡化分子一律清除;3個月不向黨部報告工作者,取銷黨員資格等,全篇無「殺」字,何來恐怖?想當年,共產黨說什麼,我們信什麼。它說它比我們的爹媽都親,我們也信。目睹共產黨對六四學生和法輪功學員痛下殺手之後,再這樣隨便說也信,那我們就真見鬼了。中共注定不會跟人說真話,只會改進撒謊。
1993 年大陸出版的《蔣介石詳傳》就高明些了,寫道:蔣對楊虎、陳群說:「凡是可以殺的,一律殺,寧可錯殺,不可錯放。」這裡明確了是口說,兩個人聽到,殺人數字不見了,卻可以為以往的鬼話狡辯,拿給法庭和史書顯然不行。而且即使這種精心製作的史料,原始出處卻是1949年出版的《蔣黨真相》。天!
共產黨就是這樣經常讓人哭天喊地,它來戰天鬥地,於是它偉大,哭喊者成奴隸。這種三人之間的話語,《蔣黨真相》的作者翊勛(真姓名惲逸群)是怎麼知道的呢?他並沒有告訴我們。這個人在維基百科和百度百科中有其名,1926年加入中共的記者,1927年「四•一二」清黨中被捕入獄,但因證據不足而被釋放。讀者朋友留意:惲逸群「因證據不足而被釋放」,恰恰證明蔣介石沒有下過「寧可錯殺三千,不可錯放一人」的命令,南京國民政府沒有抹黑的那種恐怖。
如果當時國民黨武進縣政府就有陶鈞那麼一位政治屠夫,也就沒有《蔣黨真相》這本書了。或許我讀書和看電影,也就見不到這句話了。那時候國民政府幾個,軍人還在北伐戰爭狀態中,各地又工農運動的紅色恐怖又在先,設身處地從當時北伐軍軍官角度想想,你加入國民黨在前線作戰,親人在後方被殺或游鬥,你老爸被殺了,老媽被姦了,糧倉被搬空,毛澤東高叫「痞子運動好得很」……你哭喊著要來了「清黨」令,這時你是可能利用清黨濫捕亂殺。但也只是可能。如果蔣介石的軍令 「看管監視」、「和平待遇」是明令,你就未必敢。
其實細想國民黨實行白色恐怖還真的很難。國民黨推行三民主義,講的是民族獨立、民權自由、民生幸福,沒有白色恐怖的思想基礎。再看蔣介石下清黨令要求「和平待遇」的文字後面,更有「如有借端擾動,有礙治安者」,才「定當執法以繩其後也」的明確規定。通常說「國民黨專制」,跟說白色恐怖一樣,都先是對國民黨蓋政治印章。國民黨的政府有法製程序,黨內相當一部分元老、文官、武將都公開反蔣,逼蔣幾次下野。反蔣名人基本沒事。北洋軍閥都沒能建立起法西斯專制,政治意識比北洋軍閥進步的國民黨更不可能。中華民國在大陸一直是多黨制,沒有花瓶黨。北伐將領大都是讀私塾長大,相互之間稱兄道弟人情味比血還濃。跟中共整黨學蘇聯的殘酷無情做法相比,國民黨清黨更像分家。中國宗法社會史上,有老大趕盡殺絕老二的恐怖主義分家傳統嗎?說有請論證。
例如,白崇禧力主清共,是四•一二事件的主持人,但指令主旨是:繳械。凡沒抗拒繳械的中共黨員都沒有死,冒充上海大學學生的王一飛輕鬆就脫身了。白崇禧還專門致電蔣介石,批評在上海「任意逮捕殺人」的具體清黨軍人。毛澤東所說矯枉過正,在國民黨清黨之初局部地區確實有,因為紅色恐怖真正逼人成魔。但國民黨高層是理性的。很快各級清黨審判委員會成立,開始通過司法程序規範清黨活動。6月15日,南京清黨審判委員會開庭受審11人,3人「實無共產證據可尋」,宣告無罪;5人「均系無知愚民」,交保釋放;另3人「系過路受累,無證可指」,即予開釋。此例只能證明錯抓多。並無血流成河的白色恐怖。
