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團體指中國人權計畫失敗 (圖)


中國浙江溫州街頭一景。攝於2011年2月18日。(圖:REUTERS)

中國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2009-2010)》快將完結,關注中國人權情況的維權網發表報告,指人權行動計畫的承諾只是紙上談兵,並沒有兌現,在言論自由等人權領域更出現倒退,呼籲中國人大批准北京政府簽署了十二年但仍未生效的國際人權公約。

為期兩年的《人權計畫》在2009年4月公布,但維權網發現,一直奉行以「穩定壓倒一切」的北京政府,近年不斷打壓民間維權力量,並將生存權和發展權凌駕其它人權之上,在沒有政治和公民權利國際公約保障下,連應受保障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也變成一紙空文。

以《人權計畫》承諾的改善市民居住環境為例,雖明言「嚴格執行拆遷的…住房保障、補償救濟和聽證等制度,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但現實是,房價飛漲,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只能望房興嘆;而暴力拆遷和「血遷」則隨處可見,以至通過谷哥搜索「暴力拆遷」,便會有六十多萬條相關信息,由此可見公民適足住房權被侵犯的嚴重性。

此外,《人權計畫》承諾的「保障農民土地權利」、「尊重(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遇難者,對地震中遇難和失蹤人員登記造冊並予以公布」、「嚴禁刑訊逼供」、「完善被羈押者通信、會見、生活娛樂、離監探親等規定」、「公開審理…並公開宣判」、「保障律師會見、通信、閱卷和調查取證等方面的權利,保障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辯護權和辯論權」,在現實生活中均未有實現,而劉曉波四個月未獲准與家人見面、律師辦案時被毆、黑監獄的存在等現實正好印證當局踐踏有關承諾。

維權網的報告總結,《人權計畫》落實兩年來,整體而言,中國人權狀況毫無改觀,在公民居住權、土地權、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結社自由、信仰自由、媒體管制和公民的出入境權等方面,更有所倒退。

維權網為此提出七點建議,包括呼籲中國人大批准北京政府已經簽署了十二年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據此修訂不符合公約的法例;取消《社會、經濟、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的保留條款,以便市民可以享受組織和參加自由工會的權利。此外,維權網又要求人大廢除違憲侵權的勞動教養制度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條文,廢止以言治罪,並制訂《言論自由保護法》、《結社自由保護法》等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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