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某地法院(圖:REUTERS)
山西太原「10·30」強拆血案庭審1月25日進入第二天。法庭上,數名嫌犯聲稱太原警方曾多次使用刑訊逼供等手段企圖迫使嫌疑人承擔罪名。據《南方都市報》報導,被控與高海東首先進入武文元家中並行凶打人的犯罪嫌疑人張俊奇供述稱,自首後警方曾將其與高海東關到一起要求二人「演練」。
對於檢方指控的「故意傷害」和「故意損壞財物罪」,張俊奇當庭表示沒有異議。檢方起訴書顯示,張俊奇在10月30日當天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1月25日,張俊奇當庭自爆警方所錄的第一份筆錄並非實情,而是他按照李彥忠的指示作的「假口供」。 張俊奇還當庭承認,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警方還曾將其與高海東關到一起,並要求二人「演練」案發時的情形。「這些情形並非案發現場的真實情況,是在警方刑訊逼供的情況下,被迫按照警方意圖作出的。」
張俊奇回憶,案發後,李彥忠向隊員們詳細授意如何應對警方調查。其中包括「與公司無關」、「不說是單方面打人,而要強調雙方互相毆打」等細節。
在前天(1月24日)的庭審過程中,保安隊長李彥忠亦明確當庭供述,去公安機關「自首」前,在武瑞軍等人的安排下,他們曾訂立「攻守同盟」,而武瑞軍則供述稱,曾與晉源區副區長的計建中和金勝鎮黨委書記張興旺商量擺平此事。
對此,受害人孟建偉的代理人李勁松和劉亞軍向法庭提出,晉源區公安分局此舉目的正是為了使「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從事件中剝離出來。多名被告的供述稱,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正是太原濱河西南延工程指揮部的真正拆遷實施人,而不是起訴書認定的「柒星安保物業有限公司」。
武瑞軍還表示,在其被羈押後的60多天裡,先後有幾十個部門「提審」過他。就在前不久,工商局曾到看守所會見武瑞軍,要他在一份工商登記註銷文件上簽字,以註銷他的柒星安保公司。但武瑞軍認為,濱河西南延工程的拆遷是政府的行為,他也是以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名義參與的,和他名下的柒星安保物業有限公司沒有任何關係。因此,他拒絕簽字。
「10·30」案件發生後,受害者孟某之子、復旦大學在讀博士生孟建偉被迫投身維權。
昨天,孟建偉對媒體談及,對他父親的死亡賠償問題,有人向他傳話,「人死不能復生,多要點錢更實在」,也「有人曾放出風來:1000萬元以內,解決所有問題。」但孟建偉表示,刑責部分未徹底理清之前,他不會接受任何賠償提議。他說,「與金錢相比,讓隱藏在拆遷事件背後的黑手受到懲處更為重要。」
知情人士透露,就在一個多月前,針對孟建偉父親被強拆隊打死一案,太原市官方組織了一次集中培訓和學習。會議上,主講領導稱「孟建偉一案已經廣為‘不明勢力’利用。」並詳細講解了在此類事件中如何防範媒體「乘虛而入」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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