《蔣黨真相》中所述「狼虎成群」的楊虎、陳群,在寧波對刊發新聞《蔣介石尤效軍閥故智耶》的《民國日報》思想左傾的社長莊禹梅的確實行過逼供,被接連打了七次。因為莊禹梅的確不是中共黨員,曾寫過一部《中山演義》,他以此作為信仰三民主義的根據,陳群就停止審問並放了。開庭審理後,有的釋放,有的交保。被殺的王鯤、楊眉山、甘漢光、胡焦琴、陳良義、吳德元都是1927年4月12日手拿棍棒上街遊行、招供了的和沒人說情或交保的中共黨員。
再給一個補充證據。我外公,1926年的中共黨員,膽小如鼠,被1927年國民黨清黨運動嚇壞了,但他在地方上有名望,說了好話有人擔保,脫黨就完事,一直活到1949年都很好,生養好幾個孩子並撫育成人。共產黨奪了權搞鎮反,1950年就被恐嚇死了。中華民國並沒有所謂屠殺政策製造的白色恐怖,沒有。但蘇維埃匪區確有整肅異己的反AB團的紅色恐怖,卻是毛澤東搞的。共產黨慣於賊喊捉賊地把自己的罪責加給別人,方法要麼是無中生有,要麼是局部放大。
共產黨搞恐怖,不僅有整風、土改、鎮反、反右、四清、文革等運動為證,還以階級鬥爭理論使之行為具有正義感。誰一旦被掛名剝削階級,小孩子都可以拿鐮刀奪其命。電影《閃閃的紅星》就塑造了一個蓄意殺地主的紅孩子(潘冬子),還讓他當紅軍專職殺人。共產禍亂最文明的舉動是振臂高呼,還須怒目圓睜。
最近看了看電視劇《民國往事》,由於頭腦裡刮掉了國民黨反動和共產黨進步這些政治標籤,很容易就發現:民國軍警再壞,都有人情味,無法把壞事做絕,沒有「我爸是李剛」之類的兒子。親近共產黨的好人卻會被引上暴徒路。比如劇中教表弟嚴韌學好的譚振綱。《民國往事》先寫國民黨廣州軍政府搞正義暗殺,接著把「人民公敵」、「獨夫民賊」、「背叛革命」、「反動獨裁」等政治帽子給蔣介石一頂頂戴上,暗殺下 「看管監視」、「和平待遇」清黨令的溫和首腦居然也正義,還讓殺手在報上撰文接二連三地喊「殺」,比拉登還拉登。這個恐怖主義分子,女孩子卻動情地愛著,視為愛國英雄,下輩子還嫁。我們就這樣被洗腦。
在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共產黨、學校、影視、報紙就是美化紅色恐怖為愛國愛民的宣傳工具,把自己幹過的樁樁恐怖的酷刑、殺人等惡事,都說成是國民黨的。再荒謬的惡行栽贓,說得多,說得義正辭嚴,開始不信的人後來也會信。中共就這樣利用國家信譽和資源將美化自己,醜化政敵的各種政治概念,通過語文、政治、歷史課業和考試,通過唱歌跳舞娛樂,化成我們張口就來的鬼話。
所幸讀了《九評共產黨》,共產黨及其學校、電影、電視、報紙信譽在我心中全面破產。這幾年,我越來越理解當初那位跟我說「國民黨沒那麼壞」的好心好意:出於良心才說的。現在再看共產黨寫的教科書和編導的影視,很容易發現:國民政府統治並不嚴厲,馬列主義的著作在特務監控最嚴的上海都可以公開買到,抗戰時期中共在陪都重慶可以公開辦報,就是內戰全面開始之後地下黨還能組織學生瘋狂遊行。即使北洋軍閥粗野卻也基本依法行政。中共說中華民國有白色恐怖,首先掩飾紅色恐怖,其次找理由。而我們很多人就這樣被姦心,被蠱惑。
這就是宗教文化中所說附體。至今中國有多少人直面如此悲慘的自我?有些知道些自由民主知識的人天天辱罵於自己有給了民族身軀之恩的皇朝祖國和中華民國,卻不知道非洲黑人、猶太人和韓國人心目中會怎樣看我們,還想給良知農民民主啟蒙。這樣的「啟蒙」,將帶給中國什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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