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溫州各大論壇上,一個爆料「溫州交警強姦KTV坐臺小姐」的帖子極為火爆。網友稱,溫州市交警支隊一大隊的鄭姓交警,酒後強迫KTV坐臺小姐和其發生關係,被坐臺小姐指控強姦。
根據網帖內容,涉案的交警姓鄭,是溫州交警支隊一大隊的在編人員,3年前從金融系統考入交警隊伍。2月10日晚上,鄭某到溫州一家名為「利瑪」的KTV唱歌,並帶一個姓孫的19歲陪唱小姐外出開房。
鄭某對孫某提出性要求,但孫某以正在月經期間予以拒絕。隨後鄭某強行對其施暴。據說,當晚和鄭某在一起的還有其他兩位民警。(《錢江晚報》2月16日)
時下一些包括交警在內的警察隊伍的素質實在不敢讓人恭維:鳳凰跳樓案中,有交警強姦鳳凰女致其跳樓身亡;還有個別民警利用職務之便,強姦女犯人,如此等等。
而這家KTV在當地屬於檔次較高的娛樂場所,三交警不開警車、脫下制服,晚上去那消費、快活,是自個兒買單,還是由別人單獨安排,都是個疑問。
無論如何是不會把交警和強姦犯聯繫在一起的,但警方已經證實,並已刑拘。這位受害女若沒有報案,可以想像,該交警還會有下次類似行為。而以酒後來做理由,並不能減輕任何的罪名;同理,駕駛員酒後駕車被查處了,求饒就能放行麼?
交警白天一副正人君子模樣,耀武揚威地嚴查酒後駕駛;到了晚上卻自個放鬆、在KTV尋歡作樂,酒後強姦坐臺小姐,並且還是事發在高檔娛樂場所,變臉為色狼,絕妙地諷刺了誰?!而類似這樣的警察敗類和害群之馬還有多少?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